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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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服务指南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 年 6 月 26 日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服务指南目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4(二)实施机构4(三)申请主体4(四)受理地点4(五)办理依据4(六)办理条件4(七)申请材料9(八)办理时限10(九)收费标准11(十)变更事项11(十一)咨询服务项11二、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121。登录申报平台 122.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12(二)受理 131。签收 132.查看材料13(三)核查审批13(四)领取证件13(五)有效期限14(六)申报流程图及提交材料一览表142三、申请表15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
2、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二)实施机构: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申请主体:在烟台市行政区域非个体工商户企业。(四)受理地点: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五)办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6 号公布2014 年 2 月 12 日国务院第 39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 2017 年 5 月 4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
3、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3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六)办理条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山东省对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负责人还应具有
4、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知识。2.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二条).(1)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下同)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 3 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4(2)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 3 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体外诊断试
5、剂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4)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的人员.(5)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质量管理人应当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所授权经营的生产企业(包括进口总代理商)验配技术培训.同时申报体外诊断试剂和其他类经营的企业其质量管理人员应同时符合其他类和体外诊断试剂人员要求。3 3。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1)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
6、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售后服务条件,也可以约定由生产企业或者第5三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应当经过生产企业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技术培训并取得企业售后服务上岗证。(2)企业应当对质量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3)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每年进行一次次健康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7、4)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售后服务人员应当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所受权经营的生产企业(包括进口总代理商)验配技术培训。4 4。经营场所与仓库。经营场所与仓库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整洁、卫生.6(1)普通类: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40 平方米;仓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30 平方米。(2)类植介入医疗器械: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40 平方米;仓库与经营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同时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除外);使用
8、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40 平方米;仓库应当在同一县市区内,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200 平方米。(4)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办公、营业场所,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应当在同一建筑体内,但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100 平方米;仓库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60 平方米,诊断试剂储存作业区应与经营、办公等其他区域有效隔离;住宅用房不得用做仓库。应设置储存诊断试剂的冷库,其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小于 20 立方米。仓库与冷库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体外诊断试剂仓库应与其他商品仓库分开设置。同时申报体外诊断试剂和其他类经营的企业其经营场所和仓库应
9、同时符合普通类和体外诊断试剂场所要求.7(5)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使用面积不小于 10 平方米;具有验光仪、裂隙灯、角膜曲率计等验配仪器设备。经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可以不设仓库,但应当有专柜存放。(6)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5.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的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应具体到楼层及房间,若没有门牌号,可以以“方向+第 X 间”的格式填写,并且所填写的地址应与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上对应一致.(2)从事质量管理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需在职在岗,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0、,不得为离退休人员,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3)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需加盖生产企业或代理经营单位的公司印章,如果是经营企业需提供该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清晰易辨认。8(4)企业使用(或租赁)的营业场所及库房必须提供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营业场所须符合商用要求,仓库须符合储存要求,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5)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房屋租赁合同必须与房权所有者签订。(6)企业注册地址与仓库地址须在同一县市区内.(7)企业填报的经营场所面积和仓库面积应是使用面积。平面图应按比例尺标明长、宽,且与实际相符,并计算出使用面积。如经营特殊
11、管理的医疗器械,在平面图中应标明。(8)企业上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9)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在变更许可事项、换发许可证时达到国家局、省局标准要求.(七)申请材料申请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纸质);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9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扫描件 1 份,纸质),质量负责人社会劳动保险交付凭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原件 1 份,纸质);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原件 1 份,纸质);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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