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自学考试复习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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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第一编 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夏商周的主要法律思想是:1、神权法思想2、以宗法为核心的礼治思想 主要阐述神权法思想在夏、商、西周三代的发展变化过程: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夏、商的神权法思想主要体现为“天命天命”、“天罚天罚”。西周的神权法思想出现一次重大转变:“以德配天以德配天”说。本章考点总结:本章考点总结:1 1、夏、商神权法思想的具体表现、夏、商神权法思想的具体表现2 2、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3 3、“以德配天以德配天”说的内容、实质及意义说的内容、实质
2、及意义第一章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第一节第一节 夏、商奴隶主的夏、商奴隶主的“天命天命”、“天罚天罚”思想思想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相传夏朝奴隶主贵族用精神手段来欺骗和奴役奴隶,维护统治已开始利用“天命天命”、“天罚天罚”的神权法思想,神化他们的统治,使之合法化,并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给夏王朝的统治披上合法的外衣夏启“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1、神权法思想发展到商代进入高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是商王的祖先上帝立商2、商王专门豢
3、养了一批向上帝请示的人,叫做“卜”、“巫”、“祝”。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占卜”或“卜筮”,做沟通神人的工作。凡年成丰歉,战争胜负,下雨打雷,定罪量刑,都要占卜3、“天命”、“天罚”说,占卜的实质的不过是用上帝的意志来体现国王的意志,以便统治者从精神上奴役和威慑人民。“敬鬼神”是为了使民“畏法令也”商汤“代天行罚”“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第二节第二节 西周西周“以德配天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的君权神授说一、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一、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1、发生一次重大的变化,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天”“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2、“以德配天”说的内容 周公
4、认为天命是有的,但“惟命不于常”,只有有德者才可以承受天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二、二、“以德配天以德配天”说的意义说的意义1、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2意味着神权法的动摇。认识到人民的力量,民心向背3、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本章是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中的重点章节之一,对本章内容的理解将有助于对以后各章,尤其是对儒家思想及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解。本章考点总结:本章考点总结:1 1、宗法等级制的内容、宗法等级制的内容2 2、礼治的基本原则及特征、礼治的基本原则及特征3 3、周公、周公“慎罚慎罚”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第二章第二章维护宗法等
5、级制的礼治与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明德慎罚”思想思想宗法等级制的内容宗法等级制的内容“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1、嫡长继承制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夏朝始确立了王位世袭制,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西周一开始就确立“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2、分封制分封制,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下的“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只能封
6、为诸侯或者卿大夫,他们是从属于大宗的“小宗”这些诸侯也按照嫡长继承制的原则世代相传大夫以下有士,士是贵族最低的一层,不再分封大树一样的宗法系统目的:保障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不致分散或削弱;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3、“世卿世禄世卿世禄”制制,贵族世袭,发展到后来,周王诸侯大夫是世袭的,重要职官的“卿”也变成世袭,形成了世卿世禄制第一节第一节 以以“亲亲亲亲”、“尊尊尊尊”为原则的礼治为原则的礼治 一、礼治的基本原则一、礼治的基本原则周公所制的礼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工具1、“亲亲亲亲”,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不孝不友”罪大恶
7、极2、“尊尊尊尊”,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二、礼治的基本特征二、礼治的基本特征1、“礼不下庶人礼不下庶人”,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不得享受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无条件遵守2、“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奴隶主贵族第二节第二节 周公的周公的“明德慎罚明德慎罚”思想思想一、一、“明德慎罚明德慎罚”“明德明德”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特别强调统治者要“敬德”:(1)勤政修德,力戒荒淫。(2)重视
8、小民的力量,宽以待民。二、区别对待,罪止一身二、区别对待,罪止一身 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慎罚”说主要内容:1、对罪犯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区分故意(非眚)和过失(眚),惯犯和偶犯(非终)2、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父子兄弟,罪不相及”3、反对乱罚无罪及杀无辜。“杀人,历人宥(宽宥)”4、刑罚适中。“中刑中刑”,刑罚适中,用刑不过,又无不及,刑当其罪严的一面:不忠,不孝不友,寇攘奸,杀人越货 本编是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中的重点。1、革新家的改革立新思想2、“百家争鸣”,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法律思想,以儒法两家对法律的影响最大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从制度上讲,是由礼制到法制礼制到法制的
9、变革,从政治法律思想上讲,是由礼治到法治礼治到法治的变革第二编第二编 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国时期的法律思想随着“礼制”的衰落,诞生了郡县制,官僚制,新成文法郡县制,官僚制,新成文法主要阐述三位革新家代表:管仲(奴隶主贵族中的明智之士)、子产(旧贵族转化来的新封建贵族)和邓析(新兴的地主阶级)的法律思想。本章考点总结:本章考点总结:1 1、管子的、管子的“国之四维国之四维”2 2、管子对周礼进行改造的主要内容、管子对周礼进行改造的主要内容3 3、管子、管子“以法统政以法统政”的思想的思想4 4、管子经济立法、管子经济立法“令顺民心令顺民心”
10、、“与民分货与民分货”的主张的主张5 5、子产对、子产对“礼治礼治”继承和改造的表现继承和改造的表现6 6、子产铸刑书、公布成文法的意义、子产铸刑书、公布成文法的意义7 7、子产、子产“宽猛并用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的刑法思想8 8、邓析、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主张的主张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第一节第一节 管仲的管仲的改良旧礼改良旧礼和和以法统政以法统政思想思想管仲,齐,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一、一、“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1、
11、“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旧法包括西周的礼制以及刑罚制度2、“国之四维”礼,义,廉,耻饰四维(整顿),张四维(推行)“祗山川”“敬宗庙”“恭祖旧”强调礼义的强制作用而不是其教化作用,与后来儒家的区别3 3、对旧礼进行了四方面四方面改造:一是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二是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特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三是打破了亲亲的原则,任用贤能.“三选”制度,第一年试用评定,第二年考察任命,考察后再委重任四是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这一观点是后来法家思想的最早表述二
12、、二、“作内政而寄军令作内政而寄军令”1、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三者结合,是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2、确定治国总方针:“作内政而寄军令”3、具体做法:“三国五鄙”制度和“四民分居定业”论“三国五鄙”,是四民分居思想的具体化,将国(城郊之内)分成三个区域,把鄙(城郊之外)分成五个区域,让士农工商分别居住(国中居住公族,卿,大夫,士,工匠,商人统称“国人”,鄙由农夫居住,称“野人”),从事自己的职业,同时谨慎使用生杀贫富贵贱这六项基本政策“四民分居定业”,使士居国都“使就闲然”,“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农工商三民中的秀民可以上升为士,须“有司”的确定4、“以法统政
13、”思想的基本特征:寓兵于农,把军事制度融会于行政制度5、“以威治民”的主张上等的“畏威如疾”,下等的“从怀如流”6、考核:一是是否真正贯彻了国君的法令,是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政绩微薄者“一再则宥,三则不赦”;二是否了解自己部属的情况,是否及时向国君汇报和推荐贤能人士三、三、“令顺民心令顺民心”,“与民分货与民分货”“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向背,是统治成败的标准,法令是制裁民众的暴力,也是君主利用民力取得民心的工具1、立法主张的特点:一是强调物质利益。“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二是重商。2、经济立法主张:“均地分力均地分力”
14、、“与民分货与民分货”:国家将土地分给农人耕种,然后一定的租税和徭役,从而使农业生产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激发生产的积极性“相地而衰征相地而衰征”:区别土地的好坏,不同的等级定额征税,使农夫在好地与坏地上的收益大体相似3、重商主义的表现:一方面加强官营商业、手工业。同时提倡重农节用,抑制富贾大商。第二节第二节 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郑国,奴录主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具有折衷于礼法的特征一、对一、对“礼治礼治”的继承和改造的继承和改造礼礼的的变变化化最最早早表表现现:一是晋国女叔齐明确区分礼与仪;二是郑国子产强调礼是人们的行为规则1、礼与仪有本质区别;是最高的自然法则,主要表
15、现为行为规范。2、将礼从礼节仪式中独立出来加以自然化、社会化,是对传统天命神权观念的一大突破,是春秋时期法律思想的一大进展。3、论述礼是天、地、民的总规则时,着眼点在“民”。(1)不使“民失其性”要“奉之以礼”;(2)礼义与民心矛盾,改革礼义以适应民心;(3)为得民心,执政者对礼义可“有所反之”。打破打破“礼不下庶人礼不下庶人”原则,开创后来礼治过渡到法治的先河。原则,开创后来礼治过渡到法治的先河。二、改革内政,创立新制二、改革内政,创立新制五项五项“国之大节国之大节”: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治国根本原则,目的在于确立和维护封建性的集权和等级制度和管仲一样,也从改革行政编制和
16、土地制度入手。1、区分国都乡村;2、建立上下尊卑秩序;3、改革传统井田制,4、重新划分田界,明确各家土地所有权;5、把农户和居民按“伍”编制,严加管理;6、奖赏忠于职责和奉公节俭,打击骄奢淫逸。“丘赋制丘赋制”:以丘为单位,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军赋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1、公元前536年“铸刑书”,将刑法铸于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开创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2、受到以晋国叔向为代表的保守派贵族的指责和非难。3、铸刑书,公布成文法的意义:(1)铸刑书冲破了秘密刑思想束缚,标志罪行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2)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肯定了法律对贵族特权的限制作用,为后来
17、法家的“一断于法”提供了思想前提。四、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四、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一)以(一)以“宽宽”服民和以服民和以“猛猛”服民服民 主张“德政”统治。德包括道德教化和宽惠爱民德在实践中表现为“宽”,刑在实践中表现为“猛”。宽猛结合,以猛为主。(二)罪刑相当与以情断狱(二)罪刑相当与以情断狱1、严厉执法,定罪量刑须以公布的礼、法为标准,罪刑相当。同时根据礼义原则加以权衡,不只拘泥于刑法的条文2、审案方面强调“以情断狱以情断狱”。第二节第二节 邓析的邓析的“不是礼义不是礼义”思想思想邓析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主张彻底否定周礼实行法治革新。被誉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抵制旧礼,反对改良,制定竹刑
18、,表现出实行法治的倾向,可以称为战国法家学派的先驱人物一、对一、对“先王之礼先王之礼”的否定和批判的否定和批判明确提出“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主张。春秋时期最为夺目的火花与子产在思想上的主要分歧不是该不该改革,而是在于对待“先王”和“礼义”的态度上,并不反对子产所进行的封建性改革,而是批判他没有否定和抛弃周礼二、辨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二、辨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竹刑竹刑”由于不满子产对周礼的改良,因此对子产的刑书也持否定态度,私自编定“竹刑”。“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辩师”和讼师,邓析就是主要代表,类似于现代社会中律师的事务,首创他的循名责实,为后来法家所继承,成为“法治”学说的组成部分
19、 主要阐述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及其代表人物的观点。本章考点总结:本章考点总结:1 1、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 2、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3 3、孔子、孔子“为国以礼为国以礼”的礼治论的礼治论4 4、孔子宽刑慎杀,反对冤狱的思想、孔子宽刑慎杀,反对冤狱的思想5 5、孟子的、孟子的“暴君放伐暴君放伐”论论6 6、孟子、孟子“惟仁者宜在高位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论的人治论7 7、荀子、荀子“明分使群明分使群”的国家与法律起源论的国家与法律起源论8 8、荀子、荀子“隆礼隆礼”重法论重法论9 9、荀子、荀子“有治人,无治法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论的人治论第四章第四
20、章儒家的法律思想儒家的法律思想第一节第一节 儒家学派及其法律思想概述儒家学派及其法律思想概述1、先秦儒家,是一个师宗孔子、信奉孔子学说的学派。2、孔、孟、荀同属儒家,但思想主张有很大差异。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一、仁学与仁政说一、仁学与仁政说 孔子建立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作为整个儒家的理论基础。主张“仁者,爱人”。孟子荀子适应时代变化,将孔子的仁学发展为王道仁政说。荀子继承了王道仁政,又吸收了法家行之有效的霸道思想,提出“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的主张,即采用以仁义为主,兵威为辅的方法统一天下二、二、“为国以礼为国以礼”的礼治论的礼治论孔
21、子主张“为国以礼”,“为亲者隐”“为尊者讳”孟子认为“天礼义则上下乱”荀子礼是“强国之本”。三、德主刑辅论三、德主刑辅论1、主张“为政以德”,“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2、提倡教化,注重德化,轻视法律及其强制,反对“不教而诛”。一般儒家总认为刑罚是道德教化的辅助手段,后人总结为德主刑辅四、四、法与刑法与刑1、孔子要求“君子怀刑”,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2、孔子主张“赦小过”,反对滥刑滥罚。3、孟子要求“省刑罚”,主张“罪人不孥”。4、荀子是先秦儒家中最重视法律的人,认为“治之经,礼与刑”主张慎刑慎杀。五、五、为民制产为民制产”,轻徭薄赋,轻徭薄赋 孔子反对追求财利。孟子和荀子主张从
22、民之欲,为民制产;主张减轻赋税徭役。六、六、“为政在人为政在人”的人治论的人治论1、孔子主张“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2、孟子提出“惟仁者宜在高位”;3、荀子更提出“有治人,无治法”。先秦儒家对后世有极大的影响,特别是经过西汉董仲舒改造后,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第二节第二节 孔子以孔子以“仁仁”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一、一、“仁者,爱人仁者,爱人”1 1、“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他政治法律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2、孔子的“仁”基本含义是“爱人”,可理解为最高的道德标准。“人”不是专指统治人民的贵族阶级,也包括奴隶农奴在内的劳动人民是我们古代较早出现的人道
23、主义的萌芽要做到爱人,必须克己,克己以复仁克制自己的欲望,约束自己的视听言行,使之符合礼的要求仁是伦理道德范畴,礼包括典章制度和社会法律规范,是政治范畴苛政猛于虎,谴责人殉二、二、“为国以礼为国以礼”的礼治论的礼治论 主张“为国以礼”,实行礼治,礼,一般指的是周礼 其礼治论主要包括其礼治论主要包括:1、剥削阶级享受特权是“天下之通义”。2、“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说。3、礼乐兴,刑罚“中”。主张“为亲者隐”4、“礼之用,和为贵”。对周礼的损益(增减和改良):举贤才,礼下庶人三、德治论与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三、德治论与重义轻利的价值观 对“德”的继承和改造一是突出“德”的政治意义,二是提高“德”的
24、地位,表现在法律思想上,进一步发展了“明德慎罚”思想,主张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一)(一)“为政以德为政以德”,德主刑辅,德主刑辅1、先教后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不教而杀谓之恶2、宽猛相济,德主刑辅(二)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二)重义轻利的价值观 “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四、宽刑慎杀,反对冤狱四、宽刑慎杀,反对冤狱主张君子怀刑,关心法度,宽刑慎杀“不教而杀谓之虐”。,赦小过,针对统治者滥施刑罚而提出,反对冤狱,无讼思想,重视教化,旨在息民为恶,使之改恶从善,自然会达到无讼把断狱不公作为制裁手段,还当成教育手段的,是孔子的一项贡献五、五、“为政在人为政在人”的人治论的人治论
25、最高统治者必须有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政治是个人道德的扩大。“为政在人”。贤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政息”。第三节第三节 孟子以孟子以“仁政仁政”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一、王道仁政,道德教化一、王道仁政,道德教化 孟子政治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人生来就是善的,具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四个善的萌芽,产生了仁义礼智四种道德品质仁政的主要内容是:对人民进行教化,发展农业生产,减轻赋税,减免刑罚 孟子的“仁政”在法律思想上体现为:1、“正经界”,保障土地私有 2、“薄税敛”,征收赋税徭役有定制 3、“省刑罚”,反对繁法苛刑二、减省刑罚,二、减省刑罚,“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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