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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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为规范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的行为,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和高效,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高200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订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一、评估工作的组织与专家组的组成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由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委托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具体组织实施。专家组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秘书(可由专家兼任)
2、1名。专家组成员中包括:行业企业人员1人,其工作背景应与被评院校主干服务行业相一致,但不为被评学校主管部门人员;一线专任教师1人,一般在江西省高职院校或熟悉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省级名师中选取;其他专家从江西省高职教育评估专家库中选调。所请专家一般须经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业务培训或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专家组成员中教育部高职评估专家要有一定比例。成员名单初定后,应征求被评院校的意见。二、专家组的任务(一)阅读被评学校的数据采集平台原始材料、自评材料,了解学校自评工作的情况。(二)根据对数据采集平台原始材料、自评材料的掌握情况,确定重点考察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度调研,完成
3、评估规定的现场考察工作。(三)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经过认真讨论与分析,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给出总的评估意见。(四)对被评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分析、诊断,并就其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五)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并提出对被评学校的评估结论建议。(六)研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三、专家组成员分工(一)专家组组长职责受省教育厅委托,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具体职责是:1、提出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建议。负责召开汇报会、反馈意见会和与学校联系协商有关事宜并负责组织实施。2、召集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把握标
4、准,组织专家按照评估标准要求进行评定,提出评估结论建议。3、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评估反馈意见,组织专家组成员个人发言,并认真听取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对考察意见的反映。4、组织撰写向省教育厅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并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的准确性全面负责。5、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二)专家组成员职责按照专家组成员各自的特点和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按评估体系要求有所侧重进行现场考察。专家组成员一般分为二个小组(专业剖析组和综合组)开展活动。专业剖析组侧重关注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等主要评估指
5、标,通过对两个特色专业的纵深剖析,对各项指标的实际状况与现实水平有更加深入客观的了解,从而做出更加科学准确的判断。综合组侧重关注领导作用、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社会评价等主要评估指标,从学校总体层面到具体管理、执行部门的信息获取和情况了解,作出从宏观到微观的合理评判。(三)专家组秘书受专家组长委托,秘书负责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协调工作,上报省教育厅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具体落实专家的任务分工和日程安排,提供材料样张和表格,起草考察评估工作报告,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协助专家组完成各项评估工作,处理好与被评学校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四、评估工作安排(一)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
6、作1、按照专家组的组成要求,在现场考察前30天确定专家组成员,并通知到被评学校和专家本人。2、充分利用被评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材料,尤其要准确掌握学校通过“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所采集的各方面信息和社会对被评学校的反映情况。在分析的基础上,每个专家在进校前对22个关键要素逐项给出预审意见(附表1),并针对主要评估指标初步提出重点考察内容,以便在专家组预备会议上交流。3、秘书提前进校沟通情况,了解迎评工作,为现场考察做好必要准备。4、开好专家组预备会议。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形成对被评学校的
7、初步判断。对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日程和专家分工做出有针对性的安排。专家组组长要提前草拟考察评估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提出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在专家组预备会议上讨论确定。每个专家根据分工制订个人日程安排(填附表2)。评估的具体日程安排由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附录1仅供参考),确定后交由被评学校做相应的准备。(二)现场考察评估的工作安排专家组现场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必须完成以下环节的考察评估任务:1、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情况和迎评工作的汇报(不超过20分钟)。2、考察校园环境、图书馆、重点(特色)实验室、实训基地以及教学、生活等设施。3、查阅相关原始材料和访问相关人员。4、听取教师说课
8、。5、深度访谈与座谈会。6、专业剖析。7、专家组全体会议。在各位专家重点考察内容汇报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8、召开评估情况通报会。由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评估意见,各位专家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宣布评估结论建议)。(三)评估后的整改指导工作现场考察评估后30日之内,被评学校应该按照专家组的整改要求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方案,评估一年后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五、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的方法与技术(一)专家预备会议时 间:全体专家报到后,正式评估前。参加人员:专家组全体成员主 持 人:专家组组长。地 点:被评
9、学校所在地。具体议程和主要内容:1、各位专家自我介绍评估经历、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等情况。2、由秘书通报被评学校的迎评准备工作。3、各位专家交流审阅材料的预审意见并提出重点考察内容。4、讨论专家组成员分工。5、讨论评估日程安排。6、确定剖析的2个特色专业。7、确定说课课程。8、确定访谈人员和座谈会人员。9、专家组组长向各位专家提出评估期间的希望、建议和要求。10、其他有关事项。说明:1、秘书根据会议的讨论结果,协助组长逐项落实。2、各位专家在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后,由秘书汇总交由校方协助开展工作。(二)汇报会会标为“xx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汇报会”。出席会议的对象为专家组全体成员、被评学
10、校领导、中层干部、师生代表及学校认可到会的其他成员。汇报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10分钟)。1、介绍与会专家;2、学校主要领导介绍与会人员;3、学校校长汇报(20分钟)。(三)实地察看内容:特色实验室、实训基地、教学、生活设施以及有针对性地对校园环境、文化、秩序、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习、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观察。方式:由被评学校根据情况合理安排;也可由专家组提出要求分散进行。注意事项:一般由熟悉情况的校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陪同专家察看,时间控制在1.5小时之内;必要时专家可根据工作要求另行安排时间单独察看。(四)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学校提供的主要信息的原始材料。若信息量不够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
11、另向学校索要相关资料,也可请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做进一步解释。对学校提供的材料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要仔细认真核对,并通过其他调查手段予以澄清。(五)教师说课根据专业剖析需要开展教师说课活动。说课是指教师在平时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基础上,面对专家,以语言为主要表达方式,系统而概括地解说自己对所任课程的把握,阐述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作用地位、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法等。一般每个专业不超过两门课程,说课时间20分钟为宜。说课课程由专家选定,说课教师由承担该门课程教学的教师推荐,欢迎说课时没课的老师参加。说课后,专家与参加说课的教师们进行切磋交流,结束后填写教师说课记录表(附表
12、3)(六)深度访谈根据考察重点选择访谈对象和确定访谈内容。对象可以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等。内容可参考附录2,访谈前,专家要拟好提纲,写明访谈目的和要点,以提高访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访谈后要填附表4,访谈人次平均每个关键要素不少于2人。专家要主动上门走访,广泛与学校职能部门、主要系部和师生员工接触,全面掌握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效传递正确的评估信息。在评估过程中遇有疑问或需要,也可随机访谈。学校的师生员工也可向专家反映情况和意见。(七)座谈会如有必要,可对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或有关问题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会前列出座谈内容提纲,通知与会人员。每次座谈会的参加人数以10人左右为宜,时间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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