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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员工请假制度学校员工请假制度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报有关处室审批,因病一般需附医生证明。一般不予或口头请假。二、教师请假在半天以内,由组长批准;请假一天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二至三天由教务处提出审批意见报校长室,由主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职工请假应由有关处室主任批准,方法参照执行。三、教职结婚、分娩、丧事假,均按国务院规定给假,但必须向教务处办理手续后,交校长办公室存档。四、请假和准假书面材料一律交校长办公室存档。五、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待遇按市教育局有关条件执行。成技校学员请假 xx-11-19 18:581、学员上课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
2、教研活动,都实行点到制度。2、学员考勤和点到工作由任科教师或班主任负责。3、学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4、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写请假条,根据权限由下而上,逐级签字,经审批后,学员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有关证明。5、请病假者,须具有医院医生证明。7、请假期满后,必须准时返回参加学习。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事先来电或来函,事后办理补假手续。8、凡未经请假或无故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9、关于迟到、早退、缺旷课的处理:(1)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2)旷课一天作旷课 8 节计算。(3)请假和旷、缺课累
3、计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将不予发证;一门课程请假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查或考试。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xx-11-19 14:10为加强教师队伍建立,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标准学校,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职工请假制度提出如下: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书面病假申请,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大病或重病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假设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事假申请。教职工请病、事假3 天以内(含三天),各校负责审批,请假 3 天以上,由学校
4、拿出教学安排意见,校长签名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报中心学校办公室,由中心校校长签字批准。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辜给学生耽误课程。4、婚假:教职工到达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 天。5、产假:女教职工按照方案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中心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多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年满 24 周岁初育产假 5 个月,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 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 个月以内
5、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6、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死亡时,根据具体情况请丧假,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直系亲属给予 3 天的丧假.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教职工请假者,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否那么视为旷工。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根据*人事局、*财政局,*号文件1、教职工在一个月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天,扣除*,请假*周再扣除*2、病假待遇:请病事假*月扣除*外,扣工资的*%,工作不满两年
6、的发给本人工资的*%。工作满 2 年不满 5 年的发*%四、旷工的界定和处分1、未办理请假手续,不经领导批准自行不到岗的。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4、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的。5、虽签到,但查岗、查堂不在,无请假手续的。旷工半天,扣除*。旷工半天以上以此为基数扣工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请假制度,认真填写考勤表,考勤一月一统计,迟到、早退累计 10 次为旷工一天,零星假 8 课时为请假一天。*学校年 月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xx-11-19 22:41教职工每学年公共假日:“十一”七天,“五一”三天。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如
7、实认真填写教职工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校上班。(1)凡请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前方能离校。三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2)每学期累计请假三天以内(含 3 天)扣除每天课时费。(3)教职工因事由学校或学区批准的假,请假手续要齐全,其课时费均必须扣除,课程(包括陪堂)自行安排妥当,班主任安排好班务,工作代理人签字前方可准假离校。课时费(每节4 元),班主任费每天 2 元由学校月底发给工作代理人。请假者返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4)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而超假的,单位应催促本人及时返回单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按旷工论处。(1)教职工请病
8、假,两天内由学校审批;三至七天由学区审批。请病假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审批,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年终不作。(2)病假工资:七天以内的病假(含 7 天)除本人按事假一样安排好工作外,学校负责扣除其每天课时费。七天以上两月以内的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近期诊断证明,学校、学区加注意见后在教育局请假,请假期间发给原工资,并由教诲处调整其工作。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至六个月按以下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 90;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以下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 70;工作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1、请假的类别及期限(1)病假
9、: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得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以上者必须附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假设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到达法定婚龄结婚,婚假 5 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 10 天。(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并报学区、教育局审批。已婚职工正常产假 90 天,含产前假 15 天。请分娩假的教职工,应提供
10、准生证、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由学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在三至五天内请假。假设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7)凡教育局请的病假、婚假、及学校请的丧假,不扣除本人工资。其请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教诲处安排。2、请假期间的有关生活待遇(1)病假待遇:国发198152 号文件规定: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现系指职务标准工资和津贴局部,下同);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至六个月以内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 90%;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以给原工资的10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
11、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 70%;工作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 80%。个别教职工经诊断确系患癌病、精神病,病假期间发给原工资。请病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半年内病假超过二个月者,应扣发半年各项奖金。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者,扣发全年各项奖金;(2)正常婚假、产假、公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凡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方案外怀孕或早婚早育、非婚怀孕、未婚先孕者,施行人流、引产、分娩手术的,一切费用自理。(3)丧假及奔丧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但途中车旅费自理。3、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分(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分,并进行批评教育。(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学校应催促其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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