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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口号标语之出租房消防宣传标语 出租房消防宣传标语【篇一:2014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附件 1 浙江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消防安全要求。第二条 本消防安全要求所称的出租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第三条 出租房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进行防
2、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防火分隔措施应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 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 小时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当采用不低于乙级的常闭式防火门。第四条 出租房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第五条 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不包括 12 周岁以下的未 成年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4 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8 人。居室使用面积是指住人居室的使用面积。【篇二:房屋租赁及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房屋租赁及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群租房”整治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78 号)、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3、宁政发?2015?179 号)及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群租房”整治的实施意见(鼓政办201444 号)、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鼓政?2015?139 号)文件精神,为响应群众呼声,解决“群租房”在“治安、消防、卫生、扰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深刻吸取“8 13”火灾事故教训,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现就相关规定告 之如下:(一)楼房成套住宅中一套住宅按间出租(转租)给 4 人以上(含 4人)非亲属关系的成年人或出租给 2 个以上(含 2 个)家庭居住,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10 平方米;非成套住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米。
4、(二)不得将不分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卫生间改为卧室对外出租。(三)不得擅自将购买或承租的房屋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四)不得将地下室、车库等对外出租。(五)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六)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八)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
5、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九)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不得私接电线,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在场所内,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不用时电池与车身卸离,充电时间不超过 10 小时。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十)不得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十一)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夜间值班留宿人员不得超过 1 人,且应住在一层,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 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 119 报警,讲清失火
6、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十三)严格控制在场人数,并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积极组织,不得贪恋财物重返火场。(十四)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具体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使用、营业。以上条款我已认真阅读,无异议。我承诺:我单位(个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如实告知租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如有违反,造成安全、火灾事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承诺人:身份证号码:租赁房屋座落:联系方式:承诺日期:【篇三:出租屋标牌管理】三色标识管理
7、 整治出租房 中国消防在线|时间:2011-08-10|文章来源:金华消防支队|作者:金华支队 项琳璐 红牌 绿牌 黄牌 为全力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实现出租房管理从过程管理到源头管理、事后管理到事前管理的转变,预防和减少各类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金华市消防部门认真研判、周密部署,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城郊,后外围”的原则,采取市区试点先行、各县市全面铺开的方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推行“红、黄、绿”牌标识管理,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推向纵深。红、黄、绿牌标识管理,首先依托 341 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对所有居住出租房,根据出租房的建筑耐火等级、功能分隔
8、、电气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四小件”配置情况,并依据市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评估标准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出租房的火灾隐患等级。然后根据普查登记情况,确定出租消防安全红、黄、绿牌标识。60 分以下为红牌,60 分至 85 分为黄牌,85 分以上为绿牌。在整治期间,对存在 60 分以下即重大火灾隐患的出租房,限期三个月完成整改,并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重大隐患出租房的整改工作,指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房屋出租人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同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列入红色标识管理;属黄牌的出租房,限期 三个月整改,对限期内因人为因素而未整改的收回黄牌并降格为红牌,对于完成消防
9、安全隐患整改的出租房,及时开展复查验收,验收达标合格的,列入绿色标识管理。自市区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以来,金华市以婺城、开发区、金东三个行政区为大网格,成立以各区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建设、财政、规划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整治办公室,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召开由全体出租房业主及承租人代表参加的整治动员大会,强调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并建立以流动人口协管员为主的专业排查整治队伍,对辖区所有居住出租房进行全面普查,同时,在人员集中地段、出租房集中区域,悬挂出租房整治横幅和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三级网格,自上而下,细化分工,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监管,不走形式、不留死角。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居住出租房 8431 户,其中符合绿牌标识 2198户,黄牌 5558 户,红牌 675 户。下步,金华将对摸排出的出租房进行红、黄、绿挂牌整治,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整治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改变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为全市消防安全高度稳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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