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3338.pdf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333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3338.pdf(5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如此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鼓励从业单位加强平安生产工作,落实平安生产责任,提升平安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适用范围】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根底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的平安工地建设,应当遵守本方法。第三条【定义内涵】本方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以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平安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的平安、文明与施工作业的
2、标准、有序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平安交通的开展。第四条【建设环节】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环节主要包括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和示范创立,以及交工后“平安工程冠名等。第五条【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其他技术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并监视实施。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和示范创立
3、等监视管理工作。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六条【主要建设内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程应当保障平安生产条件,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平安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标准化,并持续改良。第七条【平安生产条件】公路水运工程工程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并在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平安生产条件不满足的,不得开工。第八条【平安生产责任】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平安生产责任考
4、核结果应作为合同履约内容。第九条【平安生产标准化】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以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为重点,加强施工场地布设、现场平安防护、施工工艺操作、应急处置措施、施工平安管理活动记录等方面的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第十条【平安风险预控】公路水运工程实施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程从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平安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完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区应当根据施工平安风险辨识结果,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要求,合理分区布设。在风险较高的区域应当设置警戒区和风险告知牌,做好风险提示。第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
5、理实行常态化、闭合管理。工程从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对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等全过程予以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时报备,并制定专项方案、开展集中治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当委托第三方效劳机构或成立隐患整改验收组进展专项验收。第十二条【应急救援管理】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应当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合同段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法建立工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工程现场兼职的、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应急资源清单,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
6、器材、设备和物资,进展经常性维护、保养。第三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平安工地建设的实施主体,应当确保工程平安生产条件满足?标准?要求,当工程平安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及时改良平安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报监理单位复核。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平安监理的主要内容,分局部项工程开工前及时开展平安生产条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每季度复核施工单位自我评价结
7、果,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段应当责令停工,向建设单位报告,情节严重的还应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的主体,应当建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奖惩等制度,加强过程催促检查,对本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要求,在本工程开工前组织平安生产条件核查,每半年对本工程所有施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建立相应考核评价记录并及时存档;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核查结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及时通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
8、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对初次考核评价不达标、复评后仍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存在的平安生产突出问题,要按照重大隐患报备的程序、时限,及时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六条【监视部门】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平安监视抽查情况,每年应定期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进展考核评价,同时结合建设单位报备的平安工地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进展抽查,确定工程工程的考核评价结果。具体抽查比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抽查情况与工程建设单位的考核结果根本相符的,可
9、认定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与工程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不符的,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考核评价抽查结果为准;与工程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严重不符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并严肃处理。公路水运工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应通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公示。第十七条【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平安督查方案时,应当将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定期组织监视检查,对存在较高风险或重大隐患的工程应当重点抽查。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结果等级分为示范、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施工期间,出现过一次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整改
10、后不得评为示范等级;所有施工合同段总示范等级率缺乏 50%的,工程不得评为示范等级。第十九条【考核奖惩】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及考核奖惩机制。对平安工地建设流于形式、考核评价结果不达标或考核评价弄虚作假的工程从业单位进展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施工作业环节应当停工整改、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应当给予平安生产信用不良记录,依法进展行政处分。对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工程工程和建设单位,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约谈工程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催促限期整改,直至达标。考核评价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
11、整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复评、复评结果报建设单位批准。复评仍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应全部停工整改,并按照重大隐患报备的程序、时限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复评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挂牌督办、约谈施工企业总部负责人,或责成建设单位对复评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更换工程负责人,并将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平安生产信用记录。第二十条【评价方式】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效劳机构开展,评价小组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 3 人,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第四章示范创立 第二十一条
12、【创立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创立管理制度,明确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的遴选条件和管理程序,建立相应的跟踪和督导机制。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遴选应当至少具备但并局限于以下的条件:1.工程平安管理目标明确,平安责任体系健全,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自愿提出平安工地示范创立的书面承诺;2.工程平安生产条件满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平安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较好;3.工程开工一年,或工程形象进度到达 30%;4.工程建设规模或结构类型在国省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影响力,或者工程规模不大但施工工艺复杂、作业平安风险高;或者工程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平安投入大、创新性平安管理
13、经验突出;5.先期已开展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结果均为示范等级。第二十二条【创立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周期内连续评价均为示范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工程,经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推荐后,可列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并在工程施工现场挂牌公示,承受社会监视。第二十三条【动态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纳入年度监视抽查范畴。对于年度评价结果未能到达示范等级的工程,或经监管部门督查发现存在未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应当取消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资格。第二十四条【冠名申请】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或
14、总承包单位可自愿提出“平安工程冠名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平安生产监视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平安工程冠名资格条件见附件 2。第二十五条【冠名程序】交通运输部负责对申报“平安工程冠名工程的形式审查、随机抽查、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并联合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共同审查。经审查通过、媒体公示无异议的工程冠名为“平安工程。“平安工程冠名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如此上每年 6 月份受理申报材料,当年 12 月前对外公布结果。第二十六条【冠名结果运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对获得“平安工程冠名工程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在平安生产信用评价、工程招投标、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评
15、价、工程评优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政策优惠。工程从业单位获得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程冠名,可视为企业平安生产信用良好的证明。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冠名的,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冠名资格,作为企业平安生产不良信用予以记录。第五章 附如此 第二十七条【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建立统一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以及公示公布等均应通过该系统发布。每年一季度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填报上年度本地区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评价结果和本年度平安工地示范创立工程名单;每年二季度末,填报“平安工程冠名申请材料及推荐
16、函,申请“平安工程冠名的工程应当附相应的证明性材料一式二份。第二十八条【实施时间】本方法自 2021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原?交通运输部 平安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21639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21679 号同时废止。附:1.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2.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程冠名资格条件附 1 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一、总如此 1.1 为标准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17、建设管理方法?,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在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根底上,制定?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调整?标准?内容,在不改变相对权重的前提下,可对非黑体字局部的考核指标进展适当增减或细化。二、评价程序 2.1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分为平安生产条件核查表 1、从业单位考核评价表 2 至表 7和综合加分表 8三局部。2.2 工程开工包括工程开工和分局部项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按要求严格开展工程平安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平安生产条件不满足要
18、求的工程,不准开工建设。2.3 施工单位是平安工地建设的实施主体,应当以创立平安工地为平安管理目标,确保工程平安生产条件满足?标准?要求,按照?标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和事故隐患排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报监理单位复核。2.4 监理单位应当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平安监理的主要内容,按照?标准?要求,分局部项工程开工前及时开展平安生产条件核查,核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每季度应当定期复核施工单位自我评价结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催促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段应当责令停工,向建设单位报告,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
19、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书面报告。2.5 建设单位是合同段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的主体,应当建立完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奖惩等制度,加强建设过程催促检查。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工程工程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核查,每半年对所有施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建立相应考核评价记录并及时存档;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核查结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及时通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向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2.6 属地负有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平安监视抽查情况,每年应定期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进展考核评
20、价,同时结合建设单位报备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单位。2.7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平安督查方案时,应当将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定期组织监视检查,对存在较高风险或重大隐患的工程应当重点抽查。2.8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效劳机构开展,评价小组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 3 人,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三、评价方法 3.1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结果分为示范、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示范,评分 70 分含90 分为达标,评分
21、 70 分以下为不达标。3.2 各考核评价工程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工程总赋分值。其中,标记*及加黑的“考核工程为必须考核的指标项。3.3 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计算得分准确到小数点后 1 位。3.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得分100 3.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得分100 3.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根底管理得分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6 施工单位根底管理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得分100 3.3.4 工程工程阶段得分 P=工程工程
22、综合得分 C=工程工程阶段得分/工程考核评价次数 工程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或建设单位考核评价次数。3.4 施工单位包括根底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均到达 70 分含以上,视为达标,否如此不达标。3.5 发生 1 起一般生产平安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根底上直接扣 10 分,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根底上直接扣 10 分;发生 2 起一般或 1 起较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根底上直接扣 15 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
23、根底上直接扣 15 分。施工期内,所有施工合同段总示范率缺乏 50%的,工程不得评为示范等级;发生 1 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工程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3.6 工程因平安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 2 次以上,被主管部门约谈工程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平安管理漏洞、重大事故隐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工程计算得分的根底上酌情扣 5-10 分。附表:1.平安生产条件核查表 2.施工单位根底管理考核评价表100 分 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通用局部 150 分 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公路局部 150 分 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水运局部
24、 100 分 6.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150 分 7.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150 分 8.综合加分表5 分表 1 平安生产条件核查表 1.1 工程工程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核查表 工程名称:序号 平安生产条件核查内容 需附资料 是否满足 存在问题说明 1 工程根本建设程序完备,施工图设计依法审批,施工工期合理。附施工图审批文件复印件。2 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载明工程平安管理目标、平安生产职责、平安生产条件、平安生产费用、平安生产信用情况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标准等要求。附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相关要求复印件。3 建设单位分别与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平安生产协议书,明确各方平安职责。附平安生产协
25、议书复印件。4 建设单位设立平安生产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按要求配备平安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附组织机构图、部门岗位设置文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等。5 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有效。附证书复印件。6 按要求开展施工平安总体风险评估,编制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附总体风险评估报告。7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经监理审批。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8 编制工程综合应急预案。附工程综合应急预案。9 施工单位临时场站、驻地选址符合平安性要求,并经施工单位组织的验收。附验收材料。建设单位盖章:核查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路 水运 工程 平安 工地 建设 管理办法 3338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