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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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uxi Delinhai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
2、、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1,487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67.20 元 发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13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5,947 万股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
3、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跟投比例为 4%,跟投数量为 59.5238 万股,跟投金额为人民币 39,999,993.60 元。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7 月 17 日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
4、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
5、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
6、应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正文内容。一、一、重大风险因素(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蓝藻治理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是驱动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对蓝藻治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客户对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性能、应用领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蓝藻治理企业不断技术创新,推动了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如果公司在新型技术研发方向上出现重大误判,未能及时跟进更为有效的新的技术路线,或者研发成果产业化严重未达到预期,则在技术上可能出现被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追赶并超越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未来保持
7、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35%、89.76%和 71.4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蓝藻治理业务主要集中于蓝藻水华灾情较为严重、治理任务较为迫切的湖库,如“老三湖”以及洱海等。就短期而言,鉴于公司目前已在国内蓝藻灾情较为严重的大型湖库搭建起蓝藻治理平台,对单个客户并不构成依赖关系。但因客户集中度高,主要客户年份之间需求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短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仍无法排除。(三)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2017 年、2018
8、年和 2019 年,公司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达到 83.73%、83.47%及 63.77%,公司所处蓝藻治理行业存在典型的季节性特征。公司主要客户以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为主。通常而言,该类客户在上半年确定项目投资计划并进行预算审批,然后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或内部决策程序,确定合适的蓝藻治理整装技术装备供应商,并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 实施阶段支付账款。公司通常上半年按照客户要求参与政府招投标程序,项目中标后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业务合同组织采购,于下半年在整装技术装备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后确
9、认收入。因此,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实现,而费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发生,从而公司一季度、半年度可能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的情形,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较为明显。(四)单个湖泊蓝藻治理业务收入波动风险 我国重要湖泊水库面临富营养化程度高、蓝藻水华灾害频发的问题,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短期内还可能加重,治理任务繁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水污染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了水污染治理产业的战略性地位,助推了产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水污染治理的市场需求增长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使得公司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就具体单个湖泊而言,以藻水分离站为主的蓝藻治理业务拓展因涉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当地政府部门的财政
10、资金预算、用地报批审批程序,在一定情况下,受客观条件限制可能出现阶段性投入下降的风险,进而引起公司在单个湖泊收入波动风险,如 2017 年公司在太湖流域的收入出现了暂时性下滑,未来无法排除单个湖泊蓝藻治理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五)主要零部件、设备依赖外采或定制的风险 公司是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系统设计、选型、确定工艺参数等生产前端环节以及在蓝藻打捞、脱气、沉降和气浮分离等核心环节开发、集成成套化技术装备。公司优先将资源配置在技术装备研发、整装集成等对技术和保密要求高的环节。因系统集成所需的零部件、配套设备市场供应充足、生产企业众多,为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
11、,系统集成需要的通用零部件、标准设备直接对外采购,非标准设备、核心设备(主要依托公司创新的工艺技术并向第三方定制生产的设备)则通过定制的模式采购。公司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的集成工作在客户指定的项目交付地点进行,由公司项目经理统筹组织,移动式技术装备如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和加压控藻船的组装工作在主要载体供应商处进行,由公司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尽管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且不存在依赖供应商的情形,但如果主要供应商,特别是非标准设备、核心设备的供应商不能继续为公司提供定制采购服务,公司将需要临时更换供应商,可能短时间内会对生产供应及时性、产品质量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六)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7.10%、57.38%和 51.68%,毛利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问题导向+技术驱动”是发行人生产经营一贯秉承的核心理念,也是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的根本原因。毛利率较高,具体原因则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一是因发行人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原创性专有、专利技术,基于自主、原创的核心技术开发的各类技术装备具有显著的技术先进性,技术附加值高;二是二是公司的业务运行实质上形成集技术研发、解决方案、系统设计、整装成套、运行维护、监测预警于一体的运行模式,针对不同湖泊藻情、政府治理目标
13、,提出解决方案,开发新技术,进行系统设计、技术装备集成,以及投入运行后的技术支持。出售整装技术装备仅是收入的实现形式,整装技术装备实现的毛利率实质上是公司蓝藻治理一体化运行模式的综合体现。未来,随着具有蓝藻治理需求的湖库数量增加,业务规模明显提升,发行人不排除通过实施适当的降价策略加快市场推广的可能,也可能因面临同行业其他竞争者竞争压力加大,而采取适当的降价策略提升整装技术装备竞争力,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发行人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重要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蓝藻治理项目均列入财政专项资金计划,资金可收回性具有保障。公
14、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极小。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1,383.34 万元、12,919.51 万元和 20,417.5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95%、62.24%和 68.77%。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52、1.77、1.85,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公司主要客户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计划,在下半年根据装备集成交付过程验收、结算部分款项,导致下半年收入确认较为集中;二是一般根据
15、合同约定,客户于专项决算审计后对合同尾款进行结算,因主要客户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需历经严格的验收、专项决算审计及资金审批流程,并待相应专项资金到位后才能支付款项,导致公司跨年的应收账款较多。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 余额有可能继续上升,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压力相应有所增加,存在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八)星云湖整湖治理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大,存在收入确认及款项回收不确定以及资产可能减值,项目投资收益率较预期有所下降,对发行人未来开拓同类业务具有一定不利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乙方)与玉溪
16、市江川区水利局(甲方)签署了关于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的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合同,该合同主要包含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集成及运行两部分,建设工期120日历天,运行期为五年,合同累计采购金额为42,350.0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17,320.23万元、运行费25,029.77万元。因该项目要求与水质目标及出水目标挂钩考核付费,甲方在建设期间及阶段运行期间暂不支付设备建设费用,待阶段考核合格后支付相应费用。合同约定,乙方在项目运行期限届满后,若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总磷脱劣任务,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该合同要求运行期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17、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1.5年届满之际、2.5年届满之际、3.5年届满之际、4.5年届满之际、5年届满之际,根据星云湖监测点位总磷指标脱劣(达到V类)及进一步改善达标的情况,分阶段支付累计采购总额的25%、15%、15%、15%、30%。该项目的业务模式与以往项目差异较大,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1.5年并达到水质改善目标开始收取第一阶段款项,收入确认与水质挂钩,各个阶段的水质检测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该项目产生的治理服务收入,在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治理服务结果能够可靠确定且得到客户确认、公司拥有现时收款权利时对收入进行确认,投入项目的技术装备集成计入合同
18、履约成本,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治理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合同服务期限(5年)内进行摊销并计入各阶段收入确认当期的营业成本。如果出现项目水质检测未如期达标的情形,发行人可通过增加投入技术装备、延长运行时间等方式加大蓝藻处理能力,从而相应增加建设资金投入或运行成本,在合同总金额已确定情形下,项目投资收益率可能较预期有所下降。若出现最终无法达到水质指标的极端情形,对发行人未来开拓同类业务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 综上,因前期资金投入大、回款周期长以及项目运行能否达到设定脱磷目标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面临因资金紧张而无法按计
19、划实施、不能满足全部或部分回款条件的可能,也面临因地方政府资金不到位无法及时回款以及项目投入的技术装备集成及其他合同履约成本存在减值的风险,也有可能产生项目投资收益率较预期有所下降、对发行人未来开拓同类业务具有一定不利影响的风险。(九)“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技术路线大规模推广应用未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政府蓝藻治理需求和湖库藻情,发行人先后提出的“打捞上岸、藻水分离”和“加压灭活、原位控藻”两条技术路线以及相应的技术方案,各有优势和局限性。“打捞上岸、藻水分离”技术路线具有占用岸边土地、产生藻泥等局限,但可直接减少内源性营养负荷,减轻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技术路线则具有大通量
20、、低能耗、不占地、运行成本低、无需进行藻泥处置的优势,但不直接减少内源性营养负荷。藻水分离系统集成装备系公司主导产品、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车载式及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等藻水分离成套技术装备的收入分别为8,221.11 万元、14,258.42 万元和 16,004.77 万元,占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00%、91.98%和 79.45%。随着上述超大型湖库应急处置要求日渐提高以及太湖等湖库蓝藻治理目标开始由应急处置向应急处置与预防控制相结合升级,“打捞上岸、藻水分离”技术路线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发行人自 2016 年开始提出“
21、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技术路线,并相继开发推广加压控藻船、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等新型技术装备。报告期内,水动力控(灭)藻器、蓝藻加压控藻船等加压控藻整装成套技术相关技术装备的收入分别为 1,622.12 万元、873.96 万元和 2,806.53 万元,占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38%、5.64%和 13.93%。其中,深井加压控藻平台于 2019 年上半年在巢湖流域首次实现商业化应用,现已在玉溪市星云湖整湖治理中应用 5 套深井加压控藻平台。与藻水分离系统集成装备长时间广泛应用相比,以深井加压控藻平台为核心的“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技术路线推广应用时间较短,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等新
22、型技术装备未来大规模推广应用速度、深度、广度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承担国内大型湖泊治理任务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目前,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影响为部分销售和采购订单有所延后,相关影响不构成较大或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但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行业政策的影响,未来可能对公司款项的收回、业务拓展等造成影响。二、发
23、行人及其相关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三、2020 年 1-6 月业绩预告信息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0 年 1-6 月主要经营数据同比预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20 年年 1-6 月月 2019 年年 1-6 月月 变动情况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13,008.00 10,755.93 20.94%
24、净利润 4,422.00 3,482.14 26.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22.00 3,482.14 26.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2.00 3,045.59 38.30%注:上述 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2020 年一季度,受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供应商及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所延后,对公司 2020 年一季度业绩存在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自 3 月份以来,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情形下,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实现正常化,目前在手订单充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25、签署日,在手订单金额超过 9 亿元。其中,“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完成了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示过程,成交金额为36,850.49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 万元,目前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正式合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公司预计 2020 年半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 13,008.00 万元,同比变动20.9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22.00 万元,同比变动 26.99%。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已趋正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全年业绩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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