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食堂搭伙费实施管理办法[宝典]355.pdf
《江苏大学食堂搭伙费实施管理办法[宝典]355.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大学食堂搭伙费实施管理办法[宝典]355.pdf(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江苏大学食堂搭伙费实施管理办法宝典 江苏大学食堂搭伙费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了维持学校食堂物价稳定学校通过减免水电费、场地使用费等补贴方式降低食堂运营成本并希望这些补贴最终能够惠及校内师生但是目前有大量的校外人员在校内食堂就餐挤占了学校有限的资源。为了维护师生的利益参考兄弟学校的通行做法学校对在校内食堂就餐的校外人员在饭菜公开标价标准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加收费用简称搭伙费.为规范搭伙费的相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校内人员指学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合同职工和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员工;校外人员是指除前述校内人员以外的所有人
2、员.二、搭伙费的标准和范围 1、校内人员使用本人正式校园卡就餐时不收取搭伙费。2、校外人员在为持有的校园卡临时卡充值时由系统自动收取充值额的作为搭伙费。3、下列人员经其管理部门做好注册期,入校至预期的离校日期之间的时间,管理工作并统一安排办理校园临时卡实名化(在卡片内写入个人身份资料)工作后持实名临时 卡就餐时搭伙费标准为%由校园卡系统在充值时自动收取:附属学校学生由附属学校管理注册期按学生在校读书期。与学校签署服务合同的校外物业公司员工由后勤处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在职人员申报注册期按员工合同期但不超过公司与学校签订的服务合同期。其他经学校有关部门确认的具有后勤保障功能的校外单位职工由后勤处或后勤
3、集团管理注册期每年进行一次在职人员申报注册期不超过校外单位与学校签订的服务合同期。4、下列人员在人员管理或对口部门做好注册期管理的前提下在注册有效期内使用本人正式校园卡或实名临时卡就餐时免收搭伙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其他学生包括校际合作委培生、交换生、留学生、进修生、培训生等不包括租用学校学生宿舍的其他人员.由学校主管部门确认并办理入校手续的短期访问学者、校级交流工作人员等。三、其他 、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部门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和范围管理校园卡和校园一卡通系统不得随意变更搭伙费的收费标准、范围和期限。2、以上各类在注册期内可享受优惠的人员的管理或对口部门应做好注册期等相关管理工作按校园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人员注册期数据和在册人员申报工作因无法配合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部门做好该项工作的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部门有权取消该部门负责注册期管理的所有持卡人的搭伙费收费优惠相关责任由人员管理部门承担已经收取的搭伙费不再退回。3、本办法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负责解释。4、本办法自 20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宝典 江苏 大学 食堂 搭伙 实施 管理办法 35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