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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320 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53 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强化源头治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经贸部门要协同农业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认真总结借鉴 XX 茶叶、XX 芦柑的监管经验,稳步建设 菜篮子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 等食品安全示范区。农
2、业部门(包括海洋与渔业部门,下同)要加强农业生产源头的监管,重点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组织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继续开展 瘦肉精、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强化农兽药使用的监督,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牵头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依法加强对病死畜禽处置的监管;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会同工商部门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经贸部门要着力加强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在蔬菜、禽蛋基地中试点推进食
3、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一批上市农产品 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的食品安全示范基地。财政、农业部门要贯彻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加大对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的政策支持。(二)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肉类、蔬菜、水产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豆制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及周边等区域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统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 黑窝点,查处非法食品经营单位,从重惩处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
4、为,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各级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以罚代刑。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结合 打四黑除四害 工作,认真梳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在掌握和固定证据的基础上,组织警力开展集中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公安部门在案件查处中需要技术鉴定的,监管部门要给予支持配合。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鉴定,由质监等相关部门负责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后,由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对人体是否有毒有害的鉴定结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各
5、级各有关部门要挂牌督办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三)严格市场准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许可管理。建立健全现场检查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食品认证机构资质管理,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卫生、工商、质监部门要严格把好食品行业准入关口。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管,制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百千万示范工程 建设。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质监部门要严格实施生产许
6、可制度,建立生产许可审查社会专家库,成立核查小组,健全现场检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机制;认真组织施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严格纳入目录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和质量安全监管。(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企业教育培训。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逐级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对被吊销证照单位
7、的有关责任人,严格实行行业禁入。要建立与其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自检制度,强化自检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企业GP(良好生产规范)H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追溯制度,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餐饮服务单位要按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二是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三是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处置及经济赔偿责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处置情况。工商、卫生部门要监督食
8、品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培训,推行证前及换证年审环节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个性化教育约谈和测试的模式,严格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专门培训。二、强化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五)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辖区内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重视舆情反映,按照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监管部门要密切协作,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通知上游环节查明原因、下
9、游环节控制危害。要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工作。要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流程,规范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公安部门要与监管部门建立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信息通报和移送机制。(六)完善监管体系。一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各县(市、区、管委会)要科学统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稳妥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兼并、重组、联合,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统筹提升区域检测能力,避免重复建设。二要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市卫生局要牵头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10、,增加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力争到十二五 期末建立起覆盖市、县两级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判断,科学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市食安办分析评估的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强化跟踪落实,消除风险隐患。各县(市、区、管委会)要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充实应急队伍,合理储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三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监管部门要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食
11、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进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与金融、证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共享信息,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对守信行为予以激励,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四要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市食安办要按照省上部署,牵头建设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各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追溯手段和技术平台。三、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管委会)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大对重大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
12、食品安全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分工不明等问题,防止监管缺位。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细化、明确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岗位的职责分工,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使工作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鼓励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权委托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试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建立协作机制,
1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的监督管理。(八)落实属地责任。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一是统一领导、部署、协调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资金的投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经费及投诉举报奖励资金,确保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核拨并监督专款专用;三是定期召开食品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下一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督促下一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加
14、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采取监督抽查或风险监测措施,掌握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五是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准确掌握其基本资料(台帐)分布,及时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六是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对协管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妥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应对和处置媒体、社会、群众反应的食品安全舆情情况。(九)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食安办的建设,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赋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要合理配备和充实监管人员,增添执法装备,特别是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的设备,强化业务培训,保障工作
15、经费。要重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有食品生产加工的重点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其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 一岗双责 的办法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0912 号)要求,联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建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工作责任网。市经贸委要尽快组建市经贸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执法。(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食安办要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以群众满意度为评价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关键尺度,以食品安全治理指标完成
16、率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客观标准,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联合监察部门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及时、坚决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管委会)在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失察、失管、失控的,或被国家、省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监管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责
17、任人当年不得授予任何荣誉称号,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十二)注重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重视舆论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食品安全宣传周 等各类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努力营造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 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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