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章节练习在线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章节练习在线题库.docx(7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章节练习在线题库1.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下关于民族区域自 治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 能生效B.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 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备案C.某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不适合本地实际 情况,可以报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D.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自主开展对外贸易活动,开辟对外 贸易口岸【答案】:A【解析】:B项,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 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
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翻开收款机”。甲掏出100 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翻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 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8 .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那么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D.甲虽“亏了” 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 逞,构成抢劫罪既遂【答案】:D【解析】:D项
3、,犯罪既遂是指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分那么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题中, 甲的行为已经完整实现了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规定的抢劫行为, 尽管未能获利,仍能构成抢劫罪既遂。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 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认定入户抢劫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户的范围 需要具备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入户的目的具有非法性;暴力和暴力 胁迫必须发生在户内。很难看出小超市对店员乙而言具有家庭生活的 内容,条件缺乏。BC两项,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情形之一;而既遂和未遂是 犯罪形态上的区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抢劫罪以抢劫到财物或致人轻
4、 伤以上为犯罪既遂,因此,对于加重犯同样存在既遂和未遂的界限。 针对犯罪未遂的情形,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 结合总那么对未遂犯的规定量刑。故认为一律构成犯罪既遂和不区分既 遂未遂的观点不正确。9 .甲是某公司董事长,他伪造了一份国务院批文,说要在海南省新建 一个机场。甲说可以给乙一个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工程,但前提条件 是乙在签订合同之前,先给甲200万元好处费。乙信以为真,给甲 200万元好处费,甲随后消失,乙再也联系不上甲。关于甲的行为,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一项?()A.构成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B.构成诈骗罪,不属于单位犯罪C.构成合同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D.构成合同诈骗
5、罪,不属于单位犯罪【答案】:B【解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乙 200万元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成立诈骗罪。单位犯罪的成立 要求为了单位利益、通过单位决策程序等,而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须在 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的行为并不符合单位犯罪和合同诈骗罪 的犯罪构成。10.关于国际法中外交人员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须先经得接受国的同意B.临时代办是代办的一种C.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派遣国使馆人员,但须说明理由 D.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其履行职务的依据【答案】:B|C【解析】:AC两项,根据
6、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人员应由派遣 国任命。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 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正式派遣。使馆的其他人员派遣国可以直接 委派,一般无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 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那么仍须经接受国的同意方得派 遣。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任何派遣国使馆人员,并无须 向派遣国说明理由。B项,临时代办与代办是不同的职务概念。临时代办是指在使馆馆长 职位空缺或暂不能履行职务时,一般指定某位使馆外交人员作为临时 馆长代行职务。这个临时馆长就称为“临时代办二D项,任使馆馆长的外交代表应持其国书赴任。国书是证明被任命的
7、 人为派遣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向接受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派出 的外交使节的正式文书。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 其履行职务的依据。11.以下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需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答案】:C【解析】:C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以下 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 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
8、 的原因。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 以下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 审判的。12.以下关于行政诉讼撤诉制度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共有三种:自愿申请撤诉、视为申请撤诉以及按 撤诉处理B.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法院不准许,当事人应当到 庭参加诉讼C.上诉人经传唤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 处理D.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 庭的,可以
9、按撤诉处理【答案】:B【解析】:A项,按撤诉处理也即视为申请撤诉。BD两项,行诉解释第79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 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 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可见,原告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必 须经法院批准,法院未批准的,应当到庭参加诉讼,无法定事由不到 庭的,法院可缺席审判。第三人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 C项,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 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10、,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13.甲(15周岁)的以下哪些行为成立犯罪?()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B.盗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帮助张某将汽车推至悬崖下毁坏以骗取保险金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重伤【答案】:B|D【解析】: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 施盗窃、抢夺、诈骗后,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等打伤(致人重伤) 打死被害人或其他抓捕人员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D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11、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关于挪用公款罪,以下判断正确的有()oA.甲将公款划入自己的私人存款,准备购买个人住房,但一直未使用, 挪出4个月后又将公款挪回。甲构成挪用公款罪B.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掌管巨额资金。一日,乙向甲提出向其单位 借款50万用于购买假币,盈利后归还60万,甲擅自从公司款项中支 付给乙50万。甲、乙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C.甲明知乙使用公款进行贩毒,仍将公款挪出供其使用。甲构成挪用 公款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D.甲与乙通谋挪用公款80万元用于走私活动,井收受乙的贿赂5万元。甲构成挪用公款罪
12、和受贿罪,从一重处分【答案】:A|C【解析】:A项,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 款罪。本案中,甲挪用的公款虽一直未使用,但挪出4个月,且挪用 公款数额较大,构成挪用公款罪。B项,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 筹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分。乙并没有与甲共 谋,也没有指使或者参与筹划,不构成共犯。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 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
13、罪的,依 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分。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 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分。15 .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应向中国驻美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B.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C.因王某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D.王某回中国后,只要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就不准出境【答案】:B【解析】:A项,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那么第9条规定,在境外的中国 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入
14、境。由于王某是中国公民, 所以回国不需要办理赴中国的签证。BC两项,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4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 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 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D项,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第3项规定,中国公民有未了结的 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所以,有未了结的 民事案件,并非一律不准出境。16 .关于检察官的任职,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些选项?()A.甲某和乙某系夫妻关系,甲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乙 某任A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B,丙某和丁某系父子关系,丙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某
15、任A市C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C.戊检察官被选为所在区的人大代表D. 丁检察官同时兼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答案】:B|C【解析】:AB两项,检察官法第24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 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 以下职务: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同 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 察长、副检察长。CD两项,检察官法第23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 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
16、、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 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备案。民族乡无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备案机关是全国人 大常委会。C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 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 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自治机关是指自治 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人们政府,法院不属于自治机关。D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1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 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2.以下选项中,可
17、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是()oA.某市电力公司规定,但凡由该公司供电的用户必须购买其指定的电 表,否那么切断供电。公民李某未予理会,被切断供电。李某欲提起行 政复议B.某省会市政府规定该市每户居民必须缴纳50元集资给该市第四中 学盖教学楼。该市居民王某虽然有子女在该学校上学,但对市政府的 规定不服,拟就该规定直接申请复议C.某县公民杨某是该县一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杨某与县政府的 某些领导人不和,县政府便将其法定代表人资格撤销,改任命顾某为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杨某对县政府的这一行为不服D.某地级市政府的民政局决定停发下岗工人最低生活保障费,下岗工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人大代表并不在禁止之列,检察
18、官可中选 为人大代表。17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以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答案】:A【解析】:ABC三项,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 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那么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 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此题中,某法院在审理张 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应移
19、送对此有立案管辖 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伤害案应当继续审理。D项,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以下 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 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 不能进行审判的。高检规那么第45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 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表达 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 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 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
20、、补充起诉。18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下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 见是错误的?()A.某县为了大力开展科技,请市政府选派名博士来挂职担任科技副县 长。有人提出,副县长应通过人大选举。市长答复:县长需要通过选 举产生,而副县长可以由上级委派B.某县刚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市长指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 的规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应当更换为自治民族的公 民C.某县地域宽广,为了便于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县政府请示市政府: 拟设立5个区公所,分别管辖所属的30余个乡镇。市长答复:此事 经县人大通过即可D.市长指示:为了提高村民委员会整体素质,市里抽调一批应届高校 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
21、任或副主任【答案】:A|B|C|D【解析】:A项,宪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 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 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B项,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 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 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区域自治法在第4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民族 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的院长、检察长必须为自治民族的公民。C项,地方各级人民代
22、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 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 立假设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假设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 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设立假设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区公所的设立需要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D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 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据此,市长无权决定抽调应届高校毕 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
23、副主任。19 .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 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 济区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那么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答案】:D【解析】:A项,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通过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所有国家 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 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局部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局部之间继 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的过境的目的,以正常方式航行
24、和飞越的权利。 行使这种权利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 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平安国际规章和航空规那么。在符合上述情况的前 提下,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无须经过甲国的事先许可。B项,群岛国可以按照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环礁的最外缘各点的 方式划定直线群岛基线,但这种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 偏离群岛的一般轮廓。此外,直线基线不得明显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 也不得将另一国的领海与专属经济区或公海阻断。C项,群岛水域的划定不阻碍群岛国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约划定内 水,及在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D项,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方法划
25、定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是一种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海域。群岛 国是全部领陆由一个或多个群岛与岛屿组成的国家。群岛国可以连接 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直线群岛基线。群岛基线 确实定需要满足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条件。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 基线所包围的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及其中的资源。20 .国际法是一个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以下有关国际法的表 述哪项是正确的?()A.各国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规那么是国际法的一局部B.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各国依国际法通过单独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实现和保障的C.国际法通过特定的权威机关强制各国执行D.国际法是由国际立法机构制定的【答案】:B【解析】:A项,
26、国际法的渊源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那么;而国际 组织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著作那么 是确立法律原那么时的辅助资料。因此各国的国内法不是国际法的一部 分。D项,国际社会没有也不应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 规那么,而是由各个国家在平等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的。BC两项,国际法也有强制拘束力,但是其强制力是通过国家单独或 集体采取措施予以保障的;目前还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威机关, 也不可能有强制各国执行国际法的机关。21 .甲明知他人出版淫秽书刊牟利而为其提供书号。对甲的行为,应 如何处分?()A.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B.出版淫秽物品牟
27、利罪C.传播淫秽物品罪D.不构成犯罪【答案】:B【解析】: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分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特别 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 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 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分。22 .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 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那么。(二)原本后出最
28、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那么。(四) 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那么。”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以下 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答案】:B【解析】:大清民律草案的表层意思是:借鉴西方的法律制度,吸取其中法 理之精华,依托本土,使其适合中国国情,以到达增强国力、巩固统 治的目的。将西方先进法律制度视为修律的手段为“用。将中国封 建制度视为修律的根本为体,引入西学,以辅助和巩固作为国之根本 的封建政治制度与封建社会秩序。因此,修律的基本思路为“中学为 体、西学为用”。23 .有关国家赔偿的赔偿时效
29、的说法,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时效均为两年B.时效为一年C.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违法时起计算 D.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 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答案】:D【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 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 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 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
30、能行使请求 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 继续计算。24.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以下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 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 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 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偷税
31、罪与骗取出口退税 罪,实行数罪并罚D. 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 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罪论处【答案】: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 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 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 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的,依照刑法第204条第1款(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11条的 规定定罪处分。刑法第204条第1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 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
32、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人田某去民政局要求领取保障费,民政局依规定不予发放,田某因此失去了生活来源【答案】:A|D【解析】:A项,电力公司是被授予相关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所以对电力公 司的行为可以提起复议。B项,不能直接就该规定申请复议。应当是在就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 议时一并提出附带审查申请。C项,依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可知,该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是由县政府任命的,不属于该条第5项规定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 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情形,即该处理决定不是具体行政
33、行为,不属于 行政复议的范畴。D项,不是劳开工资争议,而是民政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 政复议。3.孟子的弟子问孟子,舜为天子时,假设舜的父亲犯法,舜该如何处理? 孟子认为,舜既不能以天子之权要求有司枉法,也不能罔顾亲情坐视 父亲受刑,正确的处理方式应是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一起隐居到偏 远之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A项,甲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 取出口退税罪论处。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
34、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rm 训。C项,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 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关于逃税 罪的规定定罪处分。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局部,依照前款的规 定处分。D项,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定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罪。25.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
35、,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 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T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答案】:A|B|C|D【解析】: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 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 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A项,甲虽然犯两罪,但如果各罪分别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数罪并 罚后也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可能适用缓刑。B项,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对于判 处管制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C项,如果丙因立功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的适
36、用条件 那么可能适用缓刑。D项,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 的人犯罪的除外。丁在实施放火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犯罪, 因此5年后再犯故意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26.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 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 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村民为争
37、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 斗殴罪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答案】:A|D【解析】: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 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屡次聚众 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 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 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
38、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 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分。A项,聚众斗殴并没有目的上的要求,只需要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 无论村民为何而斗殴,只要有聚众斗殴的故意,便复核聚众斗殴罪的 主观要件。B项,聚众斗殴处分的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 并不进行刑事处分。C项,聚众斗殴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包括持械聚众斗殴,但是聚众斗 殴罪的犯罪状态与持械与否并无因果关联。未持械,参与斗殴的,仍 构本钱罪既遂。D项,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 罪处分。乙村村民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27.以下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A.
39、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答案】:A|D【解析】:吸收犯,是指事实上有数个行为,一个行为吸收了其他行为,仅成立 吸收行为的罪名。吸收关系,是指前行为是后行为的必经阶段,后行 为是前行为的开展结果。吸收犯的情形主要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不 可罚的事后行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 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没有必要另 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之所以不另成立其他犯罪,主要 是因为事后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
40、,也可能是事后行为缺乏期待可能 性。A项,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的,持有、私藏行为属于不可 罚的事后行为,不需再定持有、私藏枪支罪,属于吸收犯的情形。B项,盗窃汽车后,隐瞒真相出卖汽车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那就没有两个独立的犯罪,所以不构成吸收犯。然而侵犯了新的法益, 即侵犯了第三人的财产权,因此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其谎称所 盗汽车为自己所有并出卖与第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以盗窃罪和 诈骗罪数罪并罚。C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这是一罪情形,不存在吸收犯的问题。D项,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持有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无需再定持有毒
41、品罪,属于吸收犯的情形。28.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 礼”。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假设干问题的解 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 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 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42、答案】:D【解析】:D项,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 式的总称。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它具有对象的不特定性,可以反复适用,屡次适 用。婚姻法和司法解释都满足这些特征,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在我国,作为法的正式渊源的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 范性文件、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习俗”不是法的正式渊源。B项,法官从婚姻法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出发,最后得出实践中 的彩礼应当返还,这是从法律的一般规定出发,得出特殊结论的过程, 属于演绎推理,不是归纳推理。C项
43、,订婚是一种民间仪式,并不能产生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产生 必须经过登记。因此,赵某与陈女还没有成立婚姻关系,二者之间不 存在约定财产归属的意图,该判决并不违反婚姻法第19条的规 定。29.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 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缺乏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 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答案】:C【解析】:A项,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1
44、、2、3款规定,行使侦查、检察、 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 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 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 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 偿义务机关。此题中,县检察院作出逮捕批准,县公安局采取拘留措 施,后又以证据缺乏为由撤销案件,因此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为县检察 院,县公安局不具有赔偿义务。B项,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 政职权时有以下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
45、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 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 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 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 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此题中,张某受到非法拘 留,其赔偿请求应当属于国家赔偿范围。C项,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4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 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 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 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D项,国家赔偿法
46、第24条第2、3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 方式、工程、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 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 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 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刑事赔偿最后并非通过诉讼解决,是经过 赔偿委员会做出赔偿决定。30.村民陈某申请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给他一处6间房的宅基地。 但陈某在该处建房6间后,以住房紧张为由在附近打了建2间房的地 基,并开工建房。村委会以陈某未经审批和建房过多为由出面制止, 陈某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
47、同意,限陈某1个月内撤除2 间西房。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本案被告确实定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村委会为被告B.乡政府为被告C.村委会和乡政府是共同被告D.县政府为被告【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4 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第5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 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案中,村委会本身并非行政机 关,在撤除未经批准建房的事项方面也未获得法律、法规授权。限陈 某在1个月内撤除房屋的决定实际由乡政府作出,应以乡政府为被 告。31.关于律师职业制度,法学院的学生甲、乙、丙、丁各有以下说法。 甲:“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 业工作满15年的副教授,只要他再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就可 能获得专职律师执业资格。”乙:“过失犯罪的人员,即使受过刑事处 罚,也可以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丙:“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丁: “没有 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以下哪一组说 法是正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