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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资经营合同(15篇)合资经营合同1 序言 (以下简称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 (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以下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别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以下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公司。 专有技术()是指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良本公司这些产品进展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学问、阅历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
2、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掌握、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治理、销售、技术效劳和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治理人员与工人所把握的各种阅历、学问和技巧。 专利(patent)是指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方在国和其他国家已猎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创造。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用于发电的锅炉。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
3、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治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个月这一段时间。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完毕,公司开头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主管部门是指。 其次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英文名称为,法定地址是。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全都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
4、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治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或类似字样。方和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依据业务进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
5、经营范围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效劳,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猎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打算,并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装配、修理、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进展规划如下: ()初期目标: 年前公司到达年生产千瓦电站锅炉和蒸吨时工业锅炉的力量。年前公司到达年生产力量 千瓦电站锅炉和蒸吨时的力量。 产品质量应到达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
6、司产品以、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进展目标: 年以后依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锅炉作为进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公司年投资总额为美元,注册资本为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为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为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美元现金和价格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年,甲乙双方各缴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年,甲乙方双各缴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共享的利润中各拿出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年,甲乙双方从
7、各方在公司共享的利润中各拿出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共享的利润中各拿出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对于上述、等项中提到的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打算承受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方的现金投资。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双方按各拘束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
8、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担当。国际会计事务所担当的上述稽核费用由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担当的稽核费用由方负担。依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各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年、月、日; ()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出资年、月、日; ()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由于特别状况,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局部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假如符合以下条件,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该关联公司必需能象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
9、规定的全部义务;该关联公司同方一样从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状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局部,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以下规定进展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盼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局部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个月的优先购置权,该优先购置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
10、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置者提出的条件一样。 假如合营他方在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置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一样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假如选择购置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置份额的比例共享利润和亏损。 ()处置方应向其他方供应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第三方受让人和购置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依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依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
11、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局部,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治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争论全都作出打算,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需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供应再投资。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削减。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年至第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 双方同意可进展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状况。在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
12、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治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局部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利润安排和亏损分担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打算的储藏基金、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企业进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
13、安排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展安排。储藏基金、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企业进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 当董事会打算安排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个月内,安排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假如有的话)。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安排利润。 假如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分之,董事会将召开特殊会议争论打算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权利、债务和责任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共享公司的利润。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展经营活动,在必要时方将
14、随时在财政规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治理、工程治理、监视和掌握等方面对公司赐予支持;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到达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方将帮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帮助公司根据国出口治理法律和条例在国为公司购置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殊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效劳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本合同期间,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根据中国
15、法律帮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全部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帮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款所列工程,帮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聘请中国当地经营和治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帮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帮助查找适宜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殊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效劳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
16、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董事会 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人,乙方人,董事长由方指定,副董事长由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年,经委派方连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依据公平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根底上争论、处理和打算公司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职权如下: ()修订公司章程; ()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打算年度生产规划、销售规划和进展规划。 ()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打算流淌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打算年度利润安排方案; ()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
17、其它高级治理人员,并打算其职权和待遇等; ()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打算其设立地点; ()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争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治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嘉奖和津贴等制度; ()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规划; ()打算本合同第五条其次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争论有 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
18、更改公司名称; ()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审批以购置、租赁或其它形式猎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适宜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局部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制定公司有关投标、预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选购、效劳、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审批借贷资金 合资经营合同2 甲方:_ 乙方:意大利_有
19、限公司 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以铝塑管材和管件为主要产品的有限公司,甲方系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拥有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_%的股权。为了扩大企业进展规模,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提升产品的质量,甲方同意将_ %的股权转让乙方。同时双方组建中意合资浙江_gf管业有限公司,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以经评估审计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现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依据将其投有的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其中_向乙方转让_%的股权,_和_各向乙方转让_ %的股权。股权转让后,中意合资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即由甲方和乙方投资设立,其中_享_ %的股权,_和_各享有
20、_%的股权,乙方享有_%的股权。 其次条 双方全都同意股权转让的价格在依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对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审计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股权转让款应在详细的股权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帐户内,甲方承诺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立刻申请办理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双方全都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共同托付审计机构对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有形资产进展审计评估,其中对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以及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和销售网络等)以评估的方法确定其价值,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审计的方法确认。 评估审计机构对浙江_管
21、业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应出具评估审计报告,(评估审计的基准日为_年_月_日)。 第四条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举三名董事,乙方推举二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派出担当,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担当。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对合资公司的治理,现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治理员工全部留任并依据力量和岗位改置的需要由董事会重新聘任。 第五条 现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投资到西藏大元置业有限公司的_ %的股权和座落于XX市店口镇现浙_管业有限公司对面的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列入本次转让的资产范围(详细以双方确实认为准),上述二块资产及银行贷款的本息均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担当。合资公司成立后,如甲方对上述归属于甲方个人全部的
22、资产行使权利时,合资公司应予以帮助,但甲方行使权利时不应对合资公司造成损害。 第六条 乙方参股后,乙方在中国加工订购的产品订单原则上应由合资公司来进展生产供给。合资公司按向外商加工出口的同质量、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来承接乙方的订单加工业务并保证按时交货。 合资公司应积极地开展外贸业务,扩大销售渠道。在合资公司生产任务紧急时,如乙方订单价格与其他客户一样时,合资公司应尽量满意共同客户的需要或协商处理。 第七条 合资公司成立后,乙方应对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和技术产品的开发供应支持,同意合资公司的治理干部到乙方进展企业治理的培训,费用由合资公司担当。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成立中意合资浙江_管业有
23、限公司同时由甲、乙双方组建中意合资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约_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_万美元,乙方出资_万美元。中意合资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生产和销售塑料管和铜管件为主,详细经营范围在工商行政治理局核准为准。 合作协议达成后,双方同意立刻在XX市店口镇向政府申请受让_亩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厂房建立。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让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_ %的股权和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组建中意合资浙江_gf管业有限公司、购置_亩土地使用权是互为条件的,属一个整体,任何一项条件如不履行,本协议则自动终止。 第十条 成立合资公司和组建中意合资浙江_管业有限公司所需的各种文件由甲方起草预备。 第十
24、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 宜,双方经过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 乙方:_ 代表:_ _年_月_ 合资经营合同3 第一章总则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也可参考本格式签订。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其次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25、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其次条甲、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26、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治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进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量,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注:在详细合同中要依据 详细状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展修理效劳; 讨论和进展新产品。(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力量为。 随着生产经营的进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进展。(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
27、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元,占;乙方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以下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共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
28、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置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供应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帮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供应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帮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帮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 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治理
29、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帮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供应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托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供应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 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力量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方
30、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到达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详细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供应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乙方保证为合营公事供应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精确的、牢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到达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力量; 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供应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
31、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供应的技术和技术效劳,应开列具体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明施; 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具体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局部,保证如期提交; 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良,以及改良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准时供应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把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供应设备和技术,或发觉有哄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实行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支付期
32、限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连续使用和讨论进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其次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局部占,内销局部占。 (注:可依据实际状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状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意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其次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托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
33、销的占。 由合营公司托付乙方销售的占。 其次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其次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展销售后的产品修理效劳,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修理效劳的分支机构。 其次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第九章董事会 其次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其次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连续委派可以连任。 其次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打算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
34、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全都通过,方可作出打算。对其它事宜,可实行多数通过或简洁多数通过打算(在详细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其次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其次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治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治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工作。经营治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举;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举人,乙方推举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
35、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工作。副总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治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峻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置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一样状况下,尽先在中国购置。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托付 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与。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立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立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
36、,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举,副主任一人,由方推举,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详细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选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规划,把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治理方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视、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酬劳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立完成并办理完毕
37、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治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治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讨论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治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举的高级治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争论打算。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根据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进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嘉奖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争论打算。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展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安排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
39、过。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全都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展清算,清算后的财产,依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展安排。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争论打算。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需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连续经营,经董事会全都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峻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连续经营,违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