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模板(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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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模板(四篇)2023年办公楼物业治理方案一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以下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治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像使用权的全部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
2、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单独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治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治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治理机构; 治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治理规定指甲方或治理机构就治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治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治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展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章;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
3、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展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其次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治理、修理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以及甲方和治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治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
4、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治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治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治理或托付治理机构治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供应物业治理效劳。 5.2 在
5、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治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治理费。 5.3 治理费的支付方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一样。 5.4 治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治理机构可因供应治理效劳的运作本钱的变动以及依据市场状况合理调整治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治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治理机构支付治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治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治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
6、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治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完毕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治理机构任何租金、治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治理、修理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状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局部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
7、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局部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急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治理机构统一设计所供应,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现任何能在大厦外面观察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
8、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治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具体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展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帮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展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
9、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供应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展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构造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治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构造和中心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治理和修理保养,并担当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修理保养,并由乙方担当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行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局部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峻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
10、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完毕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展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照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行抗力的状况缘由只是轻度损坏,局部可以使用,并能满意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局部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
11、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伴随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连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赐予适当优待。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实行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担当,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
12、直接作出赔偿或担当责任: 13.1 中心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供应承租单元的中心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心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治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修理 治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修理,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治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担当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治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
13、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治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担当。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状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安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治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仔细履行治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宁静和干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治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到达正
14、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准时支付租金、押金、治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局部进展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担当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治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治理、修理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以及甲方或治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治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章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
15、方或治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马上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结实及修理相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撤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展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
16、商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商定,应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治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订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纳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终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
17、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情愿协商或进展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全都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展仲裁的局部外,双方应连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其次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
18、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治理、修理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有任何不全都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 乙方:_ 时间:_ 2023年办公楼物业治理方案二 出租方(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于_年月日签订此租赁合同
19、: 第一条租赁区域与用途 1.11.2租赁期内,乙方必需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使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变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 其次条租期 2.1租赁期限:租期3年,即自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物业治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租金和物业治理费 3.1.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物业治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月标准费用为人民币25元/(其中租金为9元/,物业治理费为16元/),上述费用年总计为39690元,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担当。 3.1.2物业治理费为代收费,包含卫生费、安保费、水费、电费、网络费、垃圾处理费等
20、。 3.1.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一年的总费用,即39690元。之后乙方应在本年度租期到期30天前,向甲方全额缴付下一年的总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1.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按 3.1.1条款商定的标准,按实际承租日期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第四条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缴纳首年总费用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租赁物及其设施的装修改造,必需取得甲方的同意。未征得 甲方同意擅自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4.2乙方对承租房屋进展装修时所产生的
21、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赐予装修补偿。 4.3乙方应确保其装修装饰、改造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招商大厦整体或局部构造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或安全隐患,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使用。如因乙方托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4若乙方缘由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构造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修理不善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担当。 4.5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修理保养,并由乙方担当有关费用,若因乙方非正常使用而造成承租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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