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示范: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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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示范: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范本合集_劳动合同社保条款_劳动合同社保条款 共享到 空间 微博 微信 好友 合作协议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附加合同 合同附加条款手写 合同附加条款 租房合同附加条款 租房合同附加条款范本 附加条款怎么写 合同怎么加附加条款 劳动合同附属条款 合同附加条款格式 租赁合同附加条款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范本 2023.09.26 劳动合同社保条款| 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范本| 合同示范: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范本合集。 在我们平常进入公司工作的时候,签订双方满足的劳动合同是不行无视的一步。合同可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要留意合同中的细节条款。那么,你
2、知道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哪些内容吗?小编为此认真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合同示范: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范本合集,欢送大家阅读,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篇一) 合同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劳动合同根本内容。必备条款是指合同必需具备的条款,一般是由法律法规指定的;商定条款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取得全都意见后确定的条款。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宅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
3、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酬劳;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根底上增加了详细工程而形成的。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项,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根本内容。劳动民法典现在的规定是九项,两相比照,可以发觉,增加的工程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宅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社会保险;削减了劳动纪律、
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项。可以说,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更为具体、更加详细。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39;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实行的方式。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状况不行避开。在劳动合同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有的用人单位就利用劳动合同的变更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用人单位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仅仅是口头上讲一下,而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进展修改;或是虽然变更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
5、不把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自己保管,而是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有的用人单位就借劳动者没有合同文本和没有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之机,擅自改动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直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才发觉用人单位作了手脚,侵害了其权益。这时,即使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大多是以劳动合同的文本为依据进展仲裁和判决,最终的结果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却不能得到维护。劳动民法典的该条规定针对劳动合同变更中存在的问题,作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即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的事,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只有在双方协商全都的根底上,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商定内容。需要留意的是
6、,变更的内容是双方商定的内容,而不是法定的内容。二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差不多,应当实行书面的形式,作为双方各自的凭证和发生争议时维护各自权益的依据。三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不能由用人单位独家治理,而应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各自保管。只有这样,那些黑心的用人单位才不简单作手脚,劳动者的权益也才能得到相应的爱护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篇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7、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商定的终止条件消失时止。 (三)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其次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
8、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爱护和劳
9、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爱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展职业安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治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安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判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酬劳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
10、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依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精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商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详细商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
11、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酬劳;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酬劳;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酬劳。 第十五条 非因乙方缘由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商定的标准
12、,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次十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其次十一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其次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其次十三条
13、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其次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其次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赐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惩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其次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其次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 其次十八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14、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其次十九条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其次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
15、,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其次十九条、第三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立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与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当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状况的。 第三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酬劳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16、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准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全都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消失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商定的以下终止条件消失,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劳
17、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酬劳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酬劳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酬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其次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赐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
18、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状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有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商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
19、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爱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爱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供应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安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供应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
20、、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担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七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
21、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治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殊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认真阅读,并具体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托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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