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pdf
《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pdf(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津歧公路东风大桥工程 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津歧公路东风大桥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 。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是指在劳动权基础上享有的各种权益,具体包括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权益。农民工往往具有文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社会保障低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这种既非农民又非城市工人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既有别于中国传统城镇劳动者,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农民的身份阻碍着他们真正融人城镇社会和工业劳动者群体,并被面向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所排斥,同时,长期在城市“打工”又形成了他们与真正意义上
2、的农民群体日益加深的隔阂,以至于他们在社会上处于一种边缘地位。弱势性和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他们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保障权益)常常受到侵犯或者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弱势性的核心就是其劳动权利实现的艰难,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格权利的不平等。因此,制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制度对于本工程建设具有非常人性化的意义。现制定保护制度如下:1、农民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2、农民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管理员或者项目部投诉。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推诿。3、施工队伍招用的农民工,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
3、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资格证等证件。4、施工队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5、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确立;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解除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7、对未进行职业
4、技能培训的农民工,用人单位不得以农民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9、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民工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考核奖惩等内容的规章制度。10、农民工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农民工工资的确定和增长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对待。11、农民工提供正常劳动后,当月收入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之外,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最低工资标准。12、农民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用人单位应当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民工 权益 保障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