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美国法10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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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美国法 第一节 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一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法(1607-1776)主要是吸收和移植英国法,但并非全盘吸收,原因在于主观上不愿意遵循英国法;客观上英国法带有封建色彩,不一定适应殖民地的需求。1 殖民地早期(整个 17 世纪)(1)英国殖民统治不十分稳固,相对粗浅(2)殖民地本身缺乏熟悉英国法的法律人才以及相关书籍(3)适用英国法很粗浅,各个殖民地“各自为政”,甚至以圣经为判案依据,更有根据根据衡平原则的 2 殖民地中期(18 世纪上半叶)(1)加强英国的法律统治,英国议会审核殖民地的法律(2)说明殖民统治加深 3 殖民地晚期(18 中叶-1776)(1)这
2、是继承和吸收即全盘继受英国法的阶段(2)1772 年,爱德华柯克的 英国法总论和布拉克斯(William Blackstone)的英国法释义(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3)司法机构:殖民地设立适用普通法的地方法院,取代巡回法院,法官来自英国,受过良好的法律训练 二建国初期(1776-1828)1 从盲目排斥英国法转向有理性地批判性地继承英国法 2 起初反感英国而学法国,并掀起法典化运动,其中,路易斯安那州比较彻底,因为它原来是法国殖民地,属于大陆法系;纽约州编出“菲尔德法典”,英国法学家边沁主张功利主义,认为判例法过于庞杂,于是建议制定法典,但这
3、里的法典不同于大陆法系的法典,它是在继受英国法的基础上的法典化 3 后来因为法国法律尚处于变动之中和随着美国与英国关系的修好,又提出“回归英国法”,这里的“回归”是指重新确认 1776 年以前的已经在殖民地推广的法律继续适用,但如果该法律与独立事实不相融,则不再适用 4 判例只有说服力,无拘束力 三改革时期(1828-1868)1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已往的法律体系(制度)进行重新的评论和改革 2 手段和步骤(1)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令,使资产阶级的某些法制观念得以确立(2)法学理论上的某些准备:肯特(Kent)的美国法释义和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的多种着作共同特点是结合美国
4、条件对英国普通法进行系统阐述(3)司法实践:初步取消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区别(4)官方出版的从 1789 到 1847 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集,总共 90 卷 3 美国现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基本确立 四现代立法时期(1868 年至今)主要变化 1 从 19 世纪下半叶到 20 世纪初,出现新型的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的立法,赋予政府机构更大的权力干涉经济,最明显的标志是反托拉斯法 2 20 世纪 40、50 年代的将近 20 年的时间里,美国社会发展处于动荡时期,制定大批的反劳工、反民主立法 3 20 世纪 60、70 年代,社会思潮由反民主到大谈社会福利,1962 年后,南方黑人运动高涨,种族歧视色
5、彩减弱 4 20 世纪 70、80 年代后到现代,随着技术革命的深入,新型的有关计算机方面的立法出现,新型立法的不断出现补充、弥补了原有法律(法律重述不是成文法,而是判例法,是对判例法的系统化。美国法律汇编或称美国法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典,而是历年联邦立法的汇编,包括1776 年到 1926 年 12 月 7 日的全部的有效的法律,宪法和宪法性法律除外,每年出一个补编,每五年对这五个补编进行修订,并将其加入联邦法律汇编)第二节 美国法的渊源和特点 一美国法的渊源 1 制定法(地位高于英国,数量也多于英国)(1)宪法规定联邦和各州有各自的立法权限(2)联邦的立法权限是国防,外交,税收,货币,洲际
6、、国际贸易,专利,海商等,采取列举方式(3)各州的立法权限采取保留方式规定,宪法没有明确授予联邦的和没有禁止各州的 2 普通法(1)于 1776 年以前的英国普通法,现在的美国的普通法因州而异(2)1938 年“埃里铁路诉汤普金斯案”:美国联邦法院既可以适用联邦法律,也可以适用各州法律,各州法律可以是制定法也可以是普通法;排斥了联邦的普通法,而是根据各州的普通法进行判决;这项判决否认美国有任何普通适用的联邦普通法存在,每一个州都有自己的普通法 3 衡平法(比英国更重视,管辖权范围更广)目前只有特拉华州还设有单独的衡平法院 制定法效率最高,可改变头判例法;通过判例法解释制定法 二美国法的特点(美
7、国法与英国法的不同点)1 封建因素少,奴隶制度不是美国社会的基础 2 法律体系庞杂(1)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统一州法运动”,成立半官方的统一州法委员并非会,政府支持,由各州派着名的律师等共同起草“模范法”(“标准法典”,只是草案而并非真正的法典,特点有两个:州法和可能有很多州采用),统一商法典(49 个州承认;路易斯安那州例外,它是特殊法域;是州法,而非国会立法;实施情况可能不同),标准刑法典,标准公司法(2)联邦和各州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没有统一的法律体系,共有52 个(50 个州和 1 个哥伦比亚特区,再加上一个联邦法律体系,其中,哥伦比亚特区委托国会代行立法权)3 制定
8、法在法的渊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4 法律具有更强烈的伸缩性(1)制定法:联邦宪法至高无上,有制定法不用判例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具有解释法律和违宪审查权(2)判例法:弹性更大,遵循先例原则不如英国那样严格,联邦和各州的最高法院常常在不同时期作出前后矛盾的判决,不遵守先例,下级法院的法官也可以,不过要担很大的风险。英国直到 1967 才允许不遵守过时的和错误的前例,但仍罕见 法律 敎育 网 5 种族歧视色彩明显历史上如此,现实已很淡 第三节 宪法 一联邦宪法的历史渊源 1独立宣言(1)Thomas Jefferson 起草(2)提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宣布“人人生而平等”(3)自然法重要
9、思想社会契约论 2邦联条例处于对英独立战争中,当时国家的结构形式松散,主权掌握在各州手中 二1787 年联邦宪法 1 宪法的制定(1)政治上,民族矛盾解决,阶级矛盾上升,军费不足(2)经济上,邦联政府无征税权,面临着对内消除关税壁垒的竞争局面、对外抵制商业劲敌的任务 2 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1)1787 年宪法由序言和 7 条本文组成,其中前三条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该宪法在 1787 年制定,1789 年批准生效(2)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为联邦制,扩大联邦的权力,缩减各州的权力,但未明确规定主权属于联邦还是各州,也未规定已加入的各州可否退出联邦(3)当时州权主义思想盛行,实际上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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