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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的建立标准 1 科室设置 1.1 人力资源.设备.设施配备满足急诊绿色通道要求,实行 724 小时服务。1.2 急诊科.急诊检验.影像检查.药剂科等实行 724 小时服务。1.3 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1.4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1.5 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
2、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1.6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1.7 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1.8 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1.9 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1.10 急诊
3、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 平方米。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1.11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 小时。1.12 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电话.传呼.对讲机)。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2 人员 2.1 急诊科应
4、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2.2 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2.3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 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70%)。2.4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 3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 年。2.
5、5 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2.6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2.7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 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急诊护理人员以护师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70%)。2.8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 3 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 年。2.9 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 5 年
6、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2.10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11 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2.12 急诊手术室由专职护理人员、或由病房手术室统一管理。2.13 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3 设备和抢救室急救药品 3.1 仪器设备 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仪、心脏复苏机、简易呼吸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器(有中心负压吸引可不配备)、给氧设备(中心供氧的急诊科可配备便携式氧气瓶)、洗胃机。三
7、级综合医院还应配备便携式超声仪和床旁 X 线机。有需求的医院还可以配备血液净化设备和快速床旁检验设备。3.2 急救器械 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3.3 抢救室急救药品 心脏复苏药物;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镇静药;止痛、解热药;止血药;常见中毒的解毒药、平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激素类药物等。4 疑难重症诊治 4.1 三级医院急诊科应具备接治所有危急重症的能力。4.2 关键医疗技术 4.2.1 必须开展的关键技术 经皮临时心脏起搏 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心脏停搏患者 床旁超声 引导深静脉置管,其他各种穿刺和外伤后
8、肝脾等脏器损伤的快速诊断 亚低温治疗技术 严重颅脑损伤、急性脑血管病、心肺复苏后脑保护 三腔两囊管技术 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紧急止血 呼吸机应用 急性呼吸衰竭、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剧、重度急性肺水肿 心电除颤应用 心室颤动、心房纤颤、持续心房扑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室速等常规治疗无效而伴有明显血液动力学障碍者或预激综合征并发室上性心动过速而用药困难者 气管插管术 自主呼吸突然停止的患者、不能满足机体的通气和氧供的需要而需机械通气者、不能自主清除上呼吸道分泌物、胃内容物返流或出血随时有误吸者、存在有上呼吸道损伤、狭窄、阻塞以及气管食管瘘等影响正常通气者、急性呼吸衰竭 洗胃技术 凡经口摄
9、入各种非有毒物质 急诊清创缝合术 新鲜 6-8 小时伤口,无神经,主要是肌腱和血管损伤的准备工作 胸腔闭式引流术 中等量气胸或张力性气胸、外伤性中等量血胸、持续渗出的胸腔积液、脓胸、支气管胸膜瘘或食管瘘 动静脉穿刺置管术 严重创伤、休克以及急性循环衰竭等危重病人的抢救;需长期输液或静脉药物的治疗而周围静脉已无法利用者;需经深静脉进行全肠外营养治疗者;监测中心静脉压:危重患者有创动脉压监测 4.2.2 还可以开展以下关键技术,如:血液灌流 中毒、高脂血症 血浆置换 急性肝衰竭、毒蕈中毒 连续性肾脏替换治疗 脓毒症、多器官功能不全、急性重症胰腺炎、中毒等 PICCO 监测治疗技术 血流动力学不稳及
10、循环状态复杂的危重患者 纤维支气管镜吸痰灌洗技术 肺部感染,特别是免疫受损、免疫缺陷肺部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清除气管、支气管分泌物 经皮气管切开术 喉阻塞,下呼吸道阻塞,颈部外伤,为了减少感染,促进伤口愈合 5 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5.1 急诊医师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5.1.1 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5.1.2 掌握下列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 QRS 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5.1.3 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5.1.4 掌握急性中
11、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5.1.5 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技能;5.1.6 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溶栓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等;5.1.7 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5.2 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5.2.1 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5.2.2 掌握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5.2.3 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5.2.4 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5.2.5 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5.2.6 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5.2.7 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5.2.8 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6 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耳鼻咽喉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