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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行规程 一、一般注意事项 1、锅炉的安全连锁系统和保护装置、化学取样及加药系统、锅炉房内消防系统(如用临时系统,其功能不能低于正常系统)、预热器吹灰系统,未经试验和调整,禁止锅炉启动。2、运行中锅炉保护装置和连锁不得任意退出运行。主保护需要退出检查和维护时,应限定时间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同时,记录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和恢复时间。3、锅炉保护装置的备用电源或气源应可靠,备用电源或气源不得随意退出备用。4、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在锅炉升火期间或燃烧不稳时,禁止站在看火门、检查门或喷燃器检查孔的正对面。5、开启锅炉的看火门、
2、检查门、灰渣门时,应缓慢小心,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后,并看好向两旁躲避的退路。6、在锅炉运行中应经常检查锅炉承压部件有无泄漏现象。7、锅炉停炉后压力未降至大气压力以及排烟温度未降至 60以下时,仍需对锅炉加以严密监视。8、冲洗水位计时,应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9、水位和炉膛压力保护停用后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恢复时,应停止锅炉运行。10、当发现锅炉灭火时,禁止采用关小风门、继续给粉、给油、给气使用爆燃的方法来引火。锅炉灭火后,应立即停止给粉、给油、给气;只有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重新点火。11、由于事故引起主燃料跳闸,熄火后未及时进行炉膛吹扫,当具备吹扫条件后,应尽快进行补充吹扫。并且在
3、具备点火条件后,方可对锅炉点火。12、捅下煤管或煤斗内的堵煤,要使用专用的工具。捅下煤管堵煤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工具用毕,应立即取出。捅煤斗堵煤时,应站在煤斗上面的平台上进行,禁止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13、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直接拨堵塞的煤。如必须用手直接工作,应将给煤机、给煤机清扫机停下,并做好断电等防止转动的措施。14、在锅炉运行中,发生承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液态排渣锅炉无法排渣、锅炉尾部烟道严重堵灰、炉膛烧红、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汽水品质严重恶化等情况时,锅炉应停止运行。15、在锅炉运行中,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
4、紧螺丝等工作。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上述工作,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应按设计规定指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安全监督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外协专业堵漏公司进行的作业,运行单位应进行危险点告知。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火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手孔等处的螺丝。但热紧时锅炉汽压不准超过下列数值:额定汽压小于 5.884MP时为 0.3MP。16、在役锅炉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17、在锅炉运行时,禁止将安全阀解列。安全阀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
5、行放汽试验。二、吹灰 1、锅炉吹灰前,应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并保持燃烧稳定。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2、使用移动式吹灰设备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在吹灰管未插入燃烧室或烟道前,不准打开阀门通入蒸汽或压缩空气。工作完毕应先关闭阀门,然后再取出吹灰管。3、吹灰时,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4、吹灰器有缺陷、锅炉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与炉灰从炉内喷出时,禁止吹灰。如在吹灰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吹灰。5、吹灰结束后,应检查所有吹灰器确已退出并无漏汽声。6、程控吹灰时,应密切监视指示灯的情况,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三、排污 1、进行人工排污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在排污装置及排污系统上的设
6、备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和通道上没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2、开启排污门可以使用专用的扳手,不准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帮助开启排污门。锅炉运行中不准修理排污一次门。3、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禁止进行排污。在同一排污系统内,如有其他锅炉在检修,应采取可靠的系统隔离措施。排污前,应查明检修的锅炉确已和排污系统隔断。4、排污管道易被人碰触的部分,应加保温层,以免烫伤工作人员。5、几台锅炉排污系统合用一根总排污管时,不应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同时排污。6、只有当锅炉处于稳定工作状态时,才可进行锅炉定期排污。定期排污时,须按水冷壁的循环回路,顺序逐个进行排污,不得同时对多水冷壁回路进行排污,以防止锅炉水
7、循环被破坏。7、排污过程中,若发生排污系统汽、水外漏,应立即停止排污,必要时应进行锅炉降压或停炉,避免事故扩大或发生人员伤害。8、程控排污结束后,应对锅炉底部排污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四、除焦 1、除焦工作应由经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进行。2、除焦时,工作人员应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的手套,带必要的安全用具。3、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4、除焦时,两旁应无障碍物,以便有炉烟向外喷或灰焦冲出时,工作人员可以向两旁躲避。5、除焦工作开始前,应先征得司炉或集控主值班员同意。除焦时,司炉或集控主值班员操作处所,应有明显的“正在除焦”的标志。6、除焦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或地面上
8、,不准站在楼梯上、管子上、栏杆上等地方;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照明。7、除焦用的工具应完整适用,用毕应放在指定的地点。8、在结焦严重或有大块焦渣掉落可能时,应停炉除焦。9、停炉除焦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应由有经验的专人担任除焦负责人,除焦人员应了解除焦方案和安全措施。10、除焦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以防打伤。工作人员应站在除焦口的侧面,斜着使用工具,必要时应有人监护。五、除尘 1、除尘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打开除尘器的孔门对内进行检查。2、在处理除尘器积灰斗积灰堵塞时,两旁应无障碍物,以便有干灰喷出时,工作人员可以向两旁躲避。3、定期疏通或清理除尘器灰沟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水源,保证通风等),
9、并应有人在外监护。六、脱硫 1、操作烟气系统各挡板门(如原烟气进口挡板门、净烟气出口挡板门、旁路挡板门等),应得到值长许可后方能操作,并随时与机组主控制室保持联系,保证锅炉烟风系统和脱硫烟气系统安全运行。2、锅炉运行时,如需对脱硫旁路挡板门进行检查维护,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以防止旁路挡板门误动引起停炉跳机及人身伤害。3、进入吸收塔检查,应将吸收塔内用水冲洗干净,视情况将塔内浆液放净。如需检查,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4、在脱硫装置停运期间,应对装置中的管道进行冲洗,各类箱、罐内如有浆液,其搅拌器仍应保持运行状态
10、。5、脱硫旁路挡板门如采用液压执行机构,在进行检查维护时,应先将执行机构蓄能器内的压力释放。6、冲洗吸收塔液位计时,应站在液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7、真空脱水皮带机在运行中发生跑偏、堵塞、滤布断裂时,应及时停止真空脱水皮带机并联系检修人员,将皮带机上的残余浆液清理干净。禁止在真空脱水皮带机的皮带上行走及进入运行的皮带机内部检查。8、在系统运行状态下,禁止打开升压风机人孔门、GGH(烟气换热器)人孔门、吸收塔人孔门、吸收塔排空门。9、排放吸收塔浆液,各池、罐、箱内浆液,以及管道内剩余浆液时,如需在就地开排放门,应戴好橡胶手套,以免浆液腐蚀皮肤。10、捅石灰石下粉管或粉仓内的堵粉,要使
11、用专用的工具,且不准用身体推、顶工具。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建的平台上进行,并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具,禁止站在下粉口正下方捅堵粉。11、石灰石旋转给料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直接拨动转动的链条。如需用手直接工作,应将旋转给料机停下,并做好防止转动的措施。七、出渣 1、出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穿防烫伤工作服和长筒靴,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以防热灰进入靴内。2、出灰地点和灰渣门旁的通道须明亮。灰渣门两旁应无障碍物,以便必要时工作人员向两旁躲避。3、从锅炉的烟道下部放灰时,工作人员应缓慢地打开灰斗的挡板,并站在侧边以防烫伤。必要时应先向热灰浇水。4、检查液态除渣的出渣口时,工作人员应戴上有色防护眼镜
12、,并应避开通渣孔的正面,防止烫伤。如产生氢爆,应把水源切断,放尽存水,工作人员应带防爆面罩,无关人员不准在现场逗留。八、备用炉的保养 1、进行备用锅炉保养前,应详细检查保养锅炉与其他锅炉确已隔绝,应检查有关阀门及水、汽系统的严密性。2、利用邻炉热风进行烘干法的锅炉,应保证运行炉的风量。3、进行氨水法与氨-联氨法进行保养时,要有隔离铜质部件的措施。排放联氨溶液前,需将溶液处理至符合排放的标准。4、对列入保养的锅炉,应有专人监视,定期取样分析。5、进行充氨法保养的锅炉退出保养后,如检修人员要进入设备内进行工作,开工前应先进行通风。6、在冬季进行备用锅炉湿法保养时,应有防冻措施。九、水压试验 1、升
13、压前,应检查炉内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并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才可开始升压。在锅炉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锅炉本体内外一切检修工作。2、省煤器或减温器单独进行水压试验时,如汽包内有人工作,在开始进水前,工作负责人应通知汽包内的工作人员离开。3、水压试验进水时,管理空气门及给水门的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以免水满烫伤其他人员。4、禁止在带压运行下进行捻缝、焊接、紧螺丝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紧螺丝,应先将压力降到符合 7.1.17 的规定。5、水压试验后泄压或放水,应了解放水总管处无人在工作,才可进行,如检修人员进行操作,则应取得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同意。放水完毕后,应再通知运行值班负责人。6、锅炉进行超
14、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的时间内不准进行任何检查,应待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才可进行检查。7、水压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应高于 5,否则应有防冻措施。十、安全阀校验 1、新投产锅炉的安装、大修结束及安全阀经检修后,应对安全阀进行校验。2、参加安全阀校验的调试人员应持证。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系统及阀门特性,技术要求、安全门校验措施的具体步骤。3、安全阀校验中运行操作人员与调试人员间的联系信号、通信设备正确可靠。4、参加校验调试人员要尽量远离被校验的安全阀及安全阀的排汽口、疏水口。5、在现场进行安全阀调试人员应使用听力保护装置。6、与校验安全阀无关人员禁止在现场逗留。7、安全阀校验中,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
15、控制升(降)压速率,参加校验人员不准中途离开现场。8、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超压泄漏。9、安全阀应装设排气管并予以固定,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流通截留面积,保证排汽通畅。10、安全阀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放汽试验。在进行放汽试验中,运行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水位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扩大水位保护范围或解除水位保护。放汽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汽包水位保护。11、安全阀校验后,应将其启座压力、回座压力详细记录在锅炉技术登陆簿或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中。12、在寒冷地区,对安全阀的阀体、管道和消声器等都应采取防冻措施。13、有压缩空气控制的气室安全阀应配置可靠的除油、除湿供气系统及可靠的控制气源。14、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15、安全阀的液压校验装置、在线定压仪所配的压力传感器和力值传感器应定期检测。16、安全阀全部校验完毕,降至正常工作压力后,应及时退出直启式安全阀的防启座装置;对带有脉冲汽源的安全阀,应及时恢复系统,投入脉冲阀及完整的安全阀系统(包括电、气动控制系统),并有完整的系统投入记录,防止因安全阀实际处于解列状态而发生锅炉超压事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