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法规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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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人员考试法规题 第一局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视管理方法?局部 一、判断题 1.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 2 条 2.因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聘 雇 用的是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来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所以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可以适当放松,从而可节约有关费用。第 20 条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只能及时报告,但不得处置。第 5 条 4.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平安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展知识更新。第 11 条
2、5.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必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就可在许可的工程范围内作业。第 19 条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 4 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第 22条 7.对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在 2 年内符合有关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不连续作业要求和平安、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平安技术标准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第 22 条 8.对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予以注销。第 22 条 9.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 23 条 10.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 30 条 11.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32 条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
4、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和培训的,由特种设备平安监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顿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第36 条 二、多项选择题 ABCD 符合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条件。A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B身体安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C有及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D具有相应的平安技术知识及技能;第 10 条 2.以下 ABCD 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履行的义务:A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平安管理制度;B 聘用持证作业人员从事相应工作,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5、档案;C对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和培训,;D提供必要的平安作业条件;第 20 条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的 ABCD:A 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承受用人单位的平安管理和质量技术监视部门的监视检查;B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平安规章制度;C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平安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D其他有关规定。第 21 条 ABD 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B 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平安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C 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
6、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因素未立即报告;D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第 23 条 ABC 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A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B 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平安规章制度操作,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C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第 31 条 第二局部?条例?局部 一、判断题 1.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平安监察,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开展,我国制定了?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7、第 1 条 2.?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第 2 条 3.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第 3 条 4.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视检查,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但?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3 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平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节能责任制度。第 5 条 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平安管理人员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平安和节能全面负责。第 5 条 7.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平安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8、?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 23 条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使用根本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第 24 条 9.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20 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平安监视管理部门登记。第 25 条 登记标志可以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任何位置。第25 条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两个月进展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第 27 条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及人员报告,等候处理。第 27 条 13.对在用特种
9、设备的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展定期校验、检修,并对重要问题作出记录。第 27 条 1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第 28 条 15.特种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可以临时使用,在对其进展全面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第 29 条 1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展整改。第 29 条 1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可不必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平安监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第 30 条 18.各类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
10、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平安监视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 38 条 1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展特种设备平安教育和培训,也可以进展特种设备节能教育和培训。第39 条 20.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应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第 26 条 21.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展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承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此题仅适用锅炉考试 第 27 条 二、多项选择题 1.特种设备平安监视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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