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承包商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4承包商管理制度.pdf(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的外包工程的承包商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承包商的资质确认、签订安全协议书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相关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协助主管部门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施工所在单位:协助工程主管部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4 内容和要求4.1.承包商的选择4.1.1 承包商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文件提报办公室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
2、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4.1.2 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办公室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和各承包商的重要依据。4.2 承包商进厂要求4.2.1 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必须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有安环部审查同意。4.2.2 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安环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告知。4.2.3 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场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3、。4.2.4 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有被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4.2.5 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4.2.6 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4.2.7 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4.2.8 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4.3 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4.3.1 施工过程中处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4.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
4、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4.3.3 在承包合同期间,应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想关考核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4.3.4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安全环保办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作为评价依据。4.3.5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公司的统一指挥。4.3.6 安全环保部要参加承包商的安全工作会议。4.4 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4.4.1 按要求配备安全员;4.4.2 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4.4.3 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4.4
5、.4 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4.4.5 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4.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4.5.1 承包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要严格遵守企业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违犯企业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4.5.2 承包商单位动土前,必须到生产技术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避免因盲目施工造成地下管网,地下电缆损坏事故。4.5.3 需接用临时电源时,施工单位携带用电申请单到电器车间签订用电协议和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接线架设,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外来施工单位私自接线或架设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源或在临时电源上再向外转接。4.5.4 承包商单位在施工现场
6、需要明火作业时(熬沥青、喷灯、电气焊、冲击钻、磨光机、砂轮机等)按规定到动火所在范围的车间办理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4.5.5 施工过程中,涉及和影响生产系统的设备、管线等时,必须事先报告生产技术部征得生产车间的同意,根据发包方和生产车间提出的意见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必要时由生产车间指派专人现场指导,保证万无一失,未经同意批准而擅自施工造成事故,外来施工单位要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追究相应的责任。4.5.6 施工现场禁止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工地材料、机具要堆放整齐,拆除的模板、钢丝、脚手架、边角废料要及时消除,禁止占用通道或长期堆放妨碍安全生产。4.5.7 土建施工周边必须设置隔离网,超过高
7、度,周边必须设置安全网。4.5.8施工区域内凡存在可能危害职工安全的部位应悬挂警示牌,在人员出入稠密部位设置遮盖措施。4.5.9 施工单位车辆要严格遵守公司内交通规定,不得超速抢行,过路口时,一看、二慢、三通过。4.5.10 竣工后,因施工破坏的地方恢复原样。4.6 作业机具安全规定4.6.1 外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塔吊、龙门吊、汽车吊、手动拉链等)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安全装置、附件要安全可靠,灵敏好用。4.6.2 进入厂区电气焊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氧气瓶、乙炔瓶要经检验合格,有防震圈、安全帽。4.6.3 起重作业、电、气焊作业、电工作业、架子作业要由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操作。严禁无证作业。4.7 表现评价与续用项目完工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捎送安全科备案,并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企管质量部应将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4.8 事故报告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5.相关记录外来人员入场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格承包商清单合格承包商档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