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docx
《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 年*月*日签订地点: * 省*市*地第8页,共8页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 日)。第五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
2、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姓名)(万元)(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3、,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四章 股东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三)保证公司资本的
4、独立、真实、充足;(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
5、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依职权作出上述决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六条 股东与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和盖章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七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第十八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形式。第五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十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更换。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 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独资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标准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