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投资公司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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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一人投资公司章程一人投资公司章程一人投资公司章程范本一一人投资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出资,设立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
2、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第三章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注(注: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并依法登记.公司可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四章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
3、的注册资本 万元,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1 1/1313精品文档第七条第七条 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任。第五章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股东的姓名(名称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
4、、出资方式如下: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及方式出资额及方式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出资时出资时间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产作价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
5、及担保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但是,除法律、除法律、法规另有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规定外,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人。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由股东决定股东决定(注: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注: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股东自行确定)额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二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第十二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司.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2 2/1313精品文档第七章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第十四条所列决定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程第十四条所列决定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置备于公司.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7、计划;(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8、形式(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十(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为执行为执行董事董事(注:也可是经理)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经理)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任期执行董事任期 3 3 年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
9、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3 3/1313精品文档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一)召集并向股东报告工作;召集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二)执行股东的决议;执行股东的决议;(三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10、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方案;(七(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案;(八(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
11、由股东自行确定,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4 4/1313精品文档(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
12、基本管理制度;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它职权;(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它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本公司设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设监事会或监事,其成员其成员 1 1 人。监事由人。监事由股东决定产生(注:公司设监事会股东决定产生(注:公司设监
13、事会,其成员其成员 人。监事会设主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但其中职。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如不设监事会公司如不设监事会,应删应删除此内容除此内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14、员不得兼任监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聘用聘用 为公司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为公司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监事监事(或监事会或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行使下列职权;(一(一)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二(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5 5/1313精品文档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15、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四)向股东提出提案;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16、 监事(或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监事(或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第八章第八章 股东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的财产的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7、。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清算结束之日起 3030 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外;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6 6/1313精品文档(三)股东决议解散;(三)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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