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知识13082知识讲解12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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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职业病防治知识 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2、职业病有哪些特点?(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3)在接触
2、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4)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有些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3、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按照国卫疾控 2013 年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 10 大类 132 种,包括 19 种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职业病、11 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60 种职业中毒、7 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 种职业性传染病、9 种职业性皮肤病、3 种职业性眼病、4 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 种职业性肿瘤、3 种其他职业病。4、什么是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
3、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5、如何确定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是否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 号,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为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即为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如果企业管理者不能确定工作场所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对接触的程度不了解时,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评价。6、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1)粉尘: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电焊烟尘、铸造尘等。(2)化学因素:铅
4、、汞、苯、锰、氨、氯、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醛及其化合物。(3)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局部振动等。(4)放射性因素:X 射线等。(5)生物因素:艾滋病病毒、布鲁氏菌、伯氏疏螺旋体等。(6)其他因素:金属烟等。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7、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8、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有哪些?(1)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
5、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4)对工作场所采取以下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a.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b.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c.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并向劳动者公布。(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6)职业卫生培训的要求 a.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b.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9、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1)受教育、培训权 a.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劳动者有权得到职业卫生培训。b
7、.通过培训,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2)职业健康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a.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b.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布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c.用人单位应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d.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4)获得
8、劳动保护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检举、控告权 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6)拒绝作业权 1.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3.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
9、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7)参与民主管理权 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哪些?(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职业病防治相关费用是否可以列入生产成本?职业病防治法第四
10、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13、应如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1)落实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制,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十一条规定,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
11、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 12 项管理制度。(4)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逐项落实。(5)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执法意见,积极配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1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
12、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15、国家对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工作是如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
13、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16、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的目的是什么?1、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有利于用人单位及时掌握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2、为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意见。17、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通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发现不适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避免招收已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分清
14、职业健康损害的责任,减少劳资纠纷。18、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有何作用?通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筛查,可早期发现在岗工人中可能存在职业病病人和可疑职业病患者,早诊断、早治疗、早脱岗,防止出现晚期病人。同时,也可以筛查高血压等慢性病,提高工人的身体健康水平,防止因工人健康问题诱发工伤或安全生产事故。19、用人单位应该如何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
15、目。20、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的依据是什么?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21、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有什么规定要求?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 号)要求,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4 课时。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
16、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22、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应符合什么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那些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17、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5)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6)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7)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8)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9)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24、什么是生产性粉尘 有些企业在进行原料破碎、过筛、搅拌装置的过程中
18、,常常会散发出大量微小颗粒,在空气中浮悬很久而不落下来,这就是生产性粉尘。25、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长期大量吸入粉尘,使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引起尘肺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而使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石棉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细胞瘤,可使肺癌的发病率明显增高。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被溶解吸收,引起铅、砷、锰等中毒。另外,粉尘还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会堵塞皮脂腺使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刺激及损伤可导致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刺激呼吸道黏膜,可引起鼻炎、咽炎、喉炎。26、什么是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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