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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税收筹划及其风险防控企业税收筹划及其风险防控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王能应王能应 博士博士 教授教授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三、法人税制框架下纳税主体的税收筹划三、法人税制框架下纳税主体的税收筹划 四、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控四、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控 一、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 案例:企业利用闲置房产的税收筹划案例:企业利用闲置房产的税收筹划 某企业从县城迁至开发区后,位于县城内的老厂区形成闲置。该厂区占地面积8586.24平方米,院内有两层建筑物4座,稍加改造就可以用于办公、仓储、住宿等。面对资产闲
2、置,企业管理层正考虑如何盘活这部分资产,提高经济效益。相邻的县直幼儿园为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主动找上门来寻求合作办学事宜。他们提出两个方案:(1)县直幼儿园整体承租这部分房产,年租金20万元,租期为3年。(2)双方合作办学,该企业以这部分房产出资成立民办幼儿园,采取民办公助形式,县直幼儿园负责统一招生和日常管理,税后利润按照82分成,企业得8成。据业内人士测算,幼儿园正式招生后,第一年税后净利(以下用现金净流入代替)可达10万元,第二年税后净利为12万元,第三年税后净利为15万元。企业是将房产整体出租幼儿园,还是双方合作办学?企业是将房产整体出租幼儿园,还是双方合作办学?直观上看,整体
3、出租每年带来20万元的现金流入,而合作办学带来现金流最大的一年也不过15万,整体出租效益更加明显。果真是这样吗?下面我们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两个方案进行仔细的对比分析。为简化起见,我们将幼儿园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予以忽略;为方便对比,我们将两个方案都存在的共同因素如房屋折旧不予考虑。方案一:整体租赁方案一:整体租赁将该房产整体出租,必须考虑以下税、费:1.营业税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出租房产属于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租赁业的税率为5%。该房产整体租赁后,该企业每年缴纳的营业税为10000元。该企业缴纳
4、的营业税200000元5%10000(元)2.城建税城建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该企业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同时缴纳城建税;该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因此该企业出租房产需要缴纳城建税500元。该企业缴纳城建税10000元5%500(元)3.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费。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该企业出租房产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300元。
5、该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10000元3%300(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某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该企业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自然就是某省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该规定第五条“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依据,按百分之一的比例征收。”这说明该企业出租房产需要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00元。该企业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0000元1%100(元)5.印花税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该企业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然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该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为200元。该企业缴纳的印花税200000
6、元1200(元)6.房产税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某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该公司就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该条例第三条“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该企业缴纳房产税24000元。该企业缴纳的房产税200000元12%24000(元)7.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某省地税有关规定,可知该企业为土地使用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
7、计算征收。”该企业就要按照土地使用证的面积8586.24平方米纳税。根据该企业坐落的位置,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按照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1517.44元。该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586.24651517.44(元)8.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企业是所得税的纳税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该企业出租房产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8345.64元。该出租收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000100005003001002002400051517.44)25%28345.64(元)企业现金净流
8、入企业现金净流入 200000100005003001002002400051517.4428345.64 85036.92(元)该方案实施后,每年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为85036.92元。为便于和方案二进行比较,利用年金现值方法计算该方案的现金净流量。将每年实现的现金流折合成现值,资金报酬率按6%计算,租赁期为3年,年金现值系数为2.673,企业三年累计实现现金净流入227302.89元。三年累计现金净流入三年累计现金净流入 85036.922.673 227302.89(元)方案二:合作办学方案二:合作办学 将该房产用于和县直幼儿园合作办学,必须考虑以下税、费:1.营业税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
9、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这里已经明确:该企业所办幼儿园免于缴纳营业税。该企业营业税税负为零。2.城建税城建税。该企业尽管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但幼儿园的育养收入免于缴纳营业税,同时也就免于缴纳城建税(详见方案一的城建税规定)。该企业城建税税负为零。3.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费。该企业尽管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但幼儿园的育养收入免于缴纳营业税,同时也就免于缴纳教育费附加(详见方案一的教育费附加规定)。该企业教育费附加税负为零。4.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该企业尽管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但幼儿园的育养收
10、入免于缴纳营业税,同时也就免于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详见方案一的教育费附加规定)。该企业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负为零。5.房产税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国办幼儿园属于免税范围。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二、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办幼儿园也不必缴纳房产税。该企业房产税税负为零。6.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
11、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国办幼儿园属于免税范围。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上述规定,民办幼儿园也不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为零。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七项,合作办学就比整体出租节约资金86617.44元。该企业幼儿园第一年现金净流入为10万元,剔除给县直幼儿园分红2万元,企业剩余8万元;第二年税后留利为12万元,剔除分红2.4万元,企业剩余9.6万元;第三年税后净利为15万元,剔除分红3万元,企业剩余12万元。为便于和方案一进行比较,利用复利现值计算方法计算该方案的现金净流量。将每年实现的现金流折合成
12、现值,资金报酬率按6%计算,第一年复利现值系数0.943,第二年复利现值系数0.889,第三年复利现值系数0.839,税前会计利润折合成现值261464元。三年累计现金净流入三年累计现金净流入 800000.943960000.8891200000.839 261464(元)结论结论方案二现金流方案一现金流 261464227302.89 34161.11(元)通过以上对比,方案二比方案一多盈利34161.11元。方案二之所以比方案一更有利,就是因为充分利用了国家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优惠政策,合理进行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节约了纳税成本,增加了企业盈利。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
13、概念和原理概念和原理 1.税收筹划的定义税收筹划的定义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收词汇对税收筹划的定义是指通过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国内税务专家唐腾翔在税收筹划一书中的定义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后利益。国家税务总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编写的税收代理实务中指出,税务筹划是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我们的定义:税收筹划我们的定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财务、经营、投融资等涉税事项的安排或选择,对纳税义务做
14、出规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从而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2.税收筹划的目的税收筹划的目的 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拥护税法、遵守税法,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现行的税收政策法规,来合理规划纳税人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减少税收成本,以达到企业和国家双赢的目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保护自身利益的方法和手段。3.税收筹划的作用税收筹划的作用 第一,从微观方面来说,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仅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律观念,还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第二,从宏观方面来看,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促进国家实现税收政策目标,促使国家税制的不断完
15、善。4.税收筹划的特点税收筹划的特点(1)合法性。(2)超前性。(3)综合性。(4)时效性。5.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1)筹资法筹资法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的选择(2)优化投资结构优化投资结构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选择(3)调整成本法调整成本法存货计价法 折旧的计算 费用充分列支 技术改造时间的选择(4)收入控制法收入控制法 利用公允的会计方法或准则设定收入时点 利用税收优惠,控制所得实现时间 控制应税所得额,以合法降低累进税率条件下的应纳税额(5)低税环境选择法低税环境选择法 选择相对低税率的经营方式选择低税区运用产业倾斜政策 三、法人税制框架下纳税主体三、法人税制框架下纳
16、税主体的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1.法人税制框架下纳税主体的法人税制框架下纳税主体的法律界定法律界定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法人税制框架下,纳税主体可以分为“纳税法人”和“纳税自然人”两类。“纳税法人”主要是指企业法人,还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依法对国家负有纳税的义务。“纳税自然人”具体是指我国公民、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及属于自然人范围的企业。2.公司制企业与非公司制企业的公司制企业与非公司制企业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1)公司制企业与非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公司制企业与非公司制企业的区别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从纳税主体性质来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非公司制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法人税制原则,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利用企业性质筹划节税利用企业性质筹划节税 一般来说,企业设立时应合理选择纳税主体的身份,在同等情况下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可能会降低其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综合考虑如下:第一,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决策中,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最终税负的高低与否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不能只
18、考虑一种因素;第二,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决策中,还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经营风险、偿债风险及法律风险,在综合权衡的基础上选择或安排整体税负最小的企业类型。3.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区别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区别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利用税收政策差异筹划节税利用税收政策差异
19、筹划节税 境外机构避免成为居民企业境外机构避免成为居民企业由于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方面的差异性,对于跨国企业到一国境内开展经营,应尽量避免成为居民企业。利用税率差进行税收筹划利用税率差进行税收筹划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该跨国公司在中国获得的收入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则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该跨国公司在中国获得的收入与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则仅需要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筹划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筹划(1)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待遇比较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待遇比较 子公司因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被设立的所在国视为居民企
20、业,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同时也能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就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分公司之间盈亏互抵,合理减轻税收负担。(2)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筹划模式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筹划模式 汇总纳税的税收筹划汇总纳税的税收筹划 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发生亏损情况下,汇总纳税可以使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盈利和亏损相互抵消,减少总机构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可以在总、分机构之间横向弥补,相对单独纳税是一种优惠。允许总、分机构之间汇总纳税,可以抵消内部交易税收事宜,真实反映总、分机构作为一个经济整体的盈利
21、状况和纳税能力,避免对内部交易产生营业额征税。选择分支机构形式的税收筹划选择分支机构形式的税收筹划第、种情况下,总机构与分支机构预计皆为盈利,则分支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形式,企业(集团)应纳税额都相等。第、种情况下,总机构预计亏损,分支机构预计盈利。分支机构最好采用分公司形式,能够在当期就利用净经营亏损,可使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减少。第、种情况下,总机构与分支机构预计皆为亏损,则分支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形式对企业(集团)的应纳税额影响都一样。第、种情况下,总机构预计盈利,分支机构预计亏损。虽然两种情况下,企业(集团)应纳税额相同,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推迟纳税。四、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控四、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22、与防控1.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表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表现(1)认识上的风险认识上的风险 从领导者的角度来说,企业的领导者往往把工作重心放到企业的销售和生产环节,把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任务,极少关注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价值。从财务人员的角度来说,许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只了解相关的财务知识,不了解相关的税法知识;在处理账目时,被动的按照销售金额确定缴纳的税金,不会利用递延税金等税收筹划行为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益。(2)法律方面的风险法律方面的风险 一方面,在国家立法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在企业收入确定、成本扣除和具体的征管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空白。另一方面,在执法层面上,我国税收征管水
23、平不高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发展。(3)战略管理上的风险战略管理上的风险 第一,企业管理者在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时,忽视了税务筹划战略。第二,企业财务部门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难以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2.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控(1)企业管理者增强税收筹划的意识企业管理者增强税收筹划的意识税收筹划在企业中不仅仅是一项财务策划活动,更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领导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直接决定了税收筹划在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地位。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加大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筹划观念,在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或者战略时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因素予以考虑.(2)重视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重视企业
24、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企业是由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组成的,各部门之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只有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充分共享,达到和谐的沟通,才能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样,财务部门作为税收筹划行为的实施部门,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与其他部门和领导之间进行横向和纵向的交流,详细地阐述税收筹划的方案、目的及意义,获得部门和领导的支持,避免不沟通带来的一系列矛盾。(3)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 在目前企业自身税收筹划行为不完善、不科学的情况下,领导者可以聘请高质量的权威的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中介机构在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详细的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国家提
25、供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达到替企业节约税负的目的,即使税收筹划活动失败了,企业也可以根据合同规定从中介机构获得相应的赔偿,减少税收筹划失败带来的损失。3.深入了解应对恶意税收筹划措施深入了解应对恶意税收筹划措施(1)恶意税收筹划的含义恶意税收筹划的含义 根据OECD对税务中介作用的研究(2008年)的界定,恶意税收筹划(Aggressive Tax Planning)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税收筹划:一是可能导致税法被滥用而出现立法者无法预见的后果的税收筹划。税务部门的担忧在于,由于筹划方案设计并出售的时点与税务部门发现方案的存在并颁布立法予以补救的时点之间通常相隔很长的时期,以上风险可能会恶化。二是有
26、利于纳税人的、对与纳税申报相关的重大事项是否合法存在的不确定性不进行披露的税收筹划。税务部门的担忧在于,为了自身利益,纳税人不公开披露其对法律灰色地带存在的不确定性或风险的看法。(2)恶意税收筹划产生的背景及其恶意税收筹划产生的背景及其发展的阶段发展的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由于企业经营模式、金融市场和全球化运营变得愈加复杂,税收及法律体系不断变化,日益发展的信息技术工具使更加复杂且精密的分析、金融产品得以实现和产生等外部经济环境迅速变化,受税务中介之间竞争残酷、某些国家税务咨询行业相对宽松的自律环境及收费与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获取的税收利益挂钩等内部环境的影响,某些国家的税务中介不断推
27、出挑战税法极限的税收筹划,逐渐形成了税务中介有意愿、有能力推广高风险避税方案的氛围,严重威胁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在2006年9月1415日举行的OECD税收征管论坛第三次会议上,论坛国高度关注恶意税收筹划的快速蔓延和“不可接受的税负最小化安排”与税务中介之间的关联 恶意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通常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某税务中介发现某些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事前安排加上法律、会计等分析可能导致预料不到的税收利好结果。二是该想法经开发后,把可以获得税收利好结果的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事前安排提供给纳税人。三是方案随后作为一项“税收产品”予以出售。四是该税务中介的某些竞争者了解
28、到了这项“税收产品”,接着开发并出售克隆的“税收产品”。五是这些克隆的“税收产品”在更大范围内出售,甚至还通过全国性的报纸出售,直到被视为“大规模销售”,销售规模远远超过初期市场。六是部分初期不愿参与的纳税人迫于竞争压力被迫接受该方案。七是方案逐渐被税务中介和纳税人视为可接受的做法且不再具有创新性,因而不再被视为恶性。(3)世界应对恶意税收筹划的措施世界应对恶意税收筹划的措施 2006年OECD税收征管论坛第三次会议提出的首尔宣言中制定了应对恶意税收筹划的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完善OECD恶意税收筹划方案手册(OECD Directory of Aggressive Tax Scheme),以掌
29、握恶意税收筹划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应对措施。二是调查研究税务中介在税收不遵从以及推广“不可接受的税负最小化安排”中所起的作用。按照首尔宣言制定的计划,经过一年多的研究,2008年OECD发布了对税务中介作用的研究(2008年),对税务中介在税收不遵从以及推广“不可接受的税负最小化安排”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各国的应对措施各国的应对措施 制定相关法律,要求纳税人和税务中介对恶意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事前披露。加强对税务中介的监督和管理。与大企业纳税人建立增强型关系,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国家之间的合作,及时交换和分享有关恶意税收筹划方案的相关信息。(4)我国反避税工作的思路我国反避税工作的思路 在条件成熟时,制定相关法律要求纳税人和税务中介对恶意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事前披露。在加强对税务中介一般性监督和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税务中介制作和推广恶意税收筹划方案的监督和管理。与大企业建立增强型关系,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降低大企业使用恶意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通过各种平台,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及时交换和分享恶意税收筹划相关信息。谢谢大家!谢谢大家!欢迎批评指正!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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