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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区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大事中旱灾的防范和处置,(以人为本,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做到职责明确,标准有序,反响准时,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 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削减旱灾损失,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 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治理规定、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治理条例、云南省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XX 市防
2、汛抗旱应急预案、XX 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XX 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3.1 旱灾处置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 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城乡统 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和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的工作原 则。1.3.2 抗旱工作坚持实行区、乡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 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1.3.3 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 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
3、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1.3.4 抗旱工作以保证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 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的原则。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公共大事自然灾难中旱 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1.5 组织实施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旱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1.1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区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
4、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进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 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地震局、区安监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移民局、区粮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供销社、区广电局、区烟草分公司、XX 电力分公司、电信 XX 分公司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主要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行政首长任指挥长,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1.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1.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区的抗旱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抗旱的法规政策,准时把握旱情,组织召 开抗旱工作会议,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 费;组织制定行政区域内城乡、工农业供水用水调度方案,统 一指挥全区抗旱工作;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驻保部队依据本预 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展抗旱救灾。2.1.2.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视全区抗旱应急工作;依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 了挽救灾工作进展状况,催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 准时了解、把握旱情、灾情和水利浇灌工程运行状况,公布旱 情、灾情报告;负责组织全区抗旱会商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做 好抗旱物资储藏、治理和抗旱资金安排工作;处理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1.2.3 区人武部:遵照上级指示和命令,参与抗旱救灾工作;帮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帮助指导地方抗旱救灾队伍建设;假设遇重大灾情,负责协调调 动驻保部队、预备役、民兵参与当地抗旱救灾工作。2.1.2.4 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抗旱宣传工作导向, 准时协调、指导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闻报道工作。2.1.2.5 区监察局:负责监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 位职责落实状况及抗旱资金、物资治理使用状况。2.1.2.6 区进展和改革局:负责抗旱工程设施、重
7、点工程 除险加固工程打算安排和建设期的监管工作。2.1.2.7 区经济局:组织拟定灾区能源生产及确保灾区应 急物资生产的治理方法,行使政府对灾区电力、能源等行业的 治理职能;负责加强对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的治理,分析研判供 求形势,协调区属生产企业保障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 供给。2.1.2.8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帮助有关部门查处水事纠纷,妥当处置因旱灾引发的群 体性治安大事。2.1.2.9 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抗旱经费预算,并 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提出的申请,乐观筹措抗旱资金;会同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
8、好年度预算内经费的审核拨付和监视使用工作。2.1.2.10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干旱灾情监测,组织实施农 业抗旱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推广应用有关农业抗旱技术、产品的效劳指导;组织协调农口部门做好本行业的抗旱工作,负责供给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等相关信息, 收集旱情、苗情;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帮助灾区做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动群众开展抗旱减灾工作生产自救和灾 后恢复生产,同时做好下一季度的农业生产安排,把灾难损失削减到最低限度。2.1.2.11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视、指导全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与治理工作;负责旱情监测预
9、报和全区抗早指 挥系统工程建设;负责临时抗旱水源地选址及工程技术指导, 编制并组织实施城镇抗旱应急供水打算;负责帮助有关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准时调处水事纠纷。2.1.2.12 区林业局:负责木本油料及其他林木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救灾措施,推广应用抗旱林果业的 技术、产品,做好护林防火指导工作。2.1.2.13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调查、收集和统计畜牧业受 灾状况,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状况;扎实开展动物疫 病防控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动物疫情流行和集中。2.1.2.14 区商务局:组织拟定灾区能源生产及流通治理办;负责加强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监控;协调、 组织抗
10、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供给。2.1.2.15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运力运送抗旱救灾和卫生防 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等。2.1.2.16 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把握、医疗抢救及 人畜饮水安全的监测、消杀指导工作;准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 部供给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 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把握疫情发生及流行。2.1.2.17 区审计局:负责抗旱经费开支及灾后重建工程建 设资金的审计监视,确保抗旱经费及灾后重建工程资金安全运 行。2.1.2.1 8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推测预报工作, 做好气象灾难防范工作;对不同时段气候状况进展分析,提出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
11、对旱情形势做出气象分析和推测; 准时公布重要气象信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准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给气象信息、建议和意见;利用农村气象电子显示屏幕,协作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2.1.2.19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准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给灾情信息,统 一公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状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等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发放、治理,并对使用状况进 行监视。2.1220 区扶贫办: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生活、生产扶贫救济及灾后扶持工作。2122l 区粮食局:负责受灾区粮食救济和供给保障。2.1.2.23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灾
12、区组织实施拉水、送水等工作。2.1.2.24 区供销社:负责抗旱所需常用物资调配和储 备供给工作,定期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藏状况;在 紧急救灾时所需物资实行先调用、后结算。2.1.2.25 区广电局:负责开展抗旱救灾宣传工作;及 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的旱情、灾情和各 地抗旱动态。2.1.2.26 XX 水业公司:负责编制XX 城市抗旱应急用水打算,合理调配三个水厂的供水;组织实施城市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确保XX 中心城市和坝区供水安全。2.1.2.27 XX 电力分公司:负责协调各水电厂执行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供电调度命令;乐观协作地方政府做 好
13、抗旱救灾等工作,保障抗旱及灾后恢复重建的电力供给。2.1.2.28 电信 XX 分公司:指导全区电信运营企业进展抗旱救灾通讯的寻常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 抗旱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依据工作需要,依据云南省战备 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信设施。2.1.2.29 区烟草分公司:负责做好灾区烤烟生产技术指导,帮助烟农渡过难关。2.1.2.30 其他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依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主动供给效劳,协作完成抗旱救灾任务。2.2 组织体系2.2.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成 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乡级抗 旱应急预案,并在区防汛抗旱指挥
14、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 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2.2.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据政府行政职能, 认真履行本单位职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抗旱应急预案、工作打算,并监视执行。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3.1.1 气象信息:包括长期、中期、短期、接近天气预 报,雨情、水情预报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难天气的监测 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为灾难预警供给依据。3.1.2 工情信息:包括险情类别、进展趋势、可能造成 的危害、救灾救助力案以及进一步实行的措施。3.13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实践、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工业 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
15、造成的影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准时 把握水雨情变化、当地库塘蓄水状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 水状况,加强旱情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领导机构应依据与本乡镇抗旱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级别和时限要求,准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3.2 预防预警机制3.2.1 预防预警预备3.2.1.1 思想预备。加强宣传,增加全区民众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预备。3.2.1.2 组织预备。建立健全全区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组建抗旱应急队伍和建立旱灾易发区域 的监测网络,加强抗旱效劳组织建设。3.2.1.3 工程预
16、备。按时完成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 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 工程设施进展应急除险加固处理,保障抗旱应急用水。3.2.1.4 物资预备。依据分级负贡的原则,区、乡各级都要储藏必需的抗旱应急物资,合理配置种类。同时,依据部门负责的原则,有抗旱任务的乡直各部门和重点工程应就近储藏肯定数量的物资,以备抗旱应急只需。3.2.1.5 通信预备。保证预警反响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共通讯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各种指令准时 传递。3.2.1.6 抗旱检查。村民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每年定期 或不定期的安排和开展以查组织机构、责任制、预案、物资准 备、通讯设施为主要内容的
17、抗旱应急工作检查,觉察薄弱环节 和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3.2.2 干旱灾难预警3.2.2.1 乡、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难的 成因和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3.2.2.2 乡、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 测网络和落实干旱灾难统计人员,随时把握实时灾情,对库塘 蓄水、乡村供水、工农业生产用水状况趋势进展推测通报,及 时公布干旱信息,并依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防 汛抗旱指挥决策供给科学依据。3.2.3 预警信息公布3.2.3.1 依据农业旱情灾难评估标准及城市干旱等 级划分标准中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实际,将干旱等 级划分为 4 级,并确定相应的
18、干旱预警级别为 4 级预警,至干旱预警级别的颜色依次承受红色、橙色、黄色、蓝色。3.2.3.1.1 级预警红色:全乡范围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 61 天以上、夏季 46 天以上、秋冬季 91 天以上, 或气象干旱到达 50 年以上一遇;全乡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80%、集镇缺水率30%;以上状况有其一时是特大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级预警。3.2.3.1.2 级预警橙色:全乡范围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 46 至 60 天、夏季 30 至 45 天、秋冬季 71 至 90 天,或气象干旱到达 25 年至 50 年一遇;全乡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60%至 80%、集镇缺水率 20%至 30
19、%;以上状况有其一时是严峻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级预警。 3.2.3.1.3级预警(黄色):全区范围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 31 至 45 天,夏季 26 至 35 天,秋冬季 l 至 70 天;全区受早面积占耕地面积 40至 60;城市缺水率 10 至 20;以上状况有其一时是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级预警。3.2.3.1.4级预警(蓝色):全区范围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 16 至 30 天,夏季 16 至 25 天,秋冬季 3 1 至 50 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20至 40;城市缺水率 5至10;以上状况有其一时是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 级预警。3.2.3.
20、2 干早预警公布旱灭发生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统计的旱情信恩,依据XX 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XX 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本预案应急响应对应级别规定,确定相应的旱情级别及早情预警级别,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同时,责成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等单位,通过报纸、播送电视、网络传媒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公布干旱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干旱预警级别,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 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 旱情信息。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1.1 值班制度。区、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1、及有抗 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业主),在抗旱工作开展期间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允许发生脱岗、漏岗现 象。4.1.2 灾情报告。进入早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墒情、旱情、灾情,并依据不同状况启 动相关应急程序。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发生干旱灾情后,要按 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快速进展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 2 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较大、一般级应在 3 小时内向上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报告。4.l.3 抗灾减灾。旱灾发生后,由区人民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4.1.4 启动预案。各类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后,区
22、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业主)要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墒情、旱情、灾情,并依据不同状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 序。4.2 特别重大级(I 级)红色应急响应当消灭特大干旱时启动 I 级响应。4.2.1 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 告后,总指挥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分析旱情进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进展的 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 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乐观行动 起来,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4.2.2 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依据状况宣布进入特大抗旱
23、期,下发紧急通知, 发动全部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帮助灾区进展抗灾救灾工作。并在 24 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发动旱区紧急抗旱。同时乐观恳求省、市支援,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争辩部署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 24 小时值班, 亲热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准时报送,并做好旱情推测和重点工程调度。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每天向区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区指挥部每天在播送电视及政府网站上公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 旱措施。4.2.3 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 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依据职责分工和 抗旱工作需要,在指
24、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抗御特大旱灾的 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4.2.3.1 区防洪抗旱挥部办公室公布干旱灾情消息,及 时了解、把握、统计旱灾情及进展趋势、抗旱工作状况;向区 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抗旱救灾 状况,提出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 效劳组织投入抗旱工作。4.2.3.2 气象部门公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 区抗旱应急指挥部供给每日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 况,并分析将来天气形势和进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适时开 展人工增雨作业。4.2.3.3 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 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受灾状况。
25、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协调储藏,强化农业技术指导效劳, 引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构造,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4.2.3.4 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治理,把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状况,实行应急限水、调水措施、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水和城市用水,做好打算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 千方百计扩大抗旱浇灌面积。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修理管护, 乐观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准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4.2.3.5 财政部门准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经费,指导、监视灾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各
26、级各部门要全力筹措资 金支援灾区。4.2.3.6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准时筹 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根本 生活。4.2.3.7 卫生部门准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 群众做好水质消毒,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同时做好疾病预防 把握和卫生监视工作。4.2.3.8 闻宣传部门依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 署,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4.2.3.9 经济、商务、供销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 应工作,准时向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并定期向区防汛抗旱指挥 部报送物资储藏状况。4.2.3.10 其他各有关部门依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7、的统一部署,依据职责范围,协作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4.2.4 协调指导:乡防洪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区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催促指导抗旱工作,依据“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 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专家进展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打算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打算,加强水资源的统一治理。同时,准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请示抗旱指令。4.2.5 方案启动:发生特大干旱,依据抗早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效劳,准时解 决抗旱物资供给及电力供给。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抗旱效劳队到 抗旱一线,修理抗旱
28、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效劳;启 动特大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水源保护区应急打深井,补充地 表水;全力开动引东河河水浇灌工程,乐观提引东河河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特大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浇灌水定额降低 20, 限制或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效劳业用水,限制或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给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依据气象条件,乐观组织人工降雨工作。4.2.6 宣传发动: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准时、 准确、客观、全面公布抗旱信息。通过播送电视等媒体,实行闻报道、授权公布、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宣传抗灾救灾政策方针政
29、策和本地抗灾救灾状况。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力量。抗旱宣传工作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阅历和做法,大力宣传在抗旱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个人,激发群众抗旱救灾热忱,营造抗旱救灾的工作气氛。4.3 重大级级橙色应急响应消灭严峻干旱时启动级响应。431 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指挥长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分析旱情进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进展的 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乐观行动起 来,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4.3.2 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0、召开抗旱专题会议, 有关成员单位参与,部署抗旱工作。依据状况宣布进入严峻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发动全部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帮助灾区进展抗灾救灾工作。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 24 小时值班,亲热跟踪并准时上报旱情、灾情,做好旱情推测和重点工程调度,乐观恳求省、市支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向区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区指挥部在播送电视及政府网站上公布旱情信息及抗灾措施。4.3.3 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 作组赶赴灾区帮助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催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 措
31、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4.3.3.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公布干旱灾情消息, 准时了解、把握、统计灾情及进展趋势、抗旱工作状况;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抗旱救灾状况,提出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的指导各级抗旱效劳组织投入抗旱工作。4.3.3.2 气象部门公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供给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状况, 并分析将来天气形势和进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 开展大规模人工增雨作业。4.3.3.3 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受灾情 况,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受灾状况。做好抗旱 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
32、协调和储藏,强化农业技术指导 效劳,引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构造,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4.3.3.4 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治理,把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状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水和城区用水。做好 打算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 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浇灌面 积。抓好水利工程设施修理管护,乐观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 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 工作,准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4.3.3.5 财政部门下拨抗旱救灾经费,指导、监视灾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4.3.3.6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准时筹措救灾
33、物资,发放救灾款物,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根本生 活。4.3.3.7 卫生部门准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 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同时做好疾病预防把握 和卫生监视工作。4.338 闻宣传部门依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 救灾宣传工作。4339 经济、商务、供销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给工作,准时向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 报送物资储藏状况。4.331 0 其他各有关部门依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据职责范围,协作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4.3.4 方案启动:当发生严峻干旱时,依据抗旱预案启 动各项
34、应急抗旱措施。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效劳,准时 解决抗旱物资供给及电力供给。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抗旱效劳队 到抗旱一线,修理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效劳; 启动严峻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重灾区依据可开采水量,应急 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全力开动引东河河水浇灌工程,乐观提引东河河水;对山区授权公布、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 方式,宣传抗灾救灾方针政策和本地抗灾救灾状况,提高公众 防灾减灾力量。抗旱宣传工作由区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 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阅历和做法,大力宣传抗旱救灾中 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个人,激发群众抗旱救灾热忱,营造全民 抗旱的良好气氛。4.4 较大级(级)黄色应急响应当
35、消灭中度干旱时,启动级响应。4.4.1 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 告后,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与,分析旱情, 发出通知,视灾情启动抗旱预案。4.4.2 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早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 会议,部署抗旱工作,依据需要确定为中度干旱,下发通知。 做好旱情推测预报和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发动旱区群众抗旱。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准时上报旱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 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其他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做 好有关工作。443 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据预案做好抗旱工作。4.4.3.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公布干旱灾情
36、消息,准时了解、把握、统计灾情及进展趋势、抗旱工作状况;向区 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抗旱救灾 状况,提出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 效劳组织投入抗旱。4.4.3.2 气象部门公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给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 状况,分析将来天气形势和进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 机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人工增雨作业。4.4.3.3 农业部门负责调查农作物苗情,向区抗旱应急 指挥部报告作物种植构造、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 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协调,强化 农业技术指导效劳。依据旱情进展状况,
37、适时进展农作物改种 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 组织实施。4.4.3.4 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治理,把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状况,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打算用水、节约 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 切可利用的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浇灌面积4.4.3.5 经济、商务、供销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和供”5,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藏状况。4436 财政部门做好抗旱资金筹措、监视使用工作;发放及民政部门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受灾统 计。4437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4.4.4 协调指导:
38、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全区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治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组织各部门专家进展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打算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水源监测治理,强化灌区工程建设治理,准时开展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搞好调度,准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抗旱状况。4.4.5 方案启动: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效劳,准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 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效劳队,深入抗旱前线,修理机 电设备,运送抗早器材,做好后勤效劳;
39、依据抗旱水量调度方 案和节水限水方案综合平衡水资源利用,在受旱区域降低 10的浇灌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实行节水 浇灌措施满足浇灌;依据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动社会各界 力气支援抗旱救灾工作。446 宣传发动:防旱抗旱的信息公布应当准时、准确、客观、全面。利用播送、电视等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准时通报旱灾进展状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阅历及做法,激发群众抗旱乐观性。4.5 一般级(级)蓝色应急响应当消灭轻度干旱时启动级响应。451 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对旱情进展会商,分析旱情。452 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把握旱情进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状况,公
40、布旱情通报;向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提出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动 员全社会力气,全民抗旱。4521 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发出发动令,部署抗旱工作,发动一切力气全力以赴投入 抗旱救灾,确保居民生活及工农业生产用水,维护社会稳定。4522 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水资源治理和调度。4523 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准时开开放源、限水、调水和送水等工作。4524 加强旱情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每 20 天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 1 次旱情灾情。453 部门联 z:上 yj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
41、协调,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应急工作。各有关部门 各负其责做好相应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抗旱信息采集和沟通,亲热协作,共商抗旱对策和措施。4.5.4 协调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加强水资源统一治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 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加强水源监测治理,强化灌区工程治理,配套开展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搞好调度,准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抗旱工作开展状况。4.5.5 方案启动: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效劳,准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 应等问题;组建和完善抗旱效劳队,深入抗旱前线,
42、修理机电 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效劳;在受旱区域降低 5的浇灌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等补充地表水,实行节水灌 溉措施满足浇灌;做好抗旱用水调度、节约限制以及各种抗旱 设施的启开工作。4.5.6 宣传发动:防旱信息公布应当准时、准确、客观、 全面。利用播送、电视等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准时通报旱灾进展状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阅历及做法,激发群众抗旱乐观性。组织宣传队伍深乡、村做好打算用水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4.6 响应完毕4.6.1 当干旱灾难和旱情得到有效把握时,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视状况宣布应急响应完毕。4.6.2 依照有关紧急抗旱期规定征用和调用的物资、设 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旱期完毕
43、后应当准时归还;造成损坏 或无法归还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46-3 紧急处置工作完毕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依据区人民政府的安排,乐观协作灾区做好恢复生产,保持正常的生 活、生产、工作秩序。对实施应急处置的大事,作出专项总结 分析,总结阅历教训。5 应急保障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1.1 任何通讯营运部门都有依法保障抗旱信息传递畅通的5.1.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依据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 则,合理组建抗旱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有抗旱任务 的部门以及堤防和水库治理单位必需配备通信设施。5.1.3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治理部门,按 照抗旱应急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2.1 抗旱队伍521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与抗旱救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发动社会公众力气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在消防、环卫等邵门及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应急抗旱预备队,在旱情严峻时应急使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