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学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化工与化学学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1、 计算公式总分=学术成绩*95%+德育成绩二、学术评分标准1、发表学术论文得分标准(可累加):SCI: 1、影响因子IF1的SCI论文,在以下分数基础上乘以发表当年影响因子(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作为论文得分;2、SCI论文单篇他引20次相当于IF=5,40次相当于IF=7,60次以上相当于IF=9;ESI高引用相当于IF=5,热点相当于IF=7,全国百篇最具影响国际学术论文相当于IF=10。其他高影响力论文分数由评委会确定。第一作者 3分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一作 2.5分第二作者/其他教师一作1分EI、国内一级刊物、国际会议:第一作者 2分
2、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一作1.5分第二作者/其他教师一作1分国内核心刊物:第一作者 1.5分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一作1分第二作者/其他教师一作0.5分全国性学术会议:第一作者 1分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一作0.5分*注:(1)论文两名作者共同一作,排名第一单篇论文总分乘以60%,排名第二单篇论文总分乘以40%;(2)论文三名作者共同一作,排名第一单篇论文总分乘以50%,排名第二单篇论文总分乘以30%,排名第三单篇论文总分乘以20%。(3)论文共同一作超过三位作者不作为加分项(四大刊及以上由专家组讨论决定)。 2、发明专利得分标准: 发明专利(授权)可累加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4分第二(
3、教师第一)或在学生中排名第一2分发明专利(受理)最多6分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 2分第二(教师第一)或在学生中排名第一1分*注:(1)论文、专利署名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须为哈工大,导师或副导师为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2)博士生和硕士二年级研究生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在取得相应学籍之后投稿并发表,发明专利必须是在取得相应学籍之后申请、受理和授权,并且均须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 (3)硕博连读生学术论文在取得硕士学籍之后投稿并发表,发明专利必须是在取得硕士学籍之后申请、受理和授权,并且均须与本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同时保证在硕士期间评国家奖学金时未使用过的学术成果。(4)博士生发表论文在核
4、心期刊以上为有效,国内会议不计分;硕士发表论文可放宽到全国性学术会议;(5)论文如未正式发表(但出版社已决定录用),必须同时上交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方为有效。同时标明发表时间,以备检查;(6)分数相近情况下,单篇影响因子较高者优先;(7)发表在四大刊及以上者优先。3、获得科研奖励研究生申报评审标准:(1)获得科研奖励的研究生可申报,由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其他成果和学习成绩等综合评定;(2)奖励须是在读相应学位期间获得,内容与本人学位论文直接相关,哈工大须为获奖单位之一,获奖证书(或已通过最后一轮评审)须有本人署名。4、重要项目突出贡献者申报评审标准:(1)对于参加国家重要项目(此类项目
5、包括由我院教师主持的国家重大专项、863、支撑计划、科技部国际合作、国防重大重点项目),在项目中承担重要任务且已取得重要突破的博士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不受发表论文的限制。该项目应与本人博士论文直接相关;(2)评审中主要考核博士生对项目完成的贡献度、在项目中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重点是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装备、关键材料等)、该项目对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3)此类博士生的申报须经导师同意并填写书面推荐意见。从事同一项目、或同一导师从事不同项目的博士生原则上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人,特别突出者可申报二人,但须由导师给出排序,供评审参考;(4)此类申报作为独立系列进行评审,根据本
6、年度申报的总体情况控制适当比例。二、德育评分标准(一)基本原则德育综合表现是在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程中对研究生进行评价的重要方面,为了体现研究生日常德育表现的重要性,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满分100分中设定5分为德育综合表现评价,内容包括基础评价、德育奖励、特殊表现三项。(二)评分方式德育综合表现满分为5分,其中基础评价3分、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2分。(三)德育综合表现内容 1、基础评价(满分3分):由学工办老师、各班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学生组织负责人一起评定。(1)基础分2分:如无违纪、违反规定等情况可获得基础分2分;如有错误、处分、平时表现极差等情况,酌情扣分。(2)综合表现1分: 积极组织、
7、策划并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学术、社会及文体活动,数量80%:1分; 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学术、社会及文体活动,参加数量80%:0.8分; 50%参加活动数量80%:0.6分; 30%参加活动数量50%:0.4分; 10%参加活动数量30%:0.2分; 参加活动数量10%:0分 2、德育奖励(满分2分)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进行加分,取学生活动荣誉对应分值最高项目加分,各项目得分不累加。具体分值和对应荣誉项目如下: 2分:国家级个人、集体荣誉奖励,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 1.75分: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1.5分:校级个人荣誉奖励、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1分:校级集体荣誉奖励。 3、特殊表现: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德育奖励与特殊表现可合并计分,两项总分不超过2分。)*注:所有奖励必须是在读本学位期间内获得,且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成果,所有荣誉需提交证书复印件。本标准由化工与化学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化工与化学学院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