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暂行办法.pdf
《11.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暂行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1.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暂行办法.pdf(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 号)和股份公司 中国建筑系统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中建股安字2012347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公司项目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第三条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
2、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分部或工区经理是本分管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分管段工程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第二章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内容:1.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2.检查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落实情况;3.检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情况。第六条 在项目可能发生险情和高风险工点,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巡视检查,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态,督促项目及时消除隐患和险情。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时间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 25%,同时
3、填写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见附表 1),该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存档保管,并于每月底将记录传真(复印)至公司安全质量部,相关记录保存期至项目竣工。第三章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八条 项目部和分部(工区)均要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制定带班生产计划,明确带班生产人员工点、时间和监控重点等内容。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时,应加强重点工程、难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及工序进行检查巡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严禁违章指挥,对突发性事件及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每月现场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1. 公司 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 带班 制度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