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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mment 1: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Comment 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Comment 3: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 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Comment 4: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Comment 5: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
2、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1-附件 1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一、判断题(共 150 道)1.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食品安全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采纳。( )4.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
3、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 )6.可以在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内存放个人生活物Comment 6: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6.3.2.3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Comment 7: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
4、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监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Comment 8: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Comment 9: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
5、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Comment 10: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四)具有 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 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 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 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 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4.2.4.2 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 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Comment 11: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四)具有 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 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 交叉污染
6、,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 物。Comment 1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2-品。( )7.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8.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为专职,不得为兼职。(
7、)9.为了便于成品运输,宜将产品包装间设置成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形式。( )10.为便于内包装材料的传递,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将内包装材料库房与内包装车间之间传递通道上的通行门拆除。( )1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Comment 13: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八)食
8、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Comment 14: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Comment 15: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omment 16: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
9、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Comment 17: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Comment 18: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Comment 19: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
10、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4 生产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Comment 20: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4 生产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3-13.食品生产
11、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14.食品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当将手洗净,是否需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可由企业自行要求。( )15.食品生产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6.食品生产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 )17.食品生产企业可对市场上滞销的产品进行回收,并以此为原料生产新的产品。( )18.为了避免浪费,食品生产企业可以使用过期的冷冻肉品加工成肉饼。( )19.某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完成销售包装的时间为 2018年 1 月 10 日,根据销售需要,产品可以在 2018 年 3 月 6日出库时标注当天为生
12、产日期。( )20.某食品生产企业将产品进行包装后置于成品库储存,可以待该批产品出厂时将出厂当天日期打印为生产日期。( )21.禁止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但生产的食品添加Comment 21: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Comment 2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Comment 23: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13、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Comment 24: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Comment 25: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Comment 26: 根据食
14、品安全法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木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Comment 27: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Comment 28: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15、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4-剂有无标签没有强制要求。( )22.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23.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中不得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24.生产的食品中可以适当添加药品,以增加食品治疗功能。( )25.食品添加剂可以凭经验、凭感觉添加。( )26.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27.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
16、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可追溯。( )28.国家不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9.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试。经考试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Comment 29: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7、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Comment 30: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Comment 31: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
18、岗工作Comment 3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四)运输和交付控制。Comment 33: 同 32Comment 34: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
19、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另外,企业自查是企业行为,日常监督检查是官方活动。Comment 35: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老采购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 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 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 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 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 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 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 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 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等内容,并
20、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 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二年。Comment 36: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21、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5-上岗。( )3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健康证过期后,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待日后有时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即可。( )3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以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3.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所生产食品的运输和交付控制方面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以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4.食品生产企
22、业可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5.某茶叶公司的原材料茶青均使用自家茶山所产茶青,因此不需要对茶青进行进货查验或检验。( )36.某面包厂的进货查验记录中记录了原料鸡蛋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可以不记录进货日期。( )Comment 37: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9.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Comment 38: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
23、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Comment 39: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Comment 40: 同 39Comment 41: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Comment 4
24、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Comment 43: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Comment 44: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
25、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6-37.某食品生产企业出具了出厂产品自检合格报告后,可以不留存相对应的原始检验记录。( )38.某糕点生产企业为保证产品新鲜,可将刚烘焙好未经检验的产品运输出厂进行销售。( )39.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40.食品生产企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无需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41.食品生产企业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只能采取销毁措施。( )42.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先
26、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再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时间、地点。( )43.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44.某枣汁饮料标签上可标示该产品可以用于预防贫血。( )45.某酒厂新生产一批配制酒,可以在标签上标示为Comment 45: 同 44Comment 46: 同 44Comment 47: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
27、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Comment 48: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Comment 49: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Comment 50: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
28、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事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做出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Comment 51: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
29、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7-“通络活血酒”。( )46.某食品生产企业在其产品中加入了山药、大枣等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因此可在标签上标识该产品具有补气补血的功效。( )47.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复检机构进行
30、复检。( )48.食品生产企业应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可自行进行检验。( )49.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原产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即可。( )50.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1.为应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某食品生产企业用编造好的记录替代了原始记录。( )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任何单位或Comment 5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
31、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Comment 53: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Comment 54: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
32、者和社会舆论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Comment 55: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丰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Comment 56: 同 57Comment 57: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
33、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丰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丰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Comment 58: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8
34、-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3.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5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55.某食品生产企业 2017 年被吊销许可证,该企业在2020 年可以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56.某食品生产企业 2017 年被吊销许可证,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 2020 年可以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7.王某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五年
35、后可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也可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8.因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该食品的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直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59.某酸奶生产企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经分析可能Comment 59: 同 58Comment 60: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2.6 分隔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隔离。Comment 61: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3.1.1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
36、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Comment 62: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4.1.1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Comment 63: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3 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如:通常可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等。一般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隔。
37、Comment 64: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4.1.4 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Comment 65: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4.2.2.1 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与生产需求相适应、易于观察清洁状况的材料建造;若直接在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涂料-9-是经营环节保存不当造成酸奶变质。该生产企业可不先行赔付,要求消费者直接向销售该酸奶的超市索赔。( )60.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分隔是指通过
38、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并不需要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61.食品生产企业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62.食品生产企业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 )63.一般作业区应与清洁作业区分离。( )64.为便于人员操作,检验室可未经分隔,直接设于生产区域内。( )65.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车间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涂料。( )Comment 66: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39、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4.2.2.3 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Comment 67: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1.2.3.1 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窟、不易脱落、易于清洁。Comment 68: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4.2.4.2 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Co
40、mment 69: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2.2 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Comment 70: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2.4 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Comment 71: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3 清洁消毒设施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
41、交叉污染。Comment 72: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5.1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Comment 73: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5.3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10-66.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尽量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
42、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 )67.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 )68.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可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 )69.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70.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 )71.不同清洁要求的同一设备不同部位应分开清洁,并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器具。( )72.食品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为节约空间,工作服可与个人服装混放。( )73.卫生间可与食品生产车间直接连通。( )74.厂
43、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Comment 74: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7.I 厂房内应有充足的 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 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 现真实的颜色。Comment 75: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8.3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Comment 76: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44、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8.4 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Comment 77: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8.4 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Comment 78: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1.8.5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Comment 79: 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
45、-2013)5.2.1.1 一般要求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Comment 80: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5.2.2 监控设备用于监测、 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 记录仪等,应定期校准、维护。Comment 81: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8.4.2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11-色。( )75.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
46、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6.食品原料等贮存物品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但可靠墙放置。( )77.仓库内的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78.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应与原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分离放置。( )79.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80.用于食品生产监控的温度计、压力表应定期校准、维护。( )81.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线监控应当避免使用水银温度计,以免破损后造成玻璃异物污
47、染以及汞化学污染。( )Comment 82: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2.3 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Comment 83: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6.1.4 应建立清洁消毒制 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清洁消 毒前后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 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Comment 84: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6.2.2 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Comment 85: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6.3.1.2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 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 前应接受卫生培训。Comment 86: 同 87Comment 87: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6.3.1.3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