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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XX 级别 文件 种类 文件 编号 编制 部门 编制/日期 修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规 X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的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订本程序。2 适用 X 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外来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报备、使用及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殊作业的审批、实施和监督。3 定义 3.1 特种设备定义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修订版)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
2、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2 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3.3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 3.3.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修订版)第 38 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
3、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3.3.2 凡从事本程序 3.2 中特种作业的人员均为特种作业人员。3.4 公司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作业 公司内部涉及的特种设备有以下几种:序号 名称 分类 1 锅炉 锅炉及安全附件 2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压缩空气储罐及管道、各种承压气瓶(液氩、氦气、液氮、液氧、硅烷、液氨、乙炔等)3 厂内机动车辆 电动、柴油叉车 4 电梯 载货电梯及电梯限速器 公司内部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下:2/10 序号 名称 分类 1 特种设备
4、操作人员 锅炉作业人员 叉车司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管理人员 2 电工 高压、低压电工 3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 3.5 特殊作业定义 涉及危险性较高的作业项目,如动火、电气、高处、吊挂、局限作业等(仅适用于公司内部)。4 相关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本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2009 年修订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2010 年 7 月 1 日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5 职责权限
5、 5.1 动力安环部职责:5.1.1 动力安环部对本单位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5.1.2 负责特殊作业的审批、实施及实施过程的安全监督。5.1.3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照进行复查和复审。5.1.4 负责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委外培训的实施并监督、跟踪其它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委外培训。5.1.5 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报备和外部检测。5.1.6 在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及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5.1.7 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厂内安全培训。5.1.8 负责对各个部门涉及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监督管理。5.1.9 负责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异常
6、事件的调查、处理、改善追踪、统计及上报。5.1.10 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5.2 人力资源部职责 4.2.1 组织公司内部特种作业人员外派培训及培训费用申请。4.2.2 公司内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管理。5.3 供应链部职责 负责在特种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审查生产商资质,要求厂商提供各项资料等,具体职责如下:5.3.1 采购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时,必须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5.3.2 购买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要求。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X 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5.4
7、 基建部门职责 5.4.1 对新建工程安全全面负责。5.4.2 负责新建工程之特种作业审批与监管。5.4.3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并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将相关技术资料转交至动力安环部。3/10 5.5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职责 5.5.1 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的宣贯。5.5.2 负责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状况的点检,异常情况的报告和记录。5.5.3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年检、复检的提报、费用申请等。5.6 特殊作业申请部门职责 5.6.1 特殊作业实施前必须到动力安环室进行报备和审批(具体流程见 6 工作流程)。5.6.2 作业现场必须保有一定的安全防护器材和异常情况处理
8、器材,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现场监护。5.6.3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如出现事故的,应配合动力安环部的调查和改善。6 工作流程 特殊作业审批流程:7 正文 7.1 特种设备管理 7.1.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要求操作、点检和维护,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积极联系维修。7.1.2 特种设备的登记和报备 公司内部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由动力安环部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7.1.3 特种设备点检和维修记录,需每月整理并做记录。7.1.4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证必须在有效期内。7.1.5 特种设备之年检、复检由动力安环部协同设备
9、所属部门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完成特种设备年检、复检。7.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7.2.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均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取得相应证照。7.2.2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委外培训取证,证照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7.2.3 由个人取证,证照复印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7.2.3 在特种作业证书到期前一个月,由动力安环部提醒持证人或人力资源部,提出复审申请并依照判定 申 请 部 门 填 写特殊申请表(见附件二)动力安环室登记并现场查看作业点情况(检查要点详见附件三)批准特殊作 业 申 请表 YES NO 现场改善
10、 实施 4/10 要求进行复审。7.3 特殊作业管理 7.2.1 特殊作业实施原则 7.2.1.1 特种作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现场准备相应之防护用品,并签署特种作业申请表后方可作业。7.2.1.2 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汽油、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7.2.1.3 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7.2.1.4 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
11、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7.2.1.5 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一个在内一个在外,防止窒息及死亡事件,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7.2.2 特殊作业申请办理程序 7.2.2.1 在作业前办好特殊作业申请表,申报作业单位或厂商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安全措施,送动力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作业,特殊作业申请表需向动力安环部领取。7.2.2.2 动力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特殊作业申请表后,到现场确认情况是否可以作业。7.2.2.3 作业过程中,签署特殊作业申请表之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全面负责。如有任何违章或危险作业,立即叫停,
12、整改完善后方可再次作业。7.2.2.4 特殊作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动力安环部一份,作业申请部门一份。7.2.3 特殊作业审批周期要求 在危险区域进行的特殊作业,必须每天进行申请和批准。在一般区域进行的特殊作业,可以视情况适当减少审批次数,但间隔期不大于 7 天。8 相关记录 8.1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表 8.2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审核周期表 8.3 特殊作业检查表 8.4 特种设备台账 8.5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8.6 特殊作业申请表 5/10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表 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锅炉 外部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 每2年进行一次(移装、停运1年后启动、大修或改造以及其他)水压试验 每
13、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氮气、氩气、压缩空气储罐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1、2级)每3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5年一次(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3年一次(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氮气、氩气、压缩空气管道 在线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年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气瓶 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电梯 每年进行一次。叉车 每2年进行一次 主要安全附件及安全
14、保护装置 安全阀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压力表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装设在锅炉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电梯限速器 每2年检验一次 6/10 特种作业证书审核周期表 序号 名称 分类 复审周期 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锅炉作业工、锅炉水质化验人员 每 2 年复审 1 次 叉车司机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 电工 高压、低压电工 每 3 年复审 1 次 3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 4 高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5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操作及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特殊作业检查表 特殊作
15、业项目 检查要点 判定 结论 动火作业 1.是否清理了动火点周围 5 米 X 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或做好安全遮护。2.是否在动火点周围易取得的地方放置了灭火器支或水桶。3.气瓶已确实直立且固定,输气管线已检查完毕无泄漏隐患。4.电焊机等电气设备配线正确,绝缘良好,无漏电/短路隐患。5.是否已备妥相关个人防护用品(电焊手套/护目镜或面罩/安全带)。6.有火花飞散或掉落下方的地点,是否铺设好防火毯或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其他需要防护的措施:吊挂、高处作业 1.是否可以搭建登高平台或脚手架(如不能是否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2.安全带(绳)有无固定悬挂的地方,安全带是否开裂、损坏等。3.如使用爬梯
16、、登高架,是否指定人员在下面帮扶。4.作业人员状态确认:是否醉酒、情绪不稳定、恐高或有其他不适宜登高的状况。5.作业点周围(上下方)有无电气线路、锐利物体、油渍、积水等。其他需要防护的措施:电气作业 1.是否清除作业点周围的积水及其他影响作业的物体。2.是否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3.是否准备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悬挂或 X 贴于电气开关旁)。7/10 其他需要防护的措施:局限作业 1.作业人员是否受到过相应的培训。2.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器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口罩、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3.是否清除或置换管道(容器或设备)内的有毒有害气体。4.是否关闭局限空间内部
17、设备的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示牌。5.确认是否关闭输送管道的阀门、旋塞或设置盲板,防止液、气体流入。6.是否指定一名员工从事监督作业、监视作业状况。其他需要防护的措施:8/10 特种设备台账 名称 资产编号 类别 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商(品牌)入账日期 使用日期 使用情况 使用部门 出厂编号 公司编号 安装地点 使用登记证编号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复审 日期 9/10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部门 XX 工号 作业种类 XX 号 证书编号 项目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有效日期 复审日期 备注 10/10 特殊作业申请表 编号:LW-FE1-0XX-A0-XX填表日期:年 月 日 环境及安全卫生注
18、意事项:*1.需有交通管制、施工防护安全围篱、警示带、警示标示。*2.工作地点高度超过 2 公尺,务必戴安全帽,使用 A 字梯时务必两人共同作业。*3.临时配电盘应有漏电断路器,电线经潮湿地面及工作动线时应架高。*4.使用交流电焊机,应有自动电击防止装置;电焊机外壳应接地,操作人员需戴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具,2 公尺内放置 2 支以上灭火器(或铺盖防火毯),2 公尺(或两米)内需净空易燃物。*5.钢瓶需固定,搬运应带安全保护阀帽,不得滚动滑脱,避免日光照射,压力表需完整,乙炔瓶必须竖立使用。*6.塑料管材焊接需设通风设备,若有晕眩现象必须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并通知发包单位或安全卫生单位。*7
19、.吊挂作业需具备人车合格证,吊车需有过卷扬防止装置、防滑舌片,并检查钢索是否良好,操作时需有指挥手。*8.有机溶剂(油漆、黏着剂、强力胶、松香水)需标示及随时加盖,备置 2 支以上灭火器,保持通风良好,如有晕眩现象必须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并通知发包单位或行政部。*9.需通知相关单位断电后作业,必要时设置防止人员感电之围栏屏障装置。*10.需戴安全带、固定于安全母索或牢固地点。*11.需具备相关合格证照,名称:*12.工程进行确认栏(由现场稽核时签认):*13.会相关部门(施工地点所在部门签认):申请流程:特殊作业检查表 申 请 单 位 申请人 分 机 施 工 名 称 现 场 负责人 连 络 电 话 工 作 地 点 施 工 时 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申请参加特殊作业人数 人 作 业 内 容 附 区 域 简 图 施 工 作 业 项 目 1.动火作业 2.高架作业 3.用电作业 4.吊挂作业 5.局限作业 6.其它 申请单位(填写粗黑框部分)承办人:主管:动力安环部 承办人:主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