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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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JinjiIndustrialCo.,Ltd.(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10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招股意向书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
2、意向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不超过 4,178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2019年 10月 22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1,774.8945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3、:2019年 10月 14 日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
4、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江苏锦鸡实业
5、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发行人提醒投资者需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以下列示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部分的全部内容。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卫国(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6、、董事长赵卫国的承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及约束措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2、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7、整。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含第 7 个月、第 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
8、、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二)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卫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肖卫兵等(二)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卫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肖卫兵等 24位自然人股东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位自然人股东的承诺及约束
9、措施 1、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肖卫兵、戴继群、肖卫兵、戴继群、苏金奇、苏金奇、吴玉生、黄红英吴玉生、黄红英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2)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10、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月之间(含第 7 个月、第 12个月)申报离职的
11、,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2、其他、其他 19 名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构
12、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的承诺及约名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的承诺及约束措施束措施 股东戴建明、封龙华、焦新阳、倪朋正、胥旭升、朱廉、鞠苏华、李余生、李长春、马立华、潘勇、王国民、王明、吴新荣、严保家、叶春明、朱国民、王臻、王韵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其他股东(三)其他股东的承诺的承诺及
13、约束措施及约束措施 1、泰兴至远、泰兴至臻的承诺及约束措施、泰兴至远、泰兴至臻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2)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传化智联、珠海大靖、中电信泰和上海、传化智联、珠海大靖、中电信泰和上海兆亨的承诺兆亨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及约束措施 自发行人股票上
14、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许江波、许江波的承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及约束措施(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2
15、)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 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16、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月之间(含第 7个月、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17、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承诺及约束措施及约束措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建、戴仲林通过泰兴至臻、监事吴杰通过泰兴至远间接持有发行人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遵守泰兴至臻和泰兴至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外,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
18、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2、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
19、月内(含第 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含第 7个月、第 12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
20、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五)公司发行前持股(五)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卫国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卫国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约束措施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卫国关于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
21、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1)在不影响本人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3)本人将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2、股东肖卫兵、许
22、江波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股东肖卫兵、许江波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股东肖卫兵、许江波关于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1)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3)本人将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
23、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3、股东珠海大靖、传化智联、上海兆亨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股东珠海大靖、传化智联、上海兆亨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措施 股东珠海大靖、传化智联、关于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1)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
24、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3)本企业将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企业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二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
25、定预案的条件(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1、启动条件、启动条件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则启动股价稳定预案。2、停止条件、停止条件 上述第 1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 1 项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符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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