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常见问题的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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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关键词: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自动控制、疏散方向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灯的作用是保证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场所的工作照度和安全通道的疏散照度,正确诱导火灾场所的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因此正确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是非常重要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2005/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灯:(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展览
2、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4)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 20m 的内走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 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 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 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
3、)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 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 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的有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
4、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高规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 1.00m 以下的地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检测中常遇到下列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在应急状态不亮 一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采用双电源供电,同时灯内自带蓄电池,以便两路供电全部切断后由蓄电池供电工作。设计图中往往标明由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到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采用三根连接线,同时火灾应急照明灯平时作正常照明用。为节约用电起见,每只火灾应急照明灯受附近的墙壁开关控制
5、,有人时接通开关作正常照明用,无人时断开其控制开关。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主电),接通消防电源(备电),由于应急照明灯的开关在断开位置,应急照明灯是不能亮的,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3.1.8 条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在火灾确认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为了使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火灾时能在切断非消防电源后能自动投入工作,关键是应急照明线路的的连接,施工时按设计图集接线通常三根线的连接是:一根公用 N 线,一根作相线连接到火灾应急照明的充电线,一根作相线通过开关控制连接到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线上,开关接通时火灾应急照明灯作普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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