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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借款合同15篇农业借款合同1 编号:_ 借款单位(户)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_ 借款金额(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借款日期 年月日 到期日期 年月日 还款规划 还款状况登记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还本金额 还息金额 结欠本金 经办员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赐予加收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上列借款,在逾
2、期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单位(人)_印章贷款单位_印章 地址_审批人_印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 借款方经办人_印章信贷员_印章 农业借款合同2 ()农银借合字第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下称贷款方)与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依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年_月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供应_(种类)贷款(大写)_元,用于_,还款期限至_年_月_日,利率按月息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详细用款、还款规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 期 还 款
3、 计 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其次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供应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方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顿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局部,按规定加收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以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全部权归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缺乏受偿的贷款,
4、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担当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状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状况,了解借款方的规划执行、经营治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借款方对上述状况应完整照实地供应。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赐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
5、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根据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局部加收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缺乏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归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借 方
6、 借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农业借款合同3 合同编号:_ 借款人:_ 贷款人:中国农业进展银行_ 抵押人: (1)_ (2)_ (3)_ 借款人因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抵押人供应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依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
7、期限: 最高借款余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规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商定的分期还款规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
8、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以下资金,但不仅限于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 2._。 3._。 4._。 第四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权,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间全都。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当保管、使用。在抵
9、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削减时,抵押人应准时通知贷款人,并在30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供应与削减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展监视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当担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担当责任。 7.在抵押担保期间内,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人(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马上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
10、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在理赔款缺乏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缺乏局部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缺乏归还贷款本息时由贷款人根据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缺乏受偿局部,贷款人有权连续向借款人追偿。 10.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0款规定行使抵押权。 11.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马上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12.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
11、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3.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患病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治理及资金结算治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3.借款
12、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转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供应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
13、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状况时,应准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准时实行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向借款人供应贷款,未能准时供应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赐予赔偿。 10.担当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待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
14、期申请,经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打算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转变住宅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托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供应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 2._。 3._。 4._。 第十条
15、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住 所_ 帐 号_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 所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农业借款合同4 _(以下简称甲方) 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
16、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_ _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年零_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万元,乙方投资_万元。 三、供货合同银行借款合同_ 四、产品质量 _ 五、资金利息及归还 _ 六、违约责任 _ 七、附加条件 _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_ 地址:_ 法人代表:_ 开户银行及帐号:_ 乙方:(盖章)_ 地址:_ 法人代表: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中国农业
17、银行借款合同范本五 农银借合字_号 经借贷双方充分协商,愿依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贷款利率按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如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证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转移用途,贷款方有权进展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证按期归还。未经批准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4.上列借款,借款方如无力归还时,贷款方依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贷款方法,有权处理借款方的资产,以此收回贷款本息。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6.
18、本合同经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联,借款、保证人各持一联,贷款方持联。 借款人印章 经办人印章 保证人印章 银行借款合同经办人印章 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印章 信贷员印章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农业借款合同5 合同编号:_ 借款人:_ 贷款人: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保证人:(1)_ (2)_ (3)_ 借款人因_需要, 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保证人供应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依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
19、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规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以下资金,但不仅限于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 2_
20、 3_ 4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担当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担当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承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准时供应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
21、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_ 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治理及资金结算治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局部按日利率
22、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转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供应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货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状况时,
23、应准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准时实行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向借款人供应贷款,未能准时供应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赐予赔偿。 10担当政策性任 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待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打算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
24、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转变住宅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托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供应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 2_ 3_ 4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
25、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贷款人公章: _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负责人签章: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住宅:_ 住宅:_ 帐号:_ 保证人公章: 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农业借款合同6 合同编号:_ 借款人:_ 贷款人: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出质人: (1)_ (2)_ (3)_ 借款人因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26、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规划 分期提款规划 分期还款规划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规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商定
27、的分期还款规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以下资金,但不仅限于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 2_。 3_。 4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全部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
28、_年_月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当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便利也可将质物托付与出质人商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缺乏局部由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全都。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
29、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缺乏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缺乏受偿局部,贷款人有权连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马上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
30、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治理及资金结算治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
31、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转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供应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状况时,应准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准时实行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向借款人供应贷款,未能准时供应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赐予赔偿。 10担当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待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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