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县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pdf(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全县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近期仓储火灾事故教训,着力提升行业消防监管和企业消防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仓储物流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提升仓储物流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水平。二、整治对象和范围(一)各类棉花制品或原粮
2、储存、转运场所;(二)各类成品油(汽油、柴油)仓储油库;(三)各类物流企业(含冷链物流)及仓库;(四)各类快递企业集散中心、分拣中心、营业网点和员工集中住宿场所;(五)各类供销、粮食、邮政系统直属仓储场所;(六)各类大型仓储、物流产业园区。三、整治重点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对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看以下内容:(一)建筑防火。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违规采用易燃
3、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仓库或作为防火分隔材料;设置冷库的单位场所未按要求落实防火分隔措施;石油库与库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安全距离不达标,未落实库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被损坏、挪用、遮挡,未能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未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工作协议;未按规定储备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储备储量不能满足实际灭火需求。(三)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形式、疏散距离、宽度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不符
4、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缺失、损坏;建筑主体四周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四)主体责任。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未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未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未落实 24 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违规在经营、仓储区域内设置住宿场所;员工不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五)用火用电。室内电气线路未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未按规定安装电气火
5、灾监控装置;仓库违规使用电暖气、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具有爆炸危险性场所未安装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设备;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压力储罐;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六)队伍建设。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大型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未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未严格落实区域联防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六项制度”。(七)住宿管理。各类员工集体宿舍未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和人员;未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6、独立式火灾感烟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在住宿场所充电;属于出租房、群租房的集体宿舍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能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四、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一)单位自查自纠。县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督促行业系统内仓储物流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线路、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二)开展集中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治理范围内的仓储物流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7、商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成品油仓储油库、冷链物流企业仓库开展检查。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属仓储场所,辖区快递企业集散中心、分拣中心、营业网点和员工集中住宿场所开展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乡镇、街道等基层力量,对辖区治理范围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开展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辖区治理范围内列管的场所开展检查,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指导。(三)强化责任追究。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约谈,依法挂牌督办,督促依法履职,及时整改隐患。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借助新兴媒体平台持续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消
8、防救援机构要跟踪曝光隐患整改,倒逼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措施不落实,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一)部署发动阶段(9 月 5 日前)。各单位分别制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底数摸排和形势研判,切实摸清底数。(二)集中整治阶段(9 月 5 日至 11 月 30 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单式”整治,分级开展集中约谈,督促隐患整改。(三)总结提升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各部门分别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
9、(一)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仓储物流行业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将会成立督导组,明查暗访各行业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强力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综合考评体系,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研究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9 月 5 日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本行业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9 月 5 日至专项行动结束期间,每月 30 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汇总上报县安委办;202*年 1 月 5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