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pdf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pdf(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57 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三部委第 45 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范围内的饮食服务单位。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四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在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总体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
2、部分。第五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为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副组长为后勤服务中心、医院主要负责人,成员为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管理与保卫处、基建处、工会、团委、国际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第六条工作组主要职责有:(一)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逐步推进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二)监督、检查、指导饮食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管理制度建设、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等工作;(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七条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3、和分工:(一)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加强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饮食服务单位各类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三)校园管理与保卫处负责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的管控,食物中毒事件后的现场保护、配合调查毒源等工作。(四)基建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学校食堂的新建、维修工作。(五)工会负责教职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六)团委负责组织学生代表加强与饮食服务单位的交流互动。(七)
4、医院负责对饮食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饮食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负责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八)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负责与各饮食服务单位签订年度安全工作责任书;负责指导督促饮食服务单位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第三章制度建设第八条饮食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第九条饮食服务单位要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从业人
5、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各关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食品安全保卫制度,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等八项制度。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第十一条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健康证
6、应当在饮食服务单位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第十二条学校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等。第五章条件保障第十三条饮食服务单位应当具有与所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第十四条饮食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所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
7、具、饮具的用水设施。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第十五条饮食服务单位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第十六条饮食服务单位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第十七条饮食服务单位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
8、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第十八条饮食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第六章过程管控第十九条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一)从食品生产者、经销商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三)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 营养 健康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