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网络宣传材料5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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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网络宣传材料1、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有什么危害?近年来,随着水路内贸物资流通量不断增加,集装箱运输货损货差少、便捷、成本低等优势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货物选择水路集装箱运输。在港口装卸集装箱作业过程中遇到实际箱重与单证数据不符的超载集装箱,使用门机起吊时,一旦司机在操作中不了解箱子的实际重量,而箱子总重又大于门机的最大起吊重量,极易产生门机失衡翻机的重大事故。超载集装箱不仅会导致船舶载箱率下降,而且给运输生产安全带来了隐患。船舶主要是根据装箱单证标注的重量进行配载,超载集装箱装箱单的重量数据往往与实际重量不符,影响船舶正确配载,给航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2、水路内贸集装箱
2、超载治理工作的依据是什么?依据主要包括:港口法、交通部 2000 年关于禁止内贸集装箱超载行为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 2008 年关于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8192 号)3、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治理工作原则一是全面治理与港口重点治理并重;二是技术监控、法律规范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三是阶段性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4、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行动中治理的内贸集装箱范围是什么?水路治超行动中治理的内贸集装箱范围是从事国内各港口间水路货物运输的内贸集装箱,不包括须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三检”单位检查合格通关的外贸内支线的水路集装箱运输。5、水路内贸集装箱超
3、载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符合 GB/T1413-1998 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 英尺箱单箱总重超过 24000Kg 的为超载箱,40 英尺箱单箱总重超过 30480Kg 的为超载箱。(二)符合 GB/T1413-2008 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 英尺箱和 40 英尺箱单箱总重超过 30480Kg 的为超载箱。(三)集装箱卡车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时,需遵守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发布的载重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6、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目标是什么?2水路治超行动的目标分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分别是:总体目标:确保水路集装箱运输基础设施完好和运输生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秩
4、序,促进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持续健康发展。阶段性目标:一是 2008 年对内贸箱超载开展集中治理,力争使内贸箱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 2009 年建立内贸箱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力争使内贸箱超载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水路内贸集装箱安全运输秩序得到明显改善。7、我省的水路治超工作如何开展?福建省交通厅成立厅水路治理内贸集装箱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全省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各港口(务)管理局相应成立治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动员全社会支持和配合治超行动。另外,加强多方联动,包括与海事机构、地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
5、业、航运企业以及货主单位。同时,检查港口企业闸口称重系统,做好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督查各市水路治超行动的开展和进度,组织、指导和协调行动中的相关工作。8、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措施有哪些?(一)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至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所有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必须配备称重系统,并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备闸口称重系统的内贸集装箱码头,视为经营条件不完备,不得从事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活动。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每一个内贸集装箱必须经过称重并记录保留重量数据 3 年,港口只允许不超载的
6、集装箱装船。(二)建立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建立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获取的每个内贸集装箱信息必须直接或通过码头信息系统传输至省、市港口管理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的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与监控信息系统联网、不能实现内贸集装箱重量数据自动传输的,视为经营条件不完备,不得从事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活动。同时,各港口经营人也相应建立起相互监督的信息投诉系统,使我省港口经营市场更加健康有序。(三)超载箱减载作业实行统一的收费制度。自 20
7、09 年 1 月 1 日起,内贸集装箱装船码头应通过闸口称重系统严把每个内贸集装箱进港关,对超载箱采取退回措施或就地进行减载,严禁将超3载箱装上船。对卸船中发现的超载箱进行减载,严禁将超载箱运出港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发现违规超载箱的港口经营人,除收取基本装卸费用外,还应按照不低于 200 元/箱的费率标准,向超载箱的货主收取超载箱减载作业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定,并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9、监控信息系统和闸口称重系统建设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所有内贸集装箱称重系统必须将每个内贸集装箱信息自动传送此信息系统,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利用此信息系统对内贸箱超载实施长期监
8、管。港口经营人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改造建设码头闸口称重系统。称重系统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其验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10、我省水路治超工作的进度将如何安排?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集中治理工作自 2008 年 8 月 1 日开始,力争用 1 年时间完成,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为为宣传和启动、集中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2008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为宣传和启动阶段。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超载的危害、治理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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