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湖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内容,申报材料,评审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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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提醒-湖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内容,申报材料,评审要求我的申报经验及申报条件解析高级技术职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必要途径。近几年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晋升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申报条件、专业答辩、论文审查、评委库建立及评审程序等几个主要方面都有较大地完善和提高,卫生系列的职称晋升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公正、公平、透明。但对申报者来说无疑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为了使申报者能比较顺利地通过专业评审,根据近几年申报者在准备评审材料、专业答辩等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申报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考。一、申报材料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由专
2、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评审论文及相关证件等组成。评审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评审结果,因此必须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上述申报材料中,除了部分由人事(职改)、评审部门填写外,多数是由申报者填写和提供的。申报者在填写各种表格、提供评审论文及相关证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填写的内容、提供材料一定要客观、真实、可靠地反映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业务述职中不能随意拔高自己,不能不适当地夸大自己在某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更不能弄虚作假。但也不必过分谦虚,有意掩饰自己取得的成绩。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把自己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反映到申报材料中才是正确的做法。2、业务
3、述职的重点是尽可能地叙述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充分展现自己任现职以来在业务技术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陈述的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相一致,不能过多地陈述非专业、非技术性的内容。3、业务述职中应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措辞得当,切忌杂乱无章,词不达意。二、论文专业论文在高级职称晋升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综合反映申报者的业务技术能力。申报者报考高级技术职称时提交的评审论文应该是他任现职以来所发表论文的代表作。评委通常在认真阅读论文的基础上,要对评审论文赋予合理的分数。因此申报者选择评审论文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从本专业比较著名的、影响因子较高的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系列杂志和核心期刊
4、中挑选自己的评审论文,通常情况下在这些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具有较高的质量。2、论文的结构要完整。除了论文标题和署名外,还应具有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组成部分。3、篇幅应达到1500字以上。预防医学专业的评审论文篇幅较短或在期刊的简报、短篇报道、经验交流等栏目中发表的论文不宜选为评审论文。4、论文应具有较高的质量和科技含量,尤其是申报正高者,提交的论文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深度或创新点。论文的质量关系到评委的打分。5、无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论文,一律不能选为评审论文。增刊、特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和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及繁体字印刷的
5、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也不能作为参评论文。综述性的论文不能选为评审论文。二、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其学历和资历条件按以下情况分别对待:(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其中: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
6、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2)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3)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
7、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须满3年;(2)已获得的中级任职资格必须是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3)已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资格的不须提供此证)。(二)专业理论成绩要求。申报者须达到当年专业理论考试成绩申报合格分数线才能申报。申报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根据当年评审要求划定。(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从事医技(放射、超声、检验、心电、脑电、病理、康复、核医学等)专业的,如果申报的是医师类任职资
8、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只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申报护理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四)论文要求。1、申报副、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根据其工作单位级别不同,须按下表要求分别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文要求 工作单位副 高正 高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提供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3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其中必须有1篇是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1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
9、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省卫生厅职改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国内正式期刊目录,编辑了我省认可的国内医药卫生类正式期刊目录共1147种(目录编辑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具体目录详见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湘卫职改办20133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的通知),凡发表在此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在评审时不予认可。论文
10、若发表在国外刊物上,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专家组鉴定。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提交的“宣读的论文”和“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1)宣读的论文应是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未公开发表论文。申报者须提供论文宣读证书原件和学术会议论文集(包含所宣读的论文原文),以证实其论文宣读情况。(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不是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以上。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须在单位宣读并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见附件1),宣读情况表上要有单位负责
11、人对宣读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有单位盖章和两名负责人签字。2、申报人员必须指定一篇论文作为论文代表作(在所刊登的期刊封面上标明)。论文代表作必须复印一式两份,并贴上填写好的“论文代表作封面”(见附件2)。复印论文代表作时,必须隐去论文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包括英文信息)。 3、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4、提交的论文内容必须与所申报的专业一致。(五)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包含西医和中医)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须报
12、送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见附件3)。凡未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的,不能申报。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作假者,除追究申报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单位有组织弄虚作假的,除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外,评审机构停止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一年。(六)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1、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
1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符合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从2013年起,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湘人发200339号文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七)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
14、法(试行)(湘卫科教20016号)规定,申报人员应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八)破格申报条件。学历或资历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者,除须具备一般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2、任现职时间应达三年以上;3、应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见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参评条件(附件4)。各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对破格申报要从严审核把关。(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2、受行政处分且仍
15、在处分期内的;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二、专业理论考试从2013年起,凡准备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都须先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一)报考条件。凡符合湖南省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按规定需要下基层服务的医务人员须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后才能报考。(二)专业设置。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共设70个专业(见附件5),报考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可报考相近的专业。(三)报考程序。1、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于4月30日至5月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证书(报考临床、护理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单位聘书
16、(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填写好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6)及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报名表上方空白处备用)到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报名;2、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后于5月7日上报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3、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并汇总报名信息。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7)并盖章,于5月11日前上报市(州)
17、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4、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查,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并盖章,将上述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含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4日前上报省卫生厅职改办。5、省直、厅直单位报考信息(汇总表须提供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0日前直接报省卫生厅职改办。(四)考试时间、地点。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拟定于7月11日上午8:0011:00进行(如无变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长沙市(详细地址见准考证)。(五)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由省卫生厅职改办统一制作,由各市州卫生局打印和发放,报考人员于7月5日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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