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xx市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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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年xx市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xx市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xx市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xx市xx区集中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应对xx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处置突发污染事件危机,提高xx区政府应对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保障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23119号);(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231
2、13号);(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2023第17号);(4)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xx号);(5)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政办发2023xx号);(6)xx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x政办发2023xx号);(7)xx省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环发2023xx号);(8)xx市水环境保护条例(xx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施行);(9)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23xx号);(10)xx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23年)。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区域内x
3、xx饮用水水源保护区、x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区域外波及影响到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污染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2)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针对事件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3)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积极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工作规范化
4、、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6)权责清晰,奖惩分明。明确职能单位职责,严格分工、紧密配合,奖惩分明。1.5事件分级依据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xx市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1)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xxx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2)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xxx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的突发事件;(3)较大集中式饮
5、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x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严重污染的突发事件;(4)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x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的突发事件。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领导机构及职责在xx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xx海事局xx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应急办、区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交运局、
6、xx海事局xx办事处、城建集团、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监察局、安监局、民政局、商务局、卫计局、气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消防大队、林业局、滨江自来水厂、供电公司xx营业部和xx、横溪街道等。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饮用水源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饮用水源环境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研究、决定和部署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本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突
7、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做好一般(级)、较大(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或指挥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确定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等重大事项。成员单位及职责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区环保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监测的仪器和人员配备;负责事发地的污染源监控和提出环境整治的要求;负责及时测定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污染物的成分和危害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的环境影响发出警告并作环境影响评估,提出控制措施,进行跟踪
8、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污染物,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区水务局:牵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调度水利工程改善水源地水质;负责饮用水源地水量监测;负责调水通道水量、水质和流向情况的监测;配合供水部门做好备用水源启用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备用水源启用工作;负责调集征用抢排险设备;负责组织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配合应急宣传工作。区交运局:负责除长江以外的其他内河水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车辆调度;负责依法及时修复受损的公路和航道交通基础设施;协助xx海事局xx办事处在长江的应急救援工作。xx海事局xx办事处:履行区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
9、责;负责水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水上交通组织和管制;协助做好陆域污染水域事件处置工作,执行区域内河的应急救援工作。城建集团: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监测自来水原水水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区委宣传部:牵头应急宣传工作;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区发改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预警和预测项目的规划以及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区经信局:牵头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区公安分局:负责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封锁危险区域、设立隔离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区域监控,配
10、合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应急处置资金。区监察局:牵头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对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按法律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污染事故处置与调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因灾饮水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物资调拨、分配。区商务局:负责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区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护;负责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监测;配合应急宣传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参数;提出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气象条
11、件预警;根据需要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保障药品供应。区文广局:负责指导、支持和督促广播电视台(站)发布预警信息。区消防大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负责配备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抢险的设备和人员;负责在事发地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冷却有关设备容器;配合海事部门进行水域抢险;事件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区物价局:负责稳定应急期间净水等商品价格。区林业局:负责xxx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停靠渔船的清理,负责x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围护。滨江自来水厂:实行xxx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4小时水质在线监测,配备相应值守人员、建立水源地突发污染应急机制,定期演练
12、,常备及更新应急物资,突发污染事件时启动水厂应急预案。供电公司xx营业部:负责突发污染事件的处置用电保障。xx街道、横溪街道:协调配合本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工作,协助调查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影响。2.2办事机构及职责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任主任,作为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以下统称“区应急处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应急工作指示;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接报与处置工作;负责甄别事件级别;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期间
13、,负责传达和执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令,与各成员单位通信联络;负责组建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库,并在响应期间组织专家开展工作;负责起草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相应部门、机构报告监测数据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善后和污染危害调查评估工作。2.3现场指挥及处置机构现场指挥部在发生级、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级、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分管副主任
14、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主要领导担任。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性质,成员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经信局、卫计局、公安分局、交运局、消防大队等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组成(当市政府成立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时,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处置机构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设立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应急宣传组、事故调查组等五个现场处置组。各组组成及职责如下:(1)应急监测组:由区环保局牵头,与区住建局、水务局、卫计局、气象局和城建集团等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开展应急监测,分析污染现状及影响,判断污染事件变化趋势。(2)应急处置组:由区水务局牵头,与区环
15、保局、住建局、xx海事局xx办事处、区安监局、卫计局、公安分局、交运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制定污染水体处置方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消除或减轻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3)应急保障组:由区住建局牵头,与区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交运局、财政局、物价局、消防大队和供电公司xx营业部等单位联合组成。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物资、通讯和人员等各项需求;负责应急期间居民饮用水供应,必要时组织净水供应。(4)应急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与区文广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联合组成。负责污染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并及时为相关人群提供健康建议。(5)事故调查组:由区环保局牵头,与区
16、公安分局、监察局、安监局、水务局、xx海事局xx办事处、区交运局等部门和事件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负责调查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影响。(6)责任追究组:由区监察局牵头,与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务局、xx海事局xx办事处、区交运局等部门和事件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负责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2.4专家组及职责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专家组。专家组由饮用水源应急监测、污染处置等领域的专家,以及成员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本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意见和建议;对危机解除后的污染
17、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图1xx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图3预防和预警3.1预防区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污染源和风险源排查及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和环境应急资料库。区应急处置办公室统一部署协调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xx市海事局xx办事处、区港口管理部门、区安监局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协同区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和滨江自来水厂,分别对区集中式饮用水源质量进行巡查与监管。(1)加强对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联网到滨江水厂
18、,掌握水质动态。(2)进行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3.2预警分级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污染程度、影响区域和范围,预警从高到低分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颜色标示。级(红色)预警:因环境污染造成xxx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级(橙色)预警:因环境污染造成xxx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的突发事件;级(黄色)预警:因环境污染造成x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严重污染的突发事件;级(蓝色)预警:因环境污染造
19、成x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的突发事件。3.3监测与预警区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卫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应当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外和取水口安装的在线监测、监控仪器实行联网,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当达到预警条件时,事件发现部门应第一时间通报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并立即上报区应急处置办公室。区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甄别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及时上报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相关街道,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企业。当达到级(橙色)或级(红色)预警条件时,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进入预警状态后,区政府应采取以下预警预防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
20、警公告。(3)组织对饮用水源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的影响。(4)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5)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落实备用水源及自来水应急处理措施。(7)调集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8)消防部门在灭火过程中要做好消防废水的收集、围堵等工作,避免造成因消防废水引发的次生污染事件。3.4预警信息报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力和责任;发生泄露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高低,都应在一小时内向区应急处
21、置领导小组报告;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报后与区环保部门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一小时内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及市环保局报告。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可以越级向市应急处置办公室上报,而后再向区政府进行补报。3.5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部门、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蓝色(级)、黄色(级)预警由区人民政府发布,橙色(级)和红色(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政府官方微博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
22、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4应急处置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当有信息表明已发生或即将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或预警程序启动,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程序。4.2信息报告与处理报告程序与时限公民、法人、相关部门或其他组织,发现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后,应立即向区环保局、区人民政府报告。区环保局在接到报告后,区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甄别污染事件级别,并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在确认已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级)或特别重大(级)污染事件时,应在一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在半小时内上报,根据情况可以越
23、级上报。报告方式和内容突发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1)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一小时内上报,重要紧急情况应在半小时内上报;可采用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口头上报,但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突发污染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污染事件影响的供水企业分布示意图。(2)续报:在查清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置进展情况。(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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