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章程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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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一)(二)(三)(四)(五)股东的权(六)(七)(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九)(十)(十一)二、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实行备案制。按照章程备案制规定,章程中(一)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 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
2、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三、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一、第二条所列事项。四、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五、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 规格纸张打印。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05 年第一版)1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3、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其中一方专有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住所:。邮政
4、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2 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股东的
5、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出资方式设立时缴付数额一期二期数额期限数额期限(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设定本条款内容。)第十条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
6、发出资证明书。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
7、资,拆借。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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