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灾专项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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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火灾专项应急预案井下火灾专项应急预案1 事故风险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2 处理火灾的基本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4)创造有利的灭火途径。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使用CO作为早期识别煤炭自燃的指标气体
2、,利用KJ66N安全监控系统,CO 变化异常,及时进行早期预警。4.1.1.2 使用束管监测系统,连续监测井下空气成分的变化,利用抽气泵将井下测点气体经过束管抽到井上,经气体选取器依次将不同测点的气样送往色谱仪进行分析。4.1.1.3 综放工作面采空区气体情况,利用埋设的束管对采空区的气体进行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一组数据。4.1.1.4 采煤面停采回撤期间,利用埋设的束管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两组数据。4.1.1.5 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前的气体浓度、气温及水温。4.1.1.6 采空区密闭内气体浓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气体取样分析,并检查密闭墙的完好状态及漏风情况。4.1.2 事故
3、预防措施 4.1.2.1 外因火灾预防措施1 4.1.2.1.1 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施工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测作业地点附近的 CH4 浓度,并在施工地点洒水,准备好灭火器、沙箱及做好其他电焊前准备工作,尤其是施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4.1.2.1.2 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共六种防灭火保护。强化这些保护的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确保可靠运行。4.1.2.1.3 矿井供电线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配电电网必须设置并正确计算和选择短路、过负荷和
4、断相保护装置。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和巡回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确保灵敏可靠。连采机拖拽电缆不准超过 200m,电缆盘放必须 8 字形盘放,圈数不准超过 10 圈。4.1.2.1.4 井下各主要机电硐室必须装设防火铁门。机电硐室及机头机尾、变电所、配电点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4.1.2.1.5 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的运输,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包括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的存放,都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后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4.1.2.1.6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 100m 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 50m 设置支管
5、和阀门。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 1 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1.2.1.7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4.1.2.1.8 保证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储备地面消防材料库位于 1190 平台工业广场,井下消防材料库位于辅助运输大巷一号联络巷南 50 米处。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见附件三,并由通风准备队每旬检查和更新。材料工具非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须及时补齐。防火材料、器材和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保证需要时能发挥作用。矿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矿山救护队、安全监察部、
6、通风准备队、机电管理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4.1.2.2 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4.1.2.2.1 矿井应开展火灾的早期预测预报工作。综放工作面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完好,做到连续监测采空区有害气体成份,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向采空区内注氮、注浆量。当综放工作面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加大注氮、注浆量:1)采空区气温超过 26或每天温度上升 1;2)采空区水温度超过 26;3)工作面局部地方出现发火预兆,如焦油或煤油味;4)工作面因故停产时间超过 5 天;5)工作面撤架时间超过 15 天;6)采空区 CO 含量超过 0.004%或工作面上隅
7、角 CO 含量连续 3 次超过 0.003%。4.1.2.2.2 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 1 次,并建立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4.1.2.2.3 回采工作面回采时应尽可能少留底煤,将顶煤放干净。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 45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4.1.2.2.4 综放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应采用在进风隅角设置挡风帘,减少向采空区漏风。4.1.2.2.5 由于不连沟煤矿回采工艺为大采高放顶煤回采,在回采过程中,
8、地测部门随时观测地面塌陷情况,发现地表有裂隙或出现塌陷大坑时要及时组织地表回填,防止漏风。4.1.2.2.6 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应及时封闭,巷道浮煤应及时清理。4.1.2.2.7 建立健全各项防灭火制度,加强职工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防灭火意识和能力。4.1.2.2.8 巷道掘进时应加强顶板管理,对高冒处、沿空侧进行防火处理。沿空掘巷的沿空侧破碎区存在漏风通道,沿空侧及顶板需进行喷浆堵漏处理,堵漏材料、喷浆质量必须满足专项设计要求。4.1.2.2.9 采空区周围必须采取均压措施,减少漏风,生产接续尽量避免采空区两侧同时回采或一侧回采一侧掘进,防止破坏均压状态,并合理选择综放工作3面进
9、、回风路线。4.1.3 预警条件 4.1.3.1 内因火灾预警条件 4.1.3.1.1 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4.1.3.1.2 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4.1.3.1.3 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4.1.3.1.4 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4.1.3.1.5 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4.1.3.2 外因火灾预警条件 4.1.3.2.1 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4.1.3.2.2 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4.1.3.2.3 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
10、、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4.1.3.2.4 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5 信息报告程序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外因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6.1.1.1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6.1.1.2 火区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6.1.1.3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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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下 火灾 专项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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