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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贷款合同 5 篇买房贷款合同篇 1农银抵借字第号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 共同遵守。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 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年月 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四)贷款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2、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
3、抵押权。(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 15 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
4、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 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 的违约金。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他事项:(一)(二)(
6、三)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买房贷款合同篇 2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工作单位: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工作单位: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第三条贷款期限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 50%。签订合同 年之日归还
7、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 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第七条罚则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
8、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合同的变
9、更、解除(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 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 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
10、在变更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买房贷款合同篇 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2. 居室规格:; 总计:施
11、工面积平方米。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5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第三条:质量要求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当工期
12、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支付给乙方。4.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交给乙方。第五
13、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七条:合同生效1.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 本合同一式份,甲
14、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 日买房贷款合同篇 4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担保人:(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第二条 贷款内容一、贷款金额:币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
15、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二、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月。三、贷款利率:月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第三条 还本付息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每期应缴付本息(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
16、积计收。第四条 提前还款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 1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 1 个月利息之补偿金。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1.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2.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3.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4. 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 3 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
17、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元整。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 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第六条 房产抵押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1. 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 )抵押人之权益抵押。2. 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1. 物业建筑
18、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2. 物业建成人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1. 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2. 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
19、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3. 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4. 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四、抵押之解除: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产地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五、
20、抵押物之处分1. 抵押人逾期 30 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2.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 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3. 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
21、及保证如下: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 1 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
22、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第八条 担保人及担保责任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1. 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2. 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 3 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第十条 其他一、对本合
23、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休息及其他有关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五
24、、未尽事宜,按照及有关法规执行。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第十二条 附则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公 证 。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买房贷款合同篇 5 借款人:(甲)身份证号: 出借人:(乙)身份证号:借贷各方本着
25、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共 天。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四、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五、借款利率为月息 (年息 %)。六、计息方法:利息从上述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计算。利息在还款日连同本金一并结清。七、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就此款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八、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海宁市。九、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起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借款人: 出借人: 见证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