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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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范围如下:(一)常规法律服务:1.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政府草拟或者拟将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明确提出修正和补足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
2、其他纠纷;4.拒绝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出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保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保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6.应当政府建议,对行政人员展开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帮助政府展开法治宣传;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应当政府建议,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示法律意见书,或拒绝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更多全程法律服务;3.应政府要求,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国有土地出
3、让、划拨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4.拒绝接受政府委托,就县政府统辖范围内出现的由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展开调查、协同,并向政府明确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5.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计划的bot 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6.应当政府建议,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揽、土地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研发等法律事项出示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更多法律咨询;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含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非政府的法律事务。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做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
4、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协调顺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改律师出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当获得甲方的普遍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律师应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推论,尽最大努力保护甲方的利益;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律师在出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严禁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提供更多任何有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律师对其得知的甲方的
5、政府秘密应负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公布;8.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明确提出明晰、合理的建议;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选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管理转告甲方的命令和建议,提供更多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改联系人应及时通告乙方;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6、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户名:四川多元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1、2、3、6 项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不缴纳费用。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4、5 项涉诉法律事务,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贰拾万圆整)(包括人民币万元)的,乙方不收取费用;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的,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
7、,由双方协商收费事宜。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签订合同的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双方自行协商收费事宜。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由该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第六条 合约的更改与中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晚点、渎职、犯规引致甲方蒙受损失的;3.违反第二条第 58 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存有捏造事
8、实、伪造证据或者谎报关键情节等情形,以致乙方律师无法提供更多有效率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预期 30 个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上述 1、2 项因甲方的过失而中止本合同的,乙方所缴纳的法律顾问费予以归还。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方并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更多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建议归还部分或者全部应当经缴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5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索赔范围以保险机构索赔为减半。不属于保险机构赔付范围或者远远超过保险机构赔付数额之外的
9、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师费为减半分担索赔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第八条 争议化解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出现争议,应亲善协商化解,如果协商未成,递交存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化解。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抱持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并盖章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第十一条 通告和送抵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
10、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和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号码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对于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抵的,在收到或电子邮件时视作送抵;以寄送方式送抵的,以邮戳列明的投邮日视作送抵。延伸阅读甲方:乙方:因工作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聘用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经亲善协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以资信守。一、乙方指派律师法律担任甲方私人法律顾问,负责本合同确定的各项服务;乙方可根据法律服务的要求,安排其他律师或工作人员共同提供法律服务,其费用包含在本合
11、同确定的服务报酬中。二、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更多以下法律服务:1、不定期以电话、email 等通信方式及时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2、根据甲方的须要提供更多最新法律资讯,包含但不局限于法律法规、有关案例、立法动态等。3、一年内提供不少于 n 次律师事务所内或甲方约见的服务,当面解答甲方的法律事务咨询及处理其他法律服务。4、根据甲方须要,帮助出示与甲方工作及生活有关的法律文书,包含但不局限于草拟、审查、修改合约及有关法律文书、出示律师函、提供更多法律建议书等。5、根据甲方需要进行不超过 n 次的律师调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档案、房屋权属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6、上述未提到但本该由乙方提供更
12、多服务的其它法律事务。三、甲方权利 1、甲方存有权利向第三方声明或说明乙方所指派遣的律师就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及仲裁。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指派律师告知具体法律事务所涉情况,提供有关的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对乙方指派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付本合同第七条签订合同的法律服务费。3、甲方应慎重考虑乙方指派律师的法律意见及建议,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并承担相应的决策风险。4、甲方严禁建议乙方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更多
13、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在办理甲方委托处置的法律事务中,严格遵守律师法及有关职业道德,对甲方明确提出的建议,做出自己合乎法律规定的单一制推论。六、乙方义务 1、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奋、勤勉地顺利完成本合同所述的法律服务事项,尽最大努力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处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甲方利益。3、乙方及指派律师对牵涉甲方的权利义务的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和明确提出建议,但不干预当事人的纯商业的目的和条件,甲方存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
14、出单一制的推论和决策。4、乙方指派律师应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提交正式的法律文件;5、乙方及指派律师对履行职责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赢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应负保密义务,但经甲方许可官方、或甲方已官方、或法律建议官方者不在此列;七、法律服务费与支付方式:1、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缴付法律服务费,下载标准为人民币元(大写):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的,甲方应另行付费:【1】负责管理处置甲方及关联公司事务所涉的诉讼、仲裁及继续执行法律事务;【2】负责代理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异议、复审、复议法律事务,双方另行约定;【3】甲方或关联公
15、司的股份制改建项目、股票发售与上市项目、公司全面收购与并购项目、合资成立公司项目、新型融资项目等非甲方企业日常经营及日常管理事项,该类事项由双方自行协商签定专项法律服务合约。【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次数或范围超过本合同约定,需要另行支付法律服务费的,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需要另行付费的法律事务。【5】乙方为甲方提供更多上述法律服务的,乙方工作人员出现的北京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基本费用由乙方自行分担,因办理甲方业务出现的公证费、译者费和、异地办案差旅费、长途通讯费、调查费和、查档费和等必要办案开支由甲方分担。乙方主办律师退还的办案费用,由主办律师轻易至甲方处实报实销。八、违约责任 (一)甲
16、方偿付 1、甲方未能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真实情况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乙方律师执业中受到影响而不能正常工作的;2、甲方并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缴付代理费或工作费用,或者无故中止合约,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缴付已完成部分的法律服务代理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二)乙方偿付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乙方应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2、乙方故意泄漏甲方商业秘密或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串通,侵害甲方利益。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乙方返还。但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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