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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馆业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旅馆业管理制度验证登记制度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二、宾馆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2、;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六、宾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贵重物品寄存制度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二、总台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
3、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四、旅馆业要认真履行现金和贵重物品登记、保管、领取、交接手续,并实行现金和贵重物品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冒领、错领。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八、旅馆业对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臭、霉烂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贵宾来访登记制度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一、设立来访登记处
4、,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 23 时前离开客房。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值班巡查制度保安人员主要负责宾馆的的巡查工作,维护宾馆内部治安秩序。宾馆的安全巡查工作,同宾馆的命
5、运息息相关,为了保障宾馆所有客人及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一、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宾馆各项规章制度。二、夜值巡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许打瞌睡。三、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宾馆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对巡逻期间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当班领班。四、巡逻人员应服从当值领班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改运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保安员交接班制度一、接班队员提前 15 分钟签到后到达岗位,由上一班保安员交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做好相关交接。二、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海燕宾馆值勤记录登记表。交班时把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
6、况记录交代给接班人,接班人应仔细检查并签名认可。三、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四、交班人员应安排好本班未能处理的事情。五、交班人员下班后统一到指定位置集合,由组长讲评本班的工作情况,及交待其它事项。六、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旅客住宿须知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二、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三、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四、旅客要提
7、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五、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六、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七、严禁在旅馆内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八、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九、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安全值班检查制度一、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
8、要严格值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二、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三、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四、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五、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旅馆登记验证制度一、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二、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
9、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三、登记时要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不得办理住宿手续。四、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五、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旅馆情况报告制度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一、危害国家安全或凶杀、纵火、爆炸、抢劫、诈骗、盗窃、卖淫、嫖娼、走私、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二、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三、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四、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五、旅
10、馆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旅客财物保管制度一、旅馆必须建立旅客财物保管室或设置保险箱,确定专人负责,免费为旅客保管财物。二、现金和物品应分开保管存放,一个旅客一个寄存牌。三、旅客存取现金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对牌号、对姓名、对房号、床号的规定,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冒领。四、旅馆严禁寄存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发现上述物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五、对旅客遗留的物品,除违禁品、危险品、淫秽物品及可疑物品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其它物品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设法找到失主,无人认领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11、消防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宾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安保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 24 小时值班。五、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如电工等)需持证上岗。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宾馆,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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