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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7篇甲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合伙开发的位于阿拉尔市的 阿拉尔南市区-十二团振兴路以南、如意小区以北、二期新建工程以东、住宅平房以西,东西长80米,南北宽16.5米,总面积1320平方米 地皮,地皮编号: (20xx)118号 ,共计占地 3354.34 m2,经双方努力,现已在建并已售出局部房屋,为今后的协作有序进展,更为了爱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经双方自愿协商,在公正、公正的原则上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皮上甲方 与 阿拉尔市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转让地皮协议,并由 与 新疆阿拉
2、尔新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挂靠协议),并由甲方向对方指定的帐户打入叁拾伍万元整,乙方向对方指定帐户打入肆拾万元,该帐户为: 合计柒拾伍万元,(为转让地皮款),现甲方已从购房帐户支现金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决算时扣除。为公正起见,甲乙双方自愿交款均打入乙方的帐号内,其余甲方有权对所记帐本查阅并监视,但双方均不得对该款项挪用,私吞,侵占,直至办完全部房屋的产权证明。 二、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经甲乙双方认可签字,方可支取费用资金,由乙方保管的售房款帐户支付款项。 三、关于36间产权房的治理方法: 1、一楼商铺:除留两间商铺(实际面积)归甲乙双方外
3、(各自的名下(办理房产证),所售款项双方均分。 2、二楼门面:甲乙双方均分上述门面,按各自名字办理房产证,以收取租金方式均分该款项(东头七间产权归甲方,西七间产权归乙方)。 3、三楼住房:甲乙双方名下各留一套同等面积的自用,其余均按市价出售,所得款项均分。 四、房屋款项在办完全部房屋产权证后,可分三次将售房款及租金均分,但必要的房屋修缮及装修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公用面积的修缮及维护费用可均摊解决。 五、在甲乙双方协作的开发中及房屋建成使用后,后期的物业费用由乙方代收并代办治理或托付 社区代办治理,每月猎取 元的酬劳。物业费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担当和支配。 六、因开发工程而造成的
4、经济纠纷及不行预见的风险由甲乙双方均担。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各50%,分红比例各50%,经营本钱费用各担当50%。 七、未尽事宜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九、因本开发工程而造成纠纷的可协商解决或诉至阿拉尔人民法院。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300万元(叁佰万元整)。 甲方签字: 担保人: 乙方签字: 担保人: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
5、就共同经营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存的经营治理阅历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共享经济利益。 其次条 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工程 1、合伙组织名称为:_。 2、合伙经营工程为: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从_年_月_日开头,自_年_月_日完毕。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安排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 1、奖金安排: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状和个人奉献经合伙人会议打算。 2、盈余安排:除去经营本钱、日常
6、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安排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3、债务担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担当。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1、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
7、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加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安排,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便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
8、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依据状况需要打算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状况下每月一次,详细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依据状况打算。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商定外,重大事项打算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打算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A、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B、增加、削减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工程,扩展业务。 C、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安排比例进展
9、适当调整。 D、打算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规划。 E、打算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F、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A、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与的工作会议。 B、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与的工作会议。 C、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与的工作会议。 2、经全体合伙人打算,托付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工程等)享有最终的打算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状况进展检查监视
10、,依据合伙人会议打算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依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打算其所应享有的酬劳。 (5)依据合伙组织的盈利状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安排做出适当调整。 3、经全体合伙人打算,托付_担当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治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展全面日常治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治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鼓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日常财务开支状况。
11、(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全体合伙人打算,托付_担当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帮助其他合伙人参加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治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规划,检查监视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准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规划执行状况。 (3)催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省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本钱和利润进展猜测,并形成猜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治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
12、展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治理营业发票。 (7)治理合伙组织现金流淌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准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晰、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展监视。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安排权。 (3)合伙人安排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商定进展,合伙经营积存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协议的商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13、。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九条 制止行为 1、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展业务活动,私自进展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展赔偿。 2、制止合伙人参加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像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_倍的违约金。 3、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全部,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当双倍赔偿。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
14、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全都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峻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经协商全都,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商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
15、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丁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戊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_工程,经友好协商全都,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工程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工程为位于
16、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工程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根据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展营运。 3、本合作工程期限为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头计算。 其次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其次条:三方确认本工程的第一期投资为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治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安排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归还借款;利润一年安排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工程的后续进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担当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
17、三章 工程经营治理 第四条:工程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打算由乙方于现场进展生产治理,每月工资4000元。 第五条:砂石厂的详细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仔细、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状况,并经全体合作人全都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别状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以下事务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工程经营的财产 4、工程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
18、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参加及退出 第九条 新合作人参加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全都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 参加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参加的新合作人对参加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全都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桂又春(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徐军(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
19、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市场,打算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汉川市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桂又春负责全面工作,徐军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需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担当。 七、安排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军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桂
20、又春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市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视贷款回收、节省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徐军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省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桂又春、徐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需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假如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展惩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21、二份,分别由桂又春、徐军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工程美发美容 其次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每人占(18.33)的股份。 第三条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 1盈余安排,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
22、方平均安排。 2债务担当: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全部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需经全部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进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打算由(
23、 )方来做美美形象沙龙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美美形象沙龙消失什么意外必需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担当。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争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治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共享经济
24、利益。 其次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经营工程: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人民币大写:_),占总股份的_%;乙方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人民币大写:_),占总股份的_%;丙方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人民币大写:_),占总股份的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视和核查
25、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商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安排与债务担当 1、盈余安排: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安排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2、债务担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打算后另行商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26、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商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商定的退资事由消失;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连续参与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固然退资。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固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
27、 (3)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 (4)合伙协议商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 (三)出
28、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打算权、监视权和详细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打算;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安排权; 3、合伙人安排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商定进展,合伙经营积存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协议的商定维护合伙财产的
29、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 制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展赔偿; (二)制止合伙人参加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像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连续 (一)在退资的状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连续以原企业名称连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汲取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依死亡合伙
30、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连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连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消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缘由。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托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当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
31、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挨次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方法进展安排。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安排的方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担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假如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
32、未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峻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展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打算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
33、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全都,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治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恳守信、公平互利、自愿入伙的根底上,经共同协商全都,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
34、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宅。 1、合伙人:_,身份证号码:_, 地址: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出资_万元人民币,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一般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担当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
35、伙人个人担当。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患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担当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存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一般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安排、亏损分担方式(未商定或商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安排;比例不明,平均安排;不得商定全部利润归局部合伙人及亏损只由局部合伙人担当)。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
36、不是法定提取工程)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担当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托付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展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与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视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37、(可商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商定不明或无商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需全体合伙人同意,商定无效); 第15条被托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销该托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全部; 第17条以下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打算(可商定): (1)转变合伙企业名称; (2)转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学
38、问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供应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当合伙企业的经营治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置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商定其他合伙人的购置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商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商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20条
39、以下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商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商定合伙期限,以不阻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打算退伙): (1)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消失(可商定退伙事由,如商定消失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连续参与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 第21条以下情形之一,合伙人固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商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或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商定合伙人必需具有相关资格而丢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展结算后,以货币(或商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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