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书商品买卖购销合同(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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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买卖合同书商品买卖购销合同(8篇)精选商品买卖合同书(推举)一 通常状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宅及联系方式等根本状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宅及联系方式等。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立用地批准证书号、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2、,包括详细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管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商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展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其次,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商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
3、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商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承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商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承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商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商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展验收。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商定。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商定,当事人没有商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4、应办理将房屋全部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商定。 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供应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商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担当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承受商品房,担当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涉及大宗金额交易,而房屋又是自己以后所要使用的,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某些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必需进展充分说明,这样才能在日后产生争议的时候有解决的方法。 精选商品买卖合同书(推举)二 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
5、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商定。 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商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展处理: 1、双方自行商定: (1); (2); (3);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
6、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商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商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
7、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
8、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实行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商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阅历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以下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
9、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受不行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别状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
10、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商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构造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精选商品买卖合同书(推举)三 出卖人:_ 买受人:_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
11、制定 二一三年月修订 名目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其次章商品房根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房屋登记 第七章物业治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共同制订。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状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严格根据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展。 3.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
12、书或证明文件。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殊是批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留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商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商定或商定不详的内容,依据所售工程的详细状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展补充商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打算本合同原件的份数
13、,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全都;在任何状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2.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风光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局部组成。 3.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构造坚固,层高2.20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4.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 5.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
14、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效劳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6.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7.预报登记:在本合同中是指为保障买受人将来获得商品房全部权,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根据商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登记类型。 8.转移登记:在本合同中是指为使商品房全部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局部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11
15、.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立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公平、公正及诚恳信用的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全都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托付销售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
16、】: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_ 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托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国籍】【户籍所在地】:_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_ 诞生日期:年月日,性别: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其次章商品房根本状况 第一条工程建立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立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的商品房工程核准名称为,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17、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其次条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全部权证】,【备案号】【房屋全部权证证号】:_,【备案机构】【房屋登记机构】:_。 第三条商品房根本状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构造为_,建筑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工程中的【幢】【座】_单元_层_号。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其猜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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