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pdf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pdf(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公公 共共 选选 修修 课课 管管 理理 办办 法法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开课条件和授课对象: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4、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能容纳 30 人以上;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6、公共选修课现阶段只针对高职三年级学生开设。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本人填写“
2、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公共课教学部提出开课申请;2、公共课教学部同意后,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三、选课办法1、每年 6 月上旬由公共课教学部公布下一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2、每年 6 月下旬由学生选报 2 门课程.3、每年 6 月底由公共课教学部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 30 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四、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五、教学管理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六、考
3、勤及考核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 1/3 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 1/3 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在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3、学生未经选课也可旁听其他选修课(在教师能容纳的情况下),但不能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成绩无效4、每个选修班由任课教师指定 12 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密切师生间联系。5、公共选修课的考核要求与必修课相同。七、成绩管理1、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批卷,成绩采用百分制,一周内将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报送公共课教学部和教务处。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两门以上选修课.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门数,不予毕业。公公 共共 课课 教教 学学 部部2012.12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研室年月日任课教师开设课程名 称学历: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职称:联系电话:授课总学时:授课方式:是否使用多媒体教室课程内容简介:(300500 字)是否考核方式:授课对象:教材名称、主编、出版单位及时间:学生教材落实方式:公共课教学部主任意见:教务处意见:院分管领导意见:备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共 选修课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