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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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防一伪一编一码:31000007202232838C被审计单位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一计一期一间:2021报一告一文一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82号签字注册会计师:段永强注一师一编一号:31000007218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君注一师一编一号:310000070258事一务一所一名一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一务一所一电一话:021-23238888事一务一所一地一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
2、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报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页码 审计报告 1 10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 4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5 6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7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 10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12 财务报表附注 13 133 补充资料 1 2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系由上海电气集
3、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气股份”)与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工程”)于 2006 年 9 月 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川路 555 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公司名称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电设备”),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80,000,000.00 元。 2006 年 8 月 1 日,电气股份以人民币缴纳出资 52,000,000.00 元。2006 年8 月 22 日及 2007 年 2 月 12 日,华电工程分别以人民币缴纳出资 14,000,000.00 元及 14,000,000.00 元。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000.00 元,实收
4、资本为 80,000,000.00 元。其中,电气股份累计投入资本 52,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65%;华电工程累计投入资本28,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35%。 2008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20,000,000.00 元。截至 2008 年 10 月 9 日止,电气股份以人民币缴纳出资 220,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300,000,000.00 元。其中,电气股份累计投入资本272,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5、 90.67%;华电工程累计投入资本28,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9.33%。 2010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由电气股份正式受让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33%的股权。2010 年 8 月 24 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电气股份拥有本公司 100%的股权,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643,000,000.00 元。截至 2010 年 9 月 8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643,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943,000,000.
6、00 元,实收资本为 943,000,000.00 元。 2011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85,000,000.00 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26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85,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2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1,028,000,000.00 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2014 年 2 月 14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50,000,000.00 元。截至 2014 年 2 月 18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50,000,000.00
7、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7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1,078,000,000.00 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000,000,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1,000,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2,07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2,078,000,000.00 元。 2015 年 6 月 25 日,电气股份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现更名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气控股”)对
8、本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金额为 69,421,430.12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2,147,421,430.12 元,实收资本为 2,147,421,430.12 元。电气股份持有本公司 96.77%的股权,电气控股持有本公司 3.23%的股权。 2016 年 6 月 27 日,为了整合业务并推进风电产业发展,电气股份第一百八十次管理层会议决定,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电气风能”)及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风能装备”)。2016 年 8 月 26 日,电气股份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出资 33,611,050.54 元收购电气控股持有的本公司 3.23%股权。 2
9、016 年度,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风电设备正式更名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气风电”)并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2016 年 12 月 26 日,根据沪电投(2016)24 号批复,电气股份正式批准本公司吸收合并电气风能及风能装备,合并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吸收合并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吸收合并后,电气风能实收资本 844,196,274.00 元及风能装备实收资本 493,729,733.00 元计入本公司的实收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 3,485,347,437.12 元。 2019 年
10、4 月 8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3,485,347,437.12 元增加至 4,985,347,437.12 元。上述增资款项共计 1,500,000,000.00 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根据电气控股出具的沪电总(2019)第 24 号批复,同意电气股份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本公司账面净资产为转让价格,将所持 1%本公司股权转让至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电气投资”)。转让后,电气股份持有本公司 99%的股权,电气投资持有本公司 1%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续) 2019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增资款项
11、1,500,000,000.00 元,以现金投入。其中,电气股份出资 1,485,000,000.00 元,电气投资出资15,000,000.00 元。 2019 年 9 月 17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股东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可折股净资产 3,591,603,488.39 元出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 800,000,000.00 元折算股本,2,791,603,488.39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9 年 9 月 29日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12、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33,333,4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的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会的上述提议。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105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同意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首发)。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字2021926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
13、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止,本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33,333,400 股的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4 元,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1,333,333,400.00 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电气股份,最终控制方为电气控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风力发电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本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14、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 15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 (10)、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12)、(15)、产品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附注二(20)及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1)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
15、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9)。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16、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企业合并 (a)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17、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
18、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
19、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
20、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
21、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19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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