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通用知识》试题预测《刑法》(2021年版)(附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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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通用知识试题预 测刑法(2021年版)(附答案解析)1、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 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 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 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 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 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 抢夺罪是趁人不备
2、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 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 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 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 是 ACDo2、单选题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 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 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0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3、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 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 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 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 答案为D。3、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 A:挪用公款罪B:贪污罪C:挪用资金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单选题在公诉案件中,人民
4、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 0A:人犯B:被告人C:犯罪嫌疑人D:犯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 判决之后叫罪犯。5、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 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 以 定罪处罚。A:受贿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徇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 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 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 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
5、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 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 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6、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 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 神病发作。则某甲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 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
6、责任。因此选D。7、单选题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 生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 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 8、单选题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 后鉴定为重伤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
7、案】Ao解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 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 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 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9、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 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8、,就认为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10、单选题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 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 政治权利的人,在服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 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 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 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査、起诉、审判, 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
9、的;正在取保候 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上述人员参加选举, 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 同决定,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 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 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11、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 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 于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 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共同犯罪分为简单 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
10、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 之间存在着分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 人可以根据分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 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 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12、单选题 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 正确的是 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 轻或者
11、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 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 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 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13、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 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 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
12、项C 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 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14、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 的是 A: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 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 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 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 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
13、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三项 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15、单选题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 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 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 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 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 于审判
14、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 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16、单选题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 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 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 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 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 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 无关!该单位的职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相信,到车间里 寻找也未找到,被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
15、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 着手实行犯罪的判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 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 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 杀才能认为是着手,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 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 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是预 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 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 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直接把车开到了
16、公安局去了,这种情 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 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来 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17、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道义上的义务D: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 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 作为义务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 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
17、法 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 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 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 刑法所承认,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 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 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 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 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 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 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18、多选题甲与
18、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 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 刑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 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 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 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 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
19、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 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 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个有机组成部 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 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 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 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 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 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 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 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19、单选题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甲是故意,乙是过
20、失B:甲、乙都是过失C: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D:甲、乙共同故意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0、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 A: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 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 实行监督D: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 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据此
21、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折抵刑期。 故本题应选D。21、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处理的犯罪是A:诬告陷害罪B:强迫职劳动罪C:非法搜查罪D: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处理的犯罪。22、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 列哪说法是不正确的?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 超过3年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
22、和第69条的规定,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 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9条 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 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 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 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 选。23、单选题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 电网。一日晩,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 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23、?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 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 所以是间接故意。24、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刑 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 30 克毒品。纪某的行为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毒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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