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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法关于夜间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别缘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2、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方法企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治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局部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局部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别,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别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 劳动法规定,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职工在四种特别状况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绝。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
3、作时间的工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下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劳: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酬劳;(150%*日工资酬劳)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200%日工资酬劳);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300%*日工资酬劳)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
4、部发20233号)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方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
5、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相关法律学问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 工伤治疗期间遇上法定节假日可以. 节假日加班工资 三、2023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38号)同时废止 假如地方有工资支付条例或方法的,还包括这些条例和方法 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6、对“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的演化 二000年三月十七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公布了一个劳社部发2023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的全文为“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展折算。” 可见,当时,并没有区分“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而是规定“工资折算”按“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进展操作。所以之前关于加班工资折算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导致理解的分歧。 但,二00八年一月三日劳动和社会
7、保障部公布的(劳社部发2023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将“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作了区分,规定:“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这种规定明显更为合理,由于法定节假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发放工资的。换句话说,法定节假日是视为工作来计算和发放工资的,犹如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与法定社会活动一样。反过来说,假如折算工资要剔除法定节假日的话,那是不是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与法定社会活动也要剔除呢?假如都剔除的话,明显是不合理的,也会带来操作的烦琐。 3、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并不是“另行支付”三倍工资,而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下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劳:(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明显,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是规定“另行支付”,而是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应当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尤其要留意的是,劳动法这里的表述也不是所谓“加班工资”,而是“工资酬劳”,也就是说是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全部工资酬劳,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除了应当支付的法定节假日工资之外还须“另行”支付“三倍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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