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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常年财税顾问协议书范本常年财税顾问协议书 1一、咨询的目的和范围1、甲方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获得认证证书,特邀请乙方为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咨询(以下简称为咨询)服务。2、甲方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3、甲方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覆盖的人数:人。二、甲方责任1、最高领导者亲自安排、指挥、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2、积极为乙方提供企业的与质量有关的管理和技术资料;3、提供咨询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必备的生活及物质条件;4、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专门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建立的管理工作,并抽调适当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办公室建立文件编写小组;5、积
2、极协助和支持乙方的各项咨询工作,按咨询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三、乙方责任1、依据 haccp 系列标准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其中包括:a)指导甲方制订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工作的计划。b)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 haccp 系列标准的宣贯培训、内审员的培训、食品卫生安全体系文件编写培训。c)指导甲方完善有关支持性文件。d)指导甲方制订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计划并指导实施。e)指导并参加甲方进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2、派专家到甲方现场指导建立并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3、指导甲方按食品卫生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实施,使食品卫生安全体系
3、有效运行。4、在甲方申请认证审核前进行符合性审核,以使甲方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达到标准要求,具备获得认证的条件。5、协助甲方向质量认证机构做好质量认证申请准备工作。四、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年月日至甲方通过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时结束。2、履行地点:甲方所在地。五、保密约定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六、咨询合格的验收和评价办法依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通过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
4、机构的审核,获得 haccp 认证证书即为咨询合格。1、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费用: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2、支付方式:甲方应将总体费用分二期支付给乙方:a)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咨询专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批咨询费(50):元整。b)甲方综合管理体系通过现场审核、被宣布通过认证后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50):元整。3、培训所须资料由甲方准备或由乙方提供(每套收取成本费元),内审员证书费每人元,以上两项费用由甲方在合同外另行支付。4、甲方应承担乙方咨询人员、咨询管理人员为执行本合同,往返甲方现场必须的交通费和食宿
5、费。七、风险1、因甲方原因无法开展或完成咨询认证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咨询认证工作或因乙方没有指导到位而导致甲方无法通过认证,乙方将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可延期本合同。八、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咨询工作前,如甲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 70;如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 70。2、如甲方中途违约,导致乙方的咨询工作无法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必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3 倍咨询费的违约费;如乙
6、方违约,则应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3 倍咨询费的误时费。九、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如有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条款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常年财税顾问协议书 2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2)企业类型的选择(3)注册地的选择(4)公司
7、形式的选择(5)融资比例的确定(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7)从事行业的选择(8)合同形式的选择(9)销售形式的选择(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11)个人所得税咨询(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13)税务筹划咨询(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2)
8、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元;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 元。(1)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2)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3)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
9、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4)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 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帐号: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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