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_87115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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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 2009 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与标准 自评得分 考评 得分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16 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5 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 2 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 1 人扣 1 分,扣完 2 分为止;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 1 个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5 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 1 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 0.5 分,扣完 2 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 1 项扣 0.5 分,扣完 2 分为止。3.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2 分 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 2 分。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4 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 2 分;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 2 分;二 安全生产综合工作(14 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
3、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 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 0.5 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0.5 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 0.2 分,扣完 1 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3 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 1 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 0.5 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 0.5 分。(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4、未
4、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 1 分。3.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2 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 0.25 分,扣完 1 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 0.25 分,扣完 0.5 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 0.25 分,扣完 0.5 分为止。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2 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 0.25 分,扣完 1 分为止。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
5、、春节、五一、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 0.25 分,扣完 1 分为止。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3 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 30%以上,未达到 30%的每少 10%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 10%扣 1 分,扣完 2分为止。6.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2 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 1 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 1 分。三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10 分
6、)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分 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制度不健全的每缺 1 项扣 0.5 分,扣完 3 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 5 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 2 分;2、未明确专(兼)
7、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 1 分。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 0.5 分,扣完 2 分为止。3.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2 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四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 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 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4 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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