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11520.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11520.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11520.pdf(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项目 保税物流中心(B 型)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暂行管理办法,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7 年 10 月起施行。概念 是由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物流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封闭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是若干个 A型的聚集。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区域称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与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临港而建,可以实施区港一体化;综合保税
2、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水港、空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审批机构 海关总署 国务院 主体 企业 法人政府 功能与业务 1、仓储;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转口贸易;5、国际中转;6、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1、仓储;2、出口加工;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5、国际中转;6、检测维修;7、商品展示;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可存储货物 1、国内出口货物;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3、外商暂存货物;1.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2.加工贸易进口货物;3.转口贸易货物;4.外商暂存货物;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
3、中心的区别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6.进口寄售货物;7.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8.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9.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 万平方米;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 保税区 保税 港区 物流 中心 区别 11520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